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力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6:12:26 495 人看过

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是什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行使劳动争议处理权时,有权选择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劳动者行使这项权利时,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意愿选择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权要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依法受理。劳动者请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是这一权利的本质和核心。通过立法赋予劳动者这一权利,是为了消除不受理劳动争议的现象,保障其他权利的实现。因此,基于这一基本权利,当纠纷解决机构拒不受理案件时,劳动者有权要求该机构说明拒不受理的理由和理由,该机构必须给予答复

(3)有权提起诉讼。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行使请求解决争议的权利,经办机构依法不予受理,劳动者有权检举、控告《劳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第三节劳动者义务的内容劳动者的基本义务主要包括:劳动义务、劳动义务、劳动合同义务、劳动合同义务和劳动合同义务,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遵守内部规章制度的义务、遵守职业道德的义务等劳动争议解决过程。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申请调解时,申请人应当向调解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身份证和劳动合同

申请仲裁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仲裁申请、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向仲裁机构提交劳动合同等有关材料,并预付仲裁费

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后,应向仲裁机构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并在收到驳回通知后等待处理结果

,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生活和切身利益。因此,法律赋予的劳动争议解决权实质上是劳动者请求保护的权利,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尽快解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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