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建筑物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7:50:40 124 人看过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建筑物处理方式如下:

1、合同的转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

1、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2、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

怎么处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处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方法是: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我国土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

两种租赁方式

一是国有土地租赁;

二是土地使用权出租。

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

在土地管理法规中,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在1998年2月17日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首次被提出并予以界定的,而且被规定为国家处置土地资产的方式。

在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中,都采用了租赁、租金这样的词语,使人容易混淆,实质上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第一,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属于土地二级或者三级市场。

租地主体及其关系

第二,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其主体——出租人是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承租人为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主体。

第三,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不同。《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租。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土地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承租人转让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租赁合同经更名后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0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租赁相关文章
  • 租地合同到期了地上所有建筑物归谁所有
    一、租地合同到期了地上所有建筑物归谁所有1.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当租地合同到期时,关于地上建筑物的归属,首要依据的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2.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建筑物在租期结束后的处理方式,那么自然依照约定执行。但若是合同未就此类事宜进行规定,则双方当事人需要进入协商阶段。3.这一协商过程旨在寻找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确保双方利益均得到保障。若协商无果,双方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即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裁决。二、租地合同中的建筑物处理协商在租地合同中,对于建筑物处理的协商至关重要。1.双方应明确建筑物在租期结束后的归属问题,是归出租方所有还是由承租方拆除或保留。2.若建筑物需要拆除或保留,双方应就拆除或保留的费用、时间、方式等具体事宜进行协商。3.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充分沟通,考虑彼此的利益和实际情况,力求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
    2024-07-09
    369人看过
  • 集体土地租赁期到期如何处理
    集体过去了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租赁合同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而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方式;(五)流转土地的用途;(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九)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一、土地租
    2023-02-24
    250人看过
  • 合同到期租赁房屋怎么处理
    一、合同到期租赁房屋怎么处理合同到期租赁房屋的处理方法如下:根据法律和合同,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符合合同约定或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因此,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返还房屋的,出租人应检查返还的房屋和房屋内的物品是否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以及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期间的各种费用是否已结清,承租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如果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拒绝返还房屋,但继续使用,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立即腾空房屋并返还房屋,也可以同意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出租人仍可随时终止合同。二、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如果签订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中不存在使其无效的法定事由的,出租人具有租赁房屋的所有权的,二者签订的合同自成立时有效。如果合同存在法定无效的事由的,其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
    2023-04-25
    138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合法吗?长期租赁土地合法吗?
    长期租赁土地合同合法,但前提是该土地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未超过二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一、租赁合同多少年有效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二、租地最多租多少年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租赁的年限不得高于同一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虽然在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方面我们国家是有明文规定不能超过多少年限的,而
    2023-03-24
    282人看过
  • 商业建筑租赁合同
    单方解除合同
    乙方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上述租金押金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后,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后,由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第六条租赁物的装修与维护1。乙方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装修租赁物业,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或依法终止时,乙方如能拆除装修,乙方可拆除。如装修无法拆除,甲方不承担装修投资费用。三。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尽最大努力爱护和维护房屋。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主体结构损坏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第七条合同变更或终止的条件: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提出与本合同不符的租金或租期要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前终止本租赁合同,但国家政府行为或军事行为以及本合同规定的除外。因管理不善,乙方应提前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应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1)将租赁房屋用于违法活动(包括非法经营);(2)未经甲
    2023-05-08
    200人看过
  • 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时如何处理合同附着物
    一、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时如何处理合同附着物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附着物的处理:1.合同如果对附着物的处理问题有约定的,则从其约定;2.合同如果对附着物的处理问题没有约定的,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处理附着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土地租赁合同有几年的诉讼时效土地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
    2023-09-12
