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8:51:56 137 人看过

一、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是如何的

1、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是,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二、股权转让的种类有哪些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4、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5、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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