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上诉人周某,原系某市立交桥建设指挥部顾问。公诉机关指控,周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一笔44万元,挪用公款一笔85万元,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提请依法惩处。一审判决认为,检察机关指控挪用的85万元,也属于贪污性质,故认定周某共贪污公款129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10万元。检察机关没有抗诉,周某不服上诉。
二审经开庭审理认为,一审认定周某贪污44万元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但认定贪污85万元,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属定性不准,应定性挪用公款。
[分歧]:
本案二审在认定事实、定性上认识一致,但如何处理则提出了几种方案:一是,虽然明知一审部分事实定性不准,但如果二审直接改判,那就要增加罪名,且数罪分别量刑的总和刑期会超过一审判决的15年,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被告人方上诉不加刑的原则,故只能二审先维持原判,如果认为判决结果确有必要改变,则另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二是,鉴于上诉不加刑,二审不宜直接改判,但一审认定贪污85万元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三是,该案二审直接改判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改判方案是,撤销原判,周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没收财产5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5万元。
[评析]:笔者同意上述第三种处理意见。
上诉不加刑,作为刑事诉讼法的一个重要制度和原则,审判实践中应该严格遵守,不得违反,这是没有异议的。但却存在准确理解和适用该原则的问题。笔者认为,法律之所以设立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为了防止给被告人上诉带来实际风险和由于这些风险的存在而引起思想顾虑,不敢充分行使上诉权,故法律规定二审不得因被告人方上诉作出比一审对被告人更加不利的二审结果。由此,二审相对于一审对被告人是有利还是不利是判断二审是否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的一个标准。
本案从形式上看,二审增加一个罪名,总和刑期高于一审刑期,似乎对于被告人是不利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一、增加挪用公款罪罪名,不但没有增加被告人罪责,反而罪责有所减轻。首先,本案不同于那种因同一个事实,一审定一个罪名,二审增加罪名的情形。本案85万元这一事实,一审定贪污罪,二审改定挪用公款罪,罪名仍是一个,没有增加,虽然贪污罪还存在,但不是85万元这一事实,而是另一事实44万元。其次,一审85万元定贪污,二审定挪用,无论是在定性上还是在法定刑上,二审都轻于一审,这对于被告人是有利的,相对地减轻了罪责。
二、二审因是数罪并罚,限于法律的规定,总和刑期虽然高于一审刑期,但决定执行刑期低于一审刑期,实际结果对被告人是有利的。二审完全可以利用数罪并罚允许的规则,在决定执行刑期时,避免对被告人不利(加刑)的情形。本案正是考虑到二审认定的部分犯罪性质轻于一审,在决定执行刑期时没有选择与一审相同的刑期15年,而是选择了低于一审的刑期,达到了定性与量刑的恰当融合。当然,如果出现二审决定执行刑期无法不高于一审刑期情形时,则二审不能直接改判。
三、本案的特殊性还在于,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就是两个罪名,二审虽然相对于一审增加了一个罪名,但与指控罪名相同,没有增加罪名。另外,被告人对二审认定的挪用公款罪,从认定事实、证据、定性等方面在一审时就充分行使了辩护权,二审改变定性,不侵犯被告人对此的辩护权。
-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什么
101人看过
-
该案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319人看过
-
一审无罪二审有罪违反上诉不加刑吗
100人看过
-
被加刑7年被告喊冤称法院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376人看过
-
二审不加重原则
112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原则(刑事)
275人看过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述不加刑原则,只企用于被告一方上述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 更多>
-
刑事案二审原告上诉一定会改判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3不一定。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
-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含义是什么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0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
-
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意义?上诉不加刑有何意义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7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意义:(一)上诉不加刑,有利于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核心,不仅在一审以前可以行使,而且在二审中仍然可以行使。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目的,是为了申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理由,
-
涉嫌犯罪判决是否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而上诉的刑事案件同,二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二审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
-
二审法院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如何地规定的呢?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09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即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2、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3、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判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4、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缓刑或者延长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