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1994年国家各项改革措施陆续出台,企业工资改革的步伐正在加快。但最近在企业工资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少数国有企业经营者不顾本企业经济效益和经营状况,不履行正常的审批手续,为自己增加工资;一些国有企业突破政府核定的工资总额,为职工发工资;一些亏损企业挪用其它资金或采用乱挤乱摊成本等手段,为经营者和职工乱长工资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不利于企业内部干群之间的团结,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各项改革的深入,也不利于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为了保证企业工资改革的顺利进行,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国有企业经营者不得自己给自己长工资,凡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自行确定和提高经营者工资的,应予以坚决纠正。为了使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工资收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目前劳动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办法。在新办法颁布之前,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的管理,仍按劳动部、原国务院经贸办《关于改进完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的意见》(劳薪字〔1992〕36号)精神执行。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的管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的确定和管理上,仍坚持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经营者的工作实绩并提出经营者工资收入水平的明确建议,报同级劳动部门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二、加强对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和企业内部分配的指导。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3〕69号)和《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的实施意见》(劳部发〔1993〕299号)。实行弹性工资计划的地区和部门所属的企业,实发工资总额必须严格控制在本地区、部门弹性工资总额计划之内;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实发工资总额不准突破按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效益指标基数、浮动比例计算应提取的工资总额;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不准突破核定的包干工资基数;实行计划管理的企业,不准突破国家下达的工资计划数。对企业多提工资总额或违反规定超发工资的,除按规定如数扣回外,还应视情节轻重对企业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和给予责任人及企业经营者一定的行政处分。各级劳动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内部分配的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分配的民主管理程序和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能力,防止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和不顾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后劲,滥发、超发工资等问题的发生。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少数企业特别是亏损企业采取挪用其它资金或乱挤乱摊成本等手段,为职工乱长工资的现象。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扭亏增盈工作。企业在确实完成减亏、扭亏任务并具备条件时,可在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批准增加的工资总额内,适当增加职工工资。
-
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
139人看过
-
财政部、劳动部、外经贸部关于改革境外企业工资制度的通知
435人看过
-
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劳动工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通知
373人看过
-
劳动部、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企业工资改革适当解决部分企业工资问题的意见的通
208人看过
-
国家工商局、经贸部、商业部关于加强进口商品管理的通知
153人看过
-
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
394人看过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
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12(一)外资企业的物资购买 外资企业有权自行决定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国际市场购买。外资企业在中国购买物资,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与中国其他企业同等待遇。 (二)外资企业的产品销售 外资企业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其产品。外资企业可以自行在中国销售本企业生
-
国有独资经营管理企业和国有独资经营管理公司有哪些区别?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04国有独资经营管理企业和国有独资经营管理公司二者在经济性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国有企业。 在法律上的区别: 国有独资企业适用《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虽然这有个“工业企业”限定词,但其他行业一样可以参照)。其组织形式不是“有限公司”,他的名称通常为“XX厂“、“XX公司”(这里虽然有“公司”两个字,但并不属于公司制企业,要注意与有限公司相区别)
-
生产经营企业和外贸经营企业有什么区别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7两者有明显的区别,外贸企业指的是单纯的进出口企业,自己不生产产品,从厂家进货,卖给外地,中间赚差价和退税。所谓生产企业,就是指也有外贸出口权,自己是厂家,但一般只能出自己厂家生产的产品。这样的企业他不支付增值税,他也不退税。这就是所谓的不征收不退款。
-
经济补偿金算企业的工资总额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3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