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不予立案的法律处理方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7 07:50:08 480 人看过

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接到控告材料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明显轻微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不予立案。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通知控告人刑事自诉不予立案的原因。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报告、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通知控告人不立案的原因。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自诉不予立案原因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如果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自诉案件的证据不足,法院可以裁定不予立案。同时,如果自诉案件的犯罪事实明显轻微,或者自诉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但法院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可以裁定不予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控告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通知控告人不立案的原因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因此,控告人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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