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是哪一些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09:52:03 396 人看过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具体规定,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是指在一个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告人本应当在上一个刑罚幅度内量刑,但有减轻处罚的情节,依法可以在法定刑以下的刑罚幅度内量刑。如果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其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被告人有重大功表现,法院可以决定减轻处罚,在三年以下量刑。

一、建议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有什么区别?

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是不同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刑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下判处刑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既不是在法定刑“中间线”以下处罚,也不是判处法定最低刑。

二、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罪名

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一级的,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轻伤二级的,在六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2)每增加一人轻伤一级,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二级,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二、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一级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重伤二级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其中,造成被害人六级残疾的,以有期徒刑五年为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2)每增加一人轻伤一级,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二级,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3)每增加一人重伤一级,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每增加一人重伤二级,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4)每增加一级普通残疾(10到7级)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6到3级)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1到2级)的,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交罚金减刑是哪些意思
    法律综合知识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而且还会默认为你不服法,是不会减刑的,无力交纳的需要相关证明。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此规定如下:第二条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而且还会默认为你不服法,是不会减刑的,无力交纳的需要相关证明。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024-05-05
    50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和刑罚的折抵是哪些意思
    一、行政处罚和刑罚的折抵是哪些意思一、行政处罚折抵刑罚需要在一定的特定条件下才会发生的:1、这一行政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和刑事法律规范,根据这两个法律规范的规定都要给以处罚;2、行政机关不认为这一行为触犯了刑法而认为只触犯了行政法律规范,因而给了行政处罚,而后又发现该行为触犯了刑法,司法机关需要给以刑事处罚;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了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这一处罚决定已经开始执行。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二、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吗行政处分不是行政处罚的形式。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是指
    2024-01-09
    279人看过
  • 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两审不终审吗?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两审终审制度主要针对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案件,这里
    2023-03-02
    481人看过
  • 刑法上的数罪并罚是哪些意思
    在刑法上是有数罪并罚的处罚决定的,很多罪犯也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而得到了数罪并罚的处罚。但刑法上的数罪并罚是什么意思?实际上有很多人并不了解数罪并罚,也不知道数罪并罚到底是怎么样去处罚的?数罪并罚是什么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据此,数罪并罚具有以下特征:1、一人犯数罪。一人犯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数罪是实行数罪并罚的前提。一人犯一罪以及数人共同犯一罪的,不发生数罪并罚的问题;数人共同犯数罪的,实际上对数人应分别量刑,仍然属于一人犯数罪,存在数罪并罚问题。2、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间以内。换言之,只有当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犯罪人犯有数罪的,才适用数罪并罚。包括以下具体情况:(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2)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漏罪);(3)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
    2023-02-23
    311人看过
  • 择一重罪处罚是哪些意思?
    一、择一重罪处罚是哪些意思?择一重罪处罚就是选取其所犯罪行中较严重的来对其进行量刑。择一重罪处罚,主要涉及到刑法理论中的想象竞合和牵连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想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况。择一重罪处罚主要指的是选择较重的罪处罚。一方面根据刑罚种类去判断,在主刑中,死刑属于最严重的,拘役属于最轻的,处罚较重的刑种属于重罪;另一方面,看法定最高刑,哪个罪名的法定刑处罚更重或处罚时间最长,哪个罪名就是重罪。二、择一重罪处罚的具体情况有哪些?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以想象竞合犯论,择一重罪处罚。(同样适用于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等)2、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3、生产、销售《刑法
    2024-01-15
    95人看过
  • 如何适用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
    在适用减轻处罚情节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减轻处罚应当与从轻处罚相区别。在同一法定刑幅度内无论是适用较轻的刑种还是较短的刑期,都应理解为“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应当是指低于法定刑幅度中的最低刑判处刑罚,不包括最低刑的本数在内。2.如果同一条文中有几个法定刑幅度时,减轻处罚一般应理解为在下一个法定刑幅度内判处刑罚。但是,如果适用下一个法定刑幅度的最低刑仍显刑罚过重的,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继续选择再下一个法定刑幅度处罚。如果法条明确规定的下一个或再下一个法定刑幅度的最低刑是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可以判处法条没有规定的拘役或者管制,但不能免除处罚。3.当主刑减轻适用下一个法定刑幅度的刑罚时,附加刑?主要指财产刑?原则上应当一并减轻适用下一个法定刑幅度中明确规定的附加刑,但适用原法定刑幅度中的附加刑实际上对被告人有利的除外。如果下一个法定刑幅度中没有规定附加刑的,不能仍然适
    2023-02-28
    269人看过
  • 请解释一下“量刑三年以下”是什么意思?
