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根据三个因素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来讲是这样: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20%至30%的比例给付;
(2)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一、扶养费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的标准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决定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多少
私生子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3、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
离婚诉讼中要如何保障抚养权小孩的抚养费
176人看过
-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数额的多少如何确定
484人看过
-
如何解决离婚诉讼中的孩子抚养权问题?
184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如何主张小孩的抚养权和抚养费
96人看过
-
孩子的抚养费计算规则:离婚后如何确定
145人看过
-
有孩子的离婚诉讼孩子抚养费标准根据哪些因素确定
254人看过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
离婚诉讼中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离婚诉讼中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3是孩子怎么判还是婚姻怎么判?请以后咨询时问题要明确!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
-
离婚抚养费中孩子如何起诉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9起诉抚养费流程包括: (一)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二)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三)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四)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起诉抚养费需要材料(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五)预交案件受理费。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认定,诉讼中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2离婚诉讼中,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如果孩子跟随您更有利孩子成长,则法院会将孩子判归您所有。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为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孩子的探望权,另外一方应当协助 协议离婚一般在原婚姻登记机关,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所在地起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
-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分配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9父母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民事诉讼中子女抚养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3原则上是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以下为特殊情况下的管辖: 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子女在2周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