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养“加快办理”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1:22:08 293 人看过

外国收养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通过外国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中心提出加快办理的申请:

(一)申请收养生活在社会福利机构的病残儿童的。

(二)45岁以下的外国收养人申请收养生活在社会福利机构的3岁以上的正常儿童。

(三)45岁以上的外国收养人申请收养生活在社会福利机构的6岁以上的正常儿童的。

(四)申请收养中国收养中心推荐的有特殊需要儿童的。

(五)外国收养人一方或双方是外籍华人;或一方是华侨另一方是外国人的。

(六)外国收养人在华工作或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

外国收养人申请加快办理收养手续,应通过为其递交收养材料的外国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中心提出加快办理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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