    刑法量刑三年以下,是指在三年以下半年以上处有期徒刑。1、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包括刑罚的种类和刑量。2、按照罪行法定原则,我国在刑法中对每一种犯罪的不同情节都规定了一个量刑范围,在没有法定的情节时,法官在裁量刑罚时不得超出法定刑罚的幅度。如量刑是三年以下,就只能在三年以下半年以上裁量有期徒刑。量刑三年以下还有辩护吗量刑三年以下是可以辩护的。缓刑是我国的一种刑法执行制度。即对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符合缓期条件的罪犯确定一定的考验期限,这个考验期限要高于或等于原判刑罚。但缓刑考验期最长不能超过5年。如果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没有重新犯罪或发现其他以前犯的罪,没有其他违反缓刑考验规定的行为,考验期满,原判就不再执行。否则,要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一节一般原则第一条【量刑的规范依据】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和要素,结合本意见规定的量刑基准、量
    2023-07-06
    390人看过
  • 法定刑以下判罚的解释
    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是指在一个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告人本应当在上一个刑罚幅度内量刑,但有减轻处罚的情节,依法可以在法定刑以下的刑罚幅度内量刑。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其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被告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法院可以决定减轻处罚,在三年以下量刑。法定刑分类不同的学者对法定刑的分类都或多或少有所区别,但是比较公认的有以下几种:(一)绝对确定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之中,对某种罪或者具备某种情节的犯罪,只规定了单一的刑罚种类和量刑幅度,司法机关没有选择的余地。这种立法方式过于机械和死板,不利于刑罚个别化、同犯罪作斗争,现很少有国家采用了。我国刑法分则中没有任何一个具体犯罪只规定一种绝对确定的法定刑,但是,仍然有个别条文针对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了绝对确定的单一的死刑。例如:《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劫持航空器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
    2023-07-06
    210人看过
  • 最高院可以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罚吗
    在实际判决中,如遇有下级法院需依法在下限刑罚以下判处刑罚的情况时,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核批准,待获得许可后方可在法定刑以下量刑。此处所提及的“法定刑以下”,乃是刑法学界的专业术语,特指法定最低刑点之下,并非最高刑点或中间刑点以下,亦非某一特定犯罪行为应适用之刑点以下。《刑法》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2024-05-16
    293人看过
  • 行贿罪免于刑事处罚的意思是哪些
    一、行贿罪免于刑事处罚的意思是哪些行贿罪免于刑事处罚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单位行贿罪的处罚是哪些单位行贿罪适用的刑罚:对单位: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期徒刑、拘役、罚金。单位行贿罪的处罚:单位为谋取
    2024-01-07
    120人看过
  • 3万以下刑罚是否在刑法中有所规定
    不满3万有可能判刑,具体会不会判刑要根据案件的恶劣程度来进行判断。根据规定,贪污或受贿的金额在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换句话说,三万元是受贿罪的基本起刑点,不会被判刑。但在例外情况下仍被判刑。例外情况为,受贿金额在三万元以下,但有其他较重情节,受贿的赃款用于非法活动,多次收受贿赂的,因故意犯罪之前受过刑事处罚的等等,也会被判刑。贪污罪的客观行为与结果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主管,主要是指负责调拨、处置及其他支配公共财物的职务活动;管理,是指负责保管、处理及其他使公共财物不流失的职务活动;经营,是指将公共财物作为生产、流通手段等使公共财物增值的职务活动;经手,是指领取、支出等经办公共财物因而占有公共财物的职务活动。此外,利用职务
    2023-07-19
    86人看过
  • 法律规定有期徒刑是哪些意思?
    一、法律规定有期徒刑是哪些意思?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类型是哪些?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4、如果悔改表现
    2024-01-21
    467人看过
  • 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条件是哪些?
    一、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条件是哪些?法定刑以下处罚应当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犯罪分子具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2、犯罪分子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所谓案件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案件的特殊性,如涉及到政治、外交等因素。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即使犯罪分子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是对减轻处罚的特殊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如果对于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必须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是指在法定量刑幅度的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法定刑是一个量刑幅度,而这个幅度内一般存在最高刑点、最低刑点,还有处在中间位置的各个刑点。“法定刑以下”是指法定最低刑点以下,而不是最高刑点或者中间刑点以下,也不是某一犯罪行为具体应当适用的刑点以下。二、定罪量刑有
    2024-01-11
    73人看过
  • 刑法规定哪些情形下可以不判缓刑
    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不判缓刑:1、累犯不适用缓刑;2、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3、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4、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规定行贿罪情形包括哪些行贿罪情形包括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向国家工作人员予以钱财的贿赂。或者是通过一些其他的方式来进行贿赂。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1)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2)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3)向三人以上行贿的;(4)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2023-07-31
    6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怎么理解罚金判处法定刑以下这是什么意思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刑法》规定的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是主刑,而并处或单处罚金是附加刑,并处判了刑也必须加罚金,而单处罚金则可以只判罚金,不需要服有期徒刑,这是可以选择的。
    • 哪些是刑罚?行政处罚有哪些意思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4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 刑宣的意思是哪些,有哪些刑罚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土地法刑事处罚的法律规定是哪些意思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8
      行为人违反刑法规定的有关土地的义务而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受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刑事处罚合并执行是哪些意思?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遇到此类法律问题,首先应该详细描述案情电话咨询一下律师,让其帮您分析一下案件案情。然后再结合案情和律师谈妥代理费,一般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财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分段收取,各地标准不一。 律师代理权限分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 一、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理委托人起诉、应诉、参加法庭调查、调解、开庭,提供有关证据和代为陈述以及发表辩论意见等。 二、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