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存在股东权纠纷时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08:47:31 203 人看过

一、公司存在股东权纠纷时怎么办?

1、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账册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规定可知,股东对公司的公司账册享有知情权,拥有查询公司账册的权利,当自身权益可能受到他人侵害时,公司股东可及时要求查阅公司账册。

2、股东可以要求分红

若是股东查询公司账簿得知公司存在盈余,则根据《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我们要注意的是,可供分配的利润,必须是公司先弥补完之前的亏损,然后缴纳完法定公积金,接着根据公司章程或者是股东会议的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最后余下来的利润,才能由股东之间进行分红。

3、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的规定可知,当出现上述情形侵害或阻碍了股东实现其自身权益的,公司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4、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经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则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可以通过决议解散公司。其中,应当注意的是,应当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5、股东可以寻求行政机关介入以维护自身利益

由于工商行政机关对公司变更登记等事项进行的是形式审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违法的变更登记事项,侵害了其他股东的权益。对于此种现象,被侵权的股东首先可以向受理相关事项的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申诉,投诉等,要求该工商管理部门对违法变更事项作出纠正,并撤销相关违法登记事项。若是该工商管理部门不纠正相关的违法变更事项,则被侵权的股东可以向该工商管理部门的上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通过上级机关来纠正并撤销违法变更登记的事项,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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