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四)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五)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六)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七)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八)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九)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十)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十一)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十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
二、申请宅基地确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等;转让、继承、分家析产、赠与、受赠的协议书、合同书、证明书等;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定书、裁定书;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等);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四)颁发证书。
-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方式
155人看过
-
哪种情形下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
347人看过
-
河北省农村土地确权政策
18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登记确权卫星拍照
216人看过
-
农村宅基证未确权的宅基地问题
54人看过
-
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
75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什么情形不予确权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05(一)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四)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五)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六)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七)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条件有哪些,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8各地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最新政策为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
-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不能过户的问题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3、一户多宅的情况,相关的宅基地很可能会被直接收回,这些情况的宅基地能够进行确权登记吗、有偿退出的方式解决农村宅基地和土地的问题,一直是这两年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随着土地确权政策在全国的开展,宅基地就成了农民的固有资产,其合理部分的面积是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的,但是超出标准的部分、多余的宅基地就会采取有偿使用;2、面积等材料?如果不能确权登记,这些宅基地会不会被收回呢,农民就被赋予了更多的财产权利,目
-
哪种情形下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0(一)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四)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五)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六)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七)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八)土地
-
没有宅基地的农村户口, 宅基地确权登记的法律依据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91、当事人可以在本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被征收的补偿等方面); 2、在当事人从未以本人的名义,在当地申请过宅基地使用权,并且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河北省为例): 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