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区别是,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诉讼中的举证期限
1)法院的举证通知书确定了举证期限;
2)举证一般在法院开庭前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超过举证期限举证的法律后果
1)法院不组织质证,证据失去了证据意义,可能导致败诉;
2)相对方同意的,可以质证,但可能性极小。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对自己权益予以保护的权利。法律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否则,原告的胜诉权将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及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之规定可知,法律根据情况不同,规定了两种诉讼时效期间,即1年、2年。
医疗纠纷诉讼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因此权利人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选择诉讼案由,即医疗侵权纠纷和合同违约纠纷。选择的角度不同,则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时效也就不同。对于医疗侵权纠纷,则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而对于合同违约纠纷,则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但本案中,原告无论选择从何种诉讼角度均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因而被法院驳回。
因此一旦出现了医疗事故首先是与医院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那么就需要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一定要在诉讼的有效期内提出,否则的话过了诉讼期的话,就算自己向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申请,那么胜诉的可能性也几乎是没有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二百六十八条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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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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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分别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7答辩期限一般是收到起诉书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一般在开庭前也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期限,但在收起诉书副本的时候,法院会将相关的期限书面通知签收人。 答辩是答辩人对起诉的书面答复或反驳,举证期限是对案件事实提交证据进行证明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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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有什么区别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1答辩期限是指原告起诉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指定答辩期限,让被告提交答辩状。举证期限是指法院指定或双方约定在某一时期内向法院提供证据,过期的证据不被法院支持。两者不是一个概念,答辩期限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自后开始的,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一般由法院指定,案件难易程度不同,当事人可以同协商,不交答辩状不影响案件进程,但举证期内不举证可能导致法院承认对方全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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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有什么区别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21答辩期限是指原告起诉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指定答辩期限,让被告提交答辩状。答辩期限只能是由法院指定的。是被告人从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权利。举证期限是指法院指定或双方约定在一个时期内向法院提供证据,过期的证据不被法院支持。举证期限可以是法院指定的也可以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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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的区别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3答辩期限是指原告起诉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指定答辩期限,让被告提交答辩状。答辩期限只能是由法院指定的。是被告人从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权利。举证期限是指法院指定或双方约定在一个时期内向法院提供证据,过期的证据不被法院支持。举证期限可以是法院指定的也可以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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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1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此十五日为答辩期(送达起诉状副本的同时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法院指定举着期限的不少于30日,此30日为举证期。举例:1月1日收到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则答辩期间为1月2日-1月16日,同时举证期间为1月2日-2月2日,则很显然答辩期和举证期是有一个十五天的重合。 我想你就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