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收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22:33:13 353 人看过

一、防城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收费吗

不收费

二、防城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1、材料齐全

2、区直各单位和中直驻邕机构在柳州市工作或生活的无房(含已买房但房屋未交付)职工

三、防城港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的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租房相关文章
  • 杭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
    一、杭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二、杭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十三、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保障对象群体实行分类申请、统一受理,具体程序如下:(一)申请。符合准入条
    2023-05-26
    197人看过
  • 防城港市公租房去哪里申请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2023-05-26
    163人看过
  • 防城港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收费吗
    一、防城港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收费吗不收费二、防城港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伊马替尼等7种特殊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参保人员在门诊、住院治疗时,按规定使用伊马替尼(胶囊、片)、尼洛替尼胶囊、达沙替尼片、舒尼替尼胶囊、吉非替尼片、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埃克替尼片等7种特殊药品治疗的费用,纳入广西基本医疗保险乙类支付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三、防城港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受理条件申请使用特殊药品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2023-05-19
    287人看过
  • 防城港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收费吗
    一、防城港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收费吗是否收费:不收费二、防城港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法律依据《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教人[2001]6号)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2023-05-18
    167人看过
  • 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的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
    2023-05-11
    418人看过
  • 杭州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投诉方式有哪些
    一、杭州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投诉方式有哪些0571-12345二、杭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权利与义务(一)申请人具有依法申请办事事项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行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三、杭州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相关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
    2023-05-26
    283人看过
  • 合肥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时间限制是多久
    一、合肥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的时间限制是多久合肥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的时限为6个工作日二、合肥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的法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二、明确租赁补贴具体政策(一)研究制定准入条件。……具体条件和比例由各地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二)分档确定补贴标准。各地要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补贴申请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分档确定租赁补贴的标准……(三)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原则上住房保障家庭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三、强化租赁补贴监督管理(一)规范合同备案制度。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应与房屋产权人或其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二)建立退出机制。各地要按户建立租赁补贴档案,定期进行复核,及时掌
    2023-05-11
    112人看过
  • 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
    一、长沙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办理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
    2023-05-11
    342人看过
  • 合肥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合肥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法律规定是什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2023-05-11
    115人看过
  • 防城港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收费吗
    一、防城港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收费吗不收费二、防城港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的申请条件是什么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一)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四)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五)按规定参加职业病诊断医师相应专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三、防城港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的设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
    2023-05-19
    271人看过
  • 公房承租权变更的资格认定
    根据规定,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4、没有其他住房。问题他和老伴是二婚,于20年前拆迁补偿承租了一套老公房,房屋承租人是老伴,现在老伴过世,老伴的子女赶过来和徐大爷商量变更承租人,把老伴的子女也列为承租人(老徐子女并非徐大爷亲生),徐大爷不肯,老板子女便强行把徐大爷赶出,并更换钥匙。律师释疑:根据《上海市房屋租令条例》和《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意见(二)的规定:公有居住用房承租户名的变更,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和承租人共同居住满一年,此为先决条件,如果不是共同居住人,那么不能享有承租权;二是在本市具有常住户口,既是共同居住人在本市要常住户口,本市具有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应该协商一致,确定房屋承租人,如果不能确定房屋承租人的,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由出租人确定:原承租人的配偶
    2023-04-22
    454人看过
  • 防城港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防城港市廉租房申请条件(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标准。1.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28000元/人。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或等于20平方米。(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或等于20平方米。(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28000元/人。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或等于20平方米。二、防城港市廉租房申请补贴标准1.实物配租月租金标准。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租住政府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其租金标准为: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含)以内部分的租金,按1元/平方米·月计算;超出人均15平方米部分的租金,按3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
    2023-05-13
    386人看过
  • 防城港更正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申请收费吗
    一、防城港更正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申请收费吗不收费二、防城港更正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申请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三、防城港更正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申请的设定依据是什么《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查询中发现有错误信息,持证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证书原件,到核发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办理更正手续。《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由关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证书持有人遗失证书申请补发或因境外就业申请换发证书,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在《目录》内的,由原证书颁发机构负责审核办理,补发或换发的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职业(工种)不在目录内的,不再补发或颁发证书,该有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载明原证书详细信息。四、防城港更正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申请条件是什么考生参加鉴定,获取证书后,证书信息与本人信息不一致
    2023-05-18
    52人看过
  • 防城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收费吗
    一、防城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要收费吗防城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不收费。二、防城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2、农林水事务审批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3、农林水事务审批科承办人员审查4、勘验科组织实地考察,出具审查意见5、农林水事务审批科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6、同意的,农林水事务审批块承办人制作决定性文件,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三、防城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
    2023-05-18
    47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租房
    词条

    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政策支持、面向特定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 更多>

    #公租房
    相关咨询
    • 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在哪办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在哪办理 广西天等县天宝北路398号财政局三楼房改管理中心 二、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崇左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受理条件 1、材料齐全2、在崇左市天等县工作或生活的无房(含已买房但房屋未交付)、无轿车职工,有地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稳定就业满一年以上纸质证明一份。 三
    • 防城港公租房搬迁要求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9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 公房遇到拆迁,需要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也需要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补偿,拆迁时,公房承租人已经取得公房所有权的,直接与拆迁方协商补偿事宜,拆迁补偿款归公房承租人。公房承租人没有取得
    • 防城港公租房拆迁怎么办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9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 公房遇到拆迁,需要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也需要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补偿,拆迁时,公房承租人已经取得公房所有权的,直接与拆迁方协商补偿事宜,拆迁补偿款归公房承租人。公房承租人没有取得
    • 公房拆迁承租人资格怎么认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1
      公房拆迁承租人资格认定是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来确定的,一般来说,补偿的对象属于原承租人,即签订合同的主体,但如果公租房的承租人经过了合法的变更,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现承租人。
    • 防城港融资租赁律师费用大概多少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6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