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的借条到期后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08:31:32 494 人看过

口头约定的借条到期后,担保人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设立担保物权的,债权有效,担保物权就有效。如果保证担保,按约定期限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期限是债权到期后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订立保证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1、适格的保证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保证合同的内容: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选择保证方式:

(1)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借条还款时间到期担保人会立马担责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双方有权利就保证期间进行约定,然而,若约定之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其同时期满者,则视同未作任何约定;在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情况下,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为期六个月。针对借款合同及欠款凭证所载明的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倘若已超过约定之担保期限;如无约定期限存在,在债务到期满六个月之际仍未提出担保责任索偿请求的情形下,则该项担保人将被免除其应有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
    2024-05-16
    185人看过
  • 借贷双方口头更改合同,担保人是不是还承担责任
    一、借贷双方口头更改合同,担保人是不是还承担责任如果双方私自变更合同的话,担保人这个时候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对于这个担保责任加重了的话,这个加重部分的责任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做担保人的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4、与本案无牵连关系;5、能履行担保义务。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自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责任失效。债权人可以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2024-01-14
    481人看过
  • 口头保证的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保证是担保的一种形式,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债务。我国法律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其明确肯定了保证合同应为要式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的保证合同通常情况下不具有法律效力。一、什么叫最高额保证?最高额保证,就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和某项商品交易行为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额保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所保证的债务均为将来发生的债务;2、所保证的债务为将来一定期间内所发生的债务;3、所保证的债务为连续发生的若干笔债务;4、保证人责任为期限届满时的责任。5、保证人责任具有限额。6、最高额保证合同通常适用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具有经常性的,同类性质的业务往来,多次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如经常性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关
    2023-04-11
    472人看过
  • 民间借条担保人到期一年后给起诉能免除责任吗
    还款日期过一年了担保的时效性存在两种情况:1、担保合同约定了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在债权到期日以后一年以上,那担保人就要承担担保责任,那起诉担保人是有效的。2、担保合同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担保时效在债权到期日延后6个月,目前已经满一年了,是超过了有效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不用承担担保责任,那起诉担保人是无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3-06-13
    233人看过
  • 借条的担保人会有责任吗,连带责任保证特点
    一、借条的担保人会有责任吗有的。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
    2024-02-06
    394人看过
  • 担保人在借条上承担责任吗?
    需要。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第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第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借条到期换借条担保人还有责任吗借条到期后换借条的,担保人要不要承担责任,要依据担保类型而定,担保物权担保的,不影响担保人责任。如果保证人保证的,保证期间不延长、中断,所以保证期限届满后,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
    2023-07-07
    384人看过
  • 借款人到期后未履约担保人被判偿还借款
    8月21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何某、童某偿还原告信用社借款10000元,并承担利息;被告何某、童某在偿还借款本息后有权向戴某追偿。2007年5月21日,戴某因经营需要向射阳县海河信用社申请贷款1万元,并请何某、童某夫妻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戴某、何某、童某与海河信用社签订了《保证担保个人借款合同》,何某、童某作为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名。合同约定贷款月利率9.054%,借款到期日为2008年4月10日,借款用途:经营理发。合同第二条对保证方式约定:2、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第四条对违约责任作了约定: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任一条款约定义务的,按规定对借款人逾期本金按合同利率的1.5倍计收逾期利息;;戴某并于当日向海河信用社出具了借款借据。借款到期后,戴某及何某、童某均未能依约还款。因此,信用社诉至法院,要求何某、童某承担担保责任,归
    2023-06-08
    399人看过
  • 担保人有责任为借款人还款吗
    有没有责任视情况而定。首先如果担保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担保的期限,那么担保期限从债务履行期届满起计算六个月,如果有约定则担保期限按约定。如果在担保期间内,债务人都没有要求担保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那么担保期结束之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会免除,债务人需要独立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债权人不得再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4-05-14
    453人看过
  • 口头取消担保责任可以吗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口头形式取消担保责任,但如果设立担保物权的,要注销担保物权登记,担保责任才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一、保证的一般范围(一)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二)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
    2023-04-01
    196人看过
  • 借条写有担保人两年期限到期担保人就需要还钱吗?
    借条写有担保人两年期限到期担保人一般就需要还钱,这是由于如果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和担保期限的,以约定的期限为准。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但应当给与合理的还款时间。对保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为六个月。自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之日或者自一次主张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主张权利的,将承担可能败诉的不利后果。一、担保期限到期后担保人需要担责的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
    2023-06-23
    241人看过
  • 有借条,口头有约定计息,利息给吗
    一、有借条,口头有约定计息,利息给吗由于借贷协议中并未明确规定利息事项,因此,如果双方曾在借款时就借款利率进行口头协商且未经正式签署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确认,那么这些口头约定自然会被认可为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否认存在这种事先的口头约定,那么贷款人需义务负责拿出确凿无疑的证据来验证该事实。若无法提交足够的证据以证明实际的口头利息约定,则法院最终可能认定本次借款行为未涉及任何利息话题,从而使得贷款人无法强制执行其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权利。《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二、借钱但是没有借条,也没有字面证据,没有还怎么办在借贷行为中,若无书
    2024-04-01
    215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对借条具有偿还责任?
    1、担保人(保证人)在借条上签字,并写明:当借款人不还钱时承担保证责任的,属于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如果借条上写明的保证责任约定不明确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借贷有担保人不还钱可以只起诉担保人吗借贷有担保人不还钱不一定可以只起诉担保人,需要结合以下情形分析:1、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因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未被依法强制执行前,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债权人应该先起诉债务人,如果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可以起诉担保人。2、连带责任保证,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
    2023-07-20
    130人看过
  • 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保证人还需要承担责任么?
    如今,债权人为了避免有钱拿不回,欠钱的反而是大爷的情况,都会要债务人提供担保,一些拿不出有价值的东西做担保的,就会找人做担保。不少人出于义气就帮别人做担保,双方也因为熟络就没具体规定什么,作为保证人很多以为都没有违约责任,那么也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事实上,并不是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保证人就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而且很多人还会误以为,签订保证合同的自己才算是担保人,而且自己作为保证人也仅仅只是承担主债务的保证责任。首先,在实践中,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保证合同是最典型也是普通大众最了解的保证方式,除去这种,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一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都属于保证合同的情况,即使没有独立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同样也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其次,保证人担保的责任除去主债权外还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等。合同中没有具体违约责任,并不能免除保证人的担保责任,只要担保合同没
    2023-06-26
    204人看过
  • 担保期限到期后担保人需要担责的规定
    一、担保期限到期后担保人需要担责的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第七百零二条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债务关系之中的担保人一般都是有经济能力的,对于债权
    2023-05-03
    114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借款到期后口头去找担保人要钱起法律责任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7
      担保人的责任: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
    • 口头担保有效吗? 口头担保要负法律责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17
      口头担保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当与债权人订立书面保证合同,确定保证人对主债务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虽未单独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但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的,视为书面保证合同成立。
    • 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全部还款担保人在到期后还有责任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担保人仅对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原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担保人则无偿还责任了。
    • 到期一年后还的款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6
      责任: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
    • 借条没有写还钱期限,担保人还承坦担保责任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4
      可以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担保人有连带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