    44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到期地上作物归谁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到期地上作物归谁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若未得到续签,地面附着物的所有权将回归其合法所有者。在租赁期限内,如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我们应明白这并不影响此前已经生效的租赁合同效力。关于地面附着物的补偿费用有必要进行解释,该费用主要是指当国家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建设而依法征用土地时,用地单位需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用于弥补地上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的土地,如果在拟定征地协议之前已经种植了某种青苗或者已有了某些地上附着物,那么也应对这些因素予以适当考虑并给予补偿。然而,对于那些在征地方案签署后强行耕种或修建的青苗以及地上附着物,则一律不得给予补偿。这些决定皆由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政府作出。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应根据“拆下何物,就需要补充回同样之物;拆掉多少,其价值绝不低于原状”的原则来确定
    2024-03-20
    346人看过
  • 租赁合同标的物系违章建筑,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违章建筑租赁合同无效。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024-04-28
    205人看过
  • 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怎么分配?
    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租不是单一的出租土地,而是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以支付租
    2023-08-05
    369人看过
  • 租约到期后,地上的建筑物归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土地租赁期满后如何处理地上建筑物,取决于双方签订的合同。如无协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果谈判失败,他们可以起诉法院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四个到达地、所在地、住所,出让土地的面积和质量等级;(3)出让期限和起止日期;(4)出让方式;(5)出让土地的用途;(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7)出让价格和支付方式;(八)转让合同期满后地面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九)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格式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三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土地租赁合同终止
    2023-05-08
    248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
    一、土地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土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如下事项:1.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土地出租人是否一致;2.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年限,注意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3.土地信息,列明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质量等级;4.土地性质,如果是良田保护地是不能盖厂房的;5.对改建、扩建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属物所有权的约定,6.是否可以转租的约定;7.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式。二、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由租赁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最高年限如下: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三、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
    2023-06-27
    226人看过
  • 临建合同和土地租赁合同区别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经营权流转,其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一、农村承包土地私自转让是否有效吗村民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后,可以私自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签订转让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第十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第十五条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
    2023-03-04
    230人看过
  • 土地承包到期了建筑怎么办
    一、土地承包到期了建筑怎么办承包土地上不允许进行非农建设。如进行非农建设,必须经过批准。承包地到期地上的附着物和种植物,没有补贴的,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情况下原状交回或现状交回发包方,但你对物是有物权的。反之发包方也有可能主张你的建筑妨碍到其生产经营,可要求你解除妨碍。所以建议协商解决,有优先承包权。二、承包人的义务(一)妥善使用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不仅要求承包人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盖房、建窑、建坟,不准进行掠夺性经营;而且还要求承包人根据土地的条件,合理使用,保存、改良土地,提高地力。(二)承包人应依承包合同规定的数额向集体组织交付承包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收益。(三)承包人应独立承担风险。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除了发生不可抗力承包人承担的交付约定数额的承包收益的义务可以减免外,对于在生产经营中的其他各种风险概
    2023-05-06
    433人看过
  • 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搬怎么办,租赁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不搬怎么办出租人外出未归或是拒不搬走,租赁合同届满,而房东想要收回房子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二)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三)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四)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出租人回来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和返还非法所得,有关部门可予罚款或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
    2023-06-21
    9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土地租赁有两种租赁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二是土地使用权出租。... 更多>

    #土地租赁
    相关咨询
    • 土地租赁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归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一般是“房随地走”,但所得收益是归建造者的
    • 租赁了土地,承租人来建筑物,怎么入账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6
      土地承租期间新增建筑物的归属按照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主体统一的原则,确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归属。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仅享有租期内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但并非土地使用权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仍由作为出租人的土地使用权人继续履行,租期届满而土地使用权期未届满时,出租人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上承租人建造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自然归属于出租人。而租赁土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
    • 土地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涉及地上建筑物归谁所有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9
      如果土地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拆迁补偿时地上的建筑物赔偿归租赁方所有、但是租赁合同里有特殊条款规定的除外
    •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租赁期限是多久, 土地租赁合同有什么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6
      第九条 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具本情况实行短期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赁期限由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 第十条 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年期的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签
    • 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建筑物还没交易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6
      1、租地合同到期应该返还租赁的土地。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