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飞行员辞职案的几点看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21:21:26 175 人看过

视点版7月28日刊发的《飞行员辞职案显现数道法律沟壑》,报道了海南航空公司11名飞行员辞职案的最新进展。一审法院在审理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9个有争议的问题时,仅支持了飞行员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与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飞行员权益问题一概不予审理或不予支持。为此,其中的5名飞行员提出了上诉。

对于法院的判决,浙江省劳动保障厅长期从事劳动保障法制实务工作的王根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法院应确认劳资双方到底是谁违约

●劳动者具体身份不能影响司法行为

●行业规则不能作为司法判案的依据

□追踪反馈

劳资双方的博弈在司法层面上进行,是法制社会的理性选择,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发挥能动作用,特别是当案件影响面较大、纸面上的法律条文亟需得到落实的情况下,变革必须在法庭上进行,否则劳动关系的和谐将成为空谈。

在本案中,虽然人民法院支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对劳动者解约行为的合法性与否却没有进行直接定性,采取了模糊的回避态度,导致劳资双方后续性的权益保障无法纳入法制解决轨道,特别对劳动者影响更甚。不言而喻,劳动者提前解约行为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究竟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利害结果。如果劳动者是属于合法的行使即时解除权,则其不仅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法定责任。相反,劳动者如果达不到合法解除的程度,则应承担法定的或者约定的责任。

试想,如果法院不对是否劳资双方的违约(法)行为进行认定,处理劳动争议还有什么法律意义呢?

仔细观察和思考近几年“风起云涌”的中国民航业劳资纠纷处理过程和结果,可以发现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存在高度的集体无意识的合谋行为。具体表现为支持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请求,但要求劳动者承担高额的培训费或者违约金。然而,同样的案情如果发生在一些较低端行业劳动者身上,法律救济部门则一般不会出现这样令人困惑的处理结果。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从劳动法理而言,基于劳动者已然分层和市场就业博弈能力的强弱相异,实现对不同劳动者阶层的分层保护,是最为理想和恰当的。当然,这样的法理精神需要通过立法转化为可操作性的条文规范,通过执(适)法行为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调整劳动关系中。但目前我们的劳动法律条文抽象描述浓厚,微观具体安排稀缺,司法机关在一些类别的劳动争议问题上面临多重压力,这在处理中国民航业劳资纠纷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基于此,像本案中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就不难理解了。但是,这不符合法制的本质要求,在立法没有对高端劳动者规定一些劳动基准条件的豁免制度的前提下,作为司法者应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应当一视同仁地对不同身份劳动者实行平等性保护。具体到本案,不能因为飞行员群体是具有较强市场劳资博弈能力的劳动者群体,就在司法行为上“忽悠”法律。如此这般,将严重影响司法机关的权威性,损害法治的公平正义。

另外,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能证明劳动者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基于此,人民法院就让第三方来承担应由违约主体自己承担的培训费或者违约金义务,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连赔偿具体金额都不确定,却让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这让人难以理解。事实证明,这对解决劳动争议无益。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也仅仅在特殊的情形下涉及第三方的连带法律赔偿责任。

针对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理论界提出了一些解决之道,其中逐渐取得共识的是提倡借鉴足球行业规则,建立有效的飞行员转会制度,让劳动者的下家参与到劳动关系的协调上来,从而规范民航业劳动关系运行。

2005年,原民航局等五部委出台的《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队伍稳定的意见》,体现了这方面的努力。但严格地说,该意见只是行业规范,具有浓厚的指导性质,人民法院如果要选择适用则当慎之又慎。但事实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处理此类案件,却往往优先选择适用要求劳动者承担数额巨大的所谓培训费或者违约金。因此,衷心期望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实施,此种状况会有所改观。

