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鸭山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要办多久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二、双鸭山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
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六、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4、《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5、《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3号)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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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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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一次性申领?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1)对于在职死亡或外国籍参保职工回国的,应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原件一份;(2)《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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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待遇划入个人账户申请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1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打入单位账户还是个人账户,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是谁经办打入谁账户。用人单位也可以与工伤职工约定,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入指定账户。实践中,打入用人单位账户的占多数,这一方面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由单位办理的较多,并且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如医疗费往往是用人单位垫付,需要从社会保险赔付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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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代领工伤待遇领取委托函要怎样写?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5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号:1234********,现委托某某公司代收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请给予办理。 委托人:**** 只是这个钱可以自已收的啊,为什么要委托公司收呢,一般劳动局会直接打到员工个人帐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