王根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辞职相关文章
  • 撤消案件的两点看法
    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合议后依照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如果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提出撤案申请,并填写《撤案申请表》。而对行政案件的撤销没有作出具体的有关规定,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行为的撤销有明确的规定。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作出撤销决定后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因此它不同于行政行为的无效,而撤销的行政行为只有在撤销之后才失去效力,但在撤销决定之前一直受该行为的约束。因此笔者就行政行为的撤销谈两点看法。一、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一般来说行政行为具有以下两种情形时就可撤销案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某种行政行为如果缺损其中的要件,即可撤销。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是指相应行为具有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情形。但是这种不适当并不违法,只是考虑事实情况下做出的一种处理决定。二、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
    2023-04-22
    352人看过
  • 上海航空公司9名飞行员集体辞职被诉
    在世人的眼里,能够从事航空公司飞行员这一职业,既神圣又光荣。然而伴随我国民航体制的改制,民营航空公司的发展,涉及飞行员辞职或罢飞的消息屡被媒体曝光。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航公司)与下属李国坤、单子光等9名飞行员的劳动合同纠纷案,涉及13起案件,涉案总金额达3500余万元。据悉,该公司还有10名飞行员提出辞职,目前尚在仲裁阶段。上航公司诉称,飞行员是属于特殊性质的高技能人才,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能力培养和持续的能力保持过程,飞行员贸然离职势必会影响航空运输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飞行安全。公司与上述飞行员均签订有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若合同期限内要求解除合同,应按照上航公司制定的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办法收取各类赔偿、补偿费用。在2007年8月前后,上述飞行员先后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信,随即不再到公司上班。同年9月,公司分别复函上述飞行员表示不同意辞职请求
    2023-02-16
    55人看过
  • 国航6名飞行员辞职获准赔款近千万元
    昨天,备受关注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下简称国航浙江分公司)6名飞行员辞职案在杭州萧山区法院开庭。双方均表达了调解意愿,并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协议,6名飞行员将分别向国航浙江分公司支付129万—170万元不等的赔偿款,后者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两个多月前,同在该院审理的另一起飞行员辞职案中,飞行员马锡锋被判赔偿国航浙江分公司210万元,马在听到判决结果后当场昏厥。6人辞职遭3500万索赔昨天8时30分,6名休闲打扮的飞行员步入法庭,其中有2名80后,年纪最大的也不过31岁。据了解,这6名飞行员的辞职案分属6个案件,因案情类似合并审理。胡乐建1981年出生,2004年6月进入原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当年9月,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原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注销。胡的起诉状称,新的国航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未与其签劳动合同,原告多次要求重签劳动合同均无果。2007年10月,原
    2023-02-18
    313人看过
  • 飞行员跳槽案开庭培训赔偿金成庭审焦点
    29岁的周昌明原是空军的一名飞行员,曾舍身抢救过落水儿童。两年前转业后,他成为中国货运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副驾驶员。因不满公司拖欠工资等侵权行为,周昌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在裁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后,他又被邮政航空告上了法庭。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今天开庭审理了此案。据了解,今年3月,周昌明向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一份仲裁申请。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邮政航空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内容,拖欠工资、克扣工资、逼他超时飞行。经过劳动仲裁后,邮政航空不服,于5月21日将周昌明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更改劳动仲裁裁决书的部分内容;由周昌明向其赔偿培训费、违约金、赔偿金共计九十多万元。周昌明同时也提出了反诉。据邮政航空诉称,2005年3月7日公司与周昌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对权利义务都作了约定。周昌明在合同履行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当月的个人所得税从次月的工资扣缴,因
    2023-04-22
    362人看过
  • 对追缴物业管理欠费诉讼的几点看法
    据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统计,物业管理案件2002年为194起,2004年为1895起,2005年为2713起。其中,为追缴欠费而起诉的案件数量占99.6%,对于通过诉讼方法追缴物业管理欠费现象,笔者提出一些粗浅看法:第一,诉讼只是无奈之举。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已经依据物业服务合同,诉讼只是无奈之举。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已经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付出了劳动,却不能依据合同得到劳动酬金,采用诉讼的方法请求法院支持自己的合法要求,对此无可厚非。但是,诉讼的过程需要物业管理公司额外投入大量人力和时间。即使胜诉,也仅仅是追回了依据合同本就应当得到的劳动报酬,物业管理公司却因此增大了管理成本,仍然是输家。这样看,要么物业管理公司加大成本去诉讼追款,要么超过诉讼时效放弃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诉讼追缴欠费,实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无奈之举。第二,注意诉讼过程中与业主的联系。物业服务属于连续服务,案件终结之后,相关方还要彼此接触
    2023-04-22
    194人看过
  • 飞行员辞职一审判赔220万,特殊行业员工流动亟待规范
    [按语]飞行员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职业,针对飞行人员的流动管理问题,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民航人发[2005]104号),旨在规范航空运输企业用工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飞行人员依法有序的流动机制。其中规定,对招用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在职飞行人员的,应当与飞行人员和其所在单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并根据现行航空运输企业招收录用培训飞行人员的实际费用情况,参照70-210万元的标准向原单位支付费用。“70-210万元”的标准正如同球员们的“转会费”,这个流动补偿机制一旦建立,既能保护飞行人员职业流动问题,又能对原单位进行适当补偿。(劳动法120网www.laodongfa120.com)飞行员辞职一审判赔220万(晶报讯)据《长江商报》报道,29岁的飞行
    2023-04-22
    11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辞职
    词条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辞职
    相关咨询
    • 对《〈〉解释(三)》第十条的几点看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1)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2)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3)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
    • 〈〉解释(五)第十条的几点看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1)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2)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3)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
    • 醉驾对飞行员有影响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1.酒驾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正常情况不受影响。 2.《公务员政审条件》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等等。
    • 航企辞职索飞行经历赔偿费合法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23
      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违约辞职,需要支付赔偿,但是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员工辞职的几种情况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3
      员工退休的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使用者对员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员工可以随时向使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员工自己的选择,30天前书面通知使用者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