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反诉具体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31:48 445 人看过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提起反诉必须具备4个条件:

(1)反诉的对象只能是本案的自诉人;

(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3)反诉的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范围;

(4)反诉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

3、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反诉一经成立,人民法院即可与自诉案件合并审理。在这种互诉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既是自诉人,又是被告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如果自诉或反诉一方申请撤回起诉,法庭在同意一方撤回起诉后,对未申请撤回的诉讼应继续审理。如果对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判处刑罚,应根据各自应负的罪责分别判处,不能互相抵消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具体有哪些合法权利
    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主要享有下列权利:1.被告人、被害人有进行陈述的权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和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分别进行陈述。被告人如果承认起诉书中的指控,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陈述;如果不承认起诉书中的指控,则可提出自己无罪的意见。被害人可以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陈述自己受害的经过和有关的诉讼请求。2.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在法庭调查时,经审判长同意,可以向被告人发问。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对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的物质损失有权要求赔偿。所以他们可以向被告人发问。3.当事人经审判长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当事人在证人、鉴定人提供鉴定结论后,认为有些事实还不清楚,需要询问证人、鉴定人的,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进行发问,要求其作出进一步的陈述和说明。4.当事人对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的物证有辨认的权利。对公诉人向法庭
    2023-06-14
    9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
    2023-08-05
    232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反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2、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提起反诉必须具备4个条件:(1)反诉的对象只能是本案的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3)反诉的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范围;(4)反诉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3、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反诉一经成立,人民法院即可与自诉案件合并审理。在这种互诉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既是自诉人,又是被告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如果自诉或反诉一方申请撤回起诉,法庭在同意一方撤回起诉后,对未申请撤回的诉讼应继续审理。如果对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判处刑罚,应根据各自应负的罪责分别判处,不能互相
    2023-06-04
    351人看过
  • 公益诉讼中有哪些具体的类型
    公益诉讼包括以下类型:1.根据诉讼性质,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2.根据主体情况,分为公诉公益诉讼、私诉公益诉讼;3.根据当事人确定方式,分为法定公益诉讼、协议公益诉讼、任意公益诉讼;4.根据保护利益,分为环境公益诉讼、劳动公益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基本平等权保护公益诉讼、基金公益诉讼。公益诉讼中受到限制适用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公益诉讼中受到限制适用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如下: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3、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4、辩论原则;5、处分原则;6、检察监督原则;7、支持起诉原则。《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第二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
    2023-08-14
    326人看过
  • 合同诉讼管辖地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合同诉讼的管辖地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规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民间借条如何约定法院?当事人在借条上约定管辖法院,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
    2023-04-03
    35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反诉法条
    一、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反诉法条1、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二、反诉的条件是什么提起反诉,须具备以下条件:1、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此为主体的特定性。2、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或有牵连的,两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或相关联的法律关系。提起反诉的目的是在于要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3、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反诉。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4、须
    2023-06-19
    42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时效具体有哪些类别的
    刑事诉讼法时效具体有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刑法上的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国家对犯罪人行使刑事追诉权和刑罚执行权,这些权力即归于消灭,对犯罪人就不能再追诉或者执行刑罚。时效完成是刑罚消灭的重要制度之一。一、申诉时效是什么意思啊?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有效期限内,司法机关可以行使追究权,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巳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二、刑事案件的追诉期多久刑事追诉期是多久:我国《刑法》第87条中的时效,是追诉时效,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87条追诉期限的具体规定为:(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
    2023-03-04
    179人看过
  • 伪证罪的刑事诉讼具体要件有哪些
    伪证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一、什么是妨碍司法公正罪?妨害司法公证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在国家司法机关进行正常诉讼活动时,使用各种方法进行妨害,扰乱国家司法国家司法权的行使,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打击报复证人罪、扰乱法庭秩序罪、窝藏、包庇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的等。如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作伪证将会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
    2023-06-19
    325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附加刑的范围:包括哪些具体刑罚
    刑法附加刑有3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可以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附加刑中的资格刑有哪些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
    2023-07-07
    40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抗诉与反诉的定义及特点
    该段内容描述了刑事抗诉回复方式。当上级检察机关认为下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正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检察机关。而当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不当时,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以下是刑事抗诉回复方式:1.上级检察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检察机关。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2、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刑 事 抗 诉 的 法 律 依 据 是 什 么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有罪或者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的行政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一种法律程序。刑事抗诉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七节第七百一十条规定,即“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有罪或者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的行政处罚不服,向人民法
    2023-09-07
    21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诉讼参与人
    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除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工作人员以外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依法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的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参与人主要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依据诉讼参与人同案件的利害关系不同,可以将诉讼参与人分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两类。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所以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正是由于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特殊身份,刑事诉讼法为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赋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以当事人地位。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人。一般情况下自诉人就是
    2023-02-26
    281人看过
  •  有关刑事诉讼法中辩护委托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的3日内,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其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控诉的对称。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是一种基本的诉讼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的3日内,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其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控诉的对称。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是一种基本的诉讼职能。 辩 护 人 在 刑 事 诉 讼 中 的 权 利 和 义 务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是至关重要的一方,承担着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重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具有多项权利和义务,包括:1. 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辩护权利,包括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以及申请变
    2023-09-02
    13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送达类型具体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送达的类型: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法、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如果能直接送达的,一般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直接交给收件人本人。一、法院传票寄到户籍地还是居住地传票一般会寄到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当事人收到传票后及时寄回送达回证到法院。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送达传票的方式是有区别的。民事案件可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及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刑事案件只能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二、传票的送达方式有哪些?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
    2023-03-17
    34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的主体是谁,刑事诉讼有哪些机关?
    一、《刑事诉讼法》的主体是谁刑事诉讼的主体是指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刑事诉讼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辩护人等。二、刑事诉讼有哪些机关1、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专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实质上在执行着控诉职能。2、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组成。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领导被领导的关系。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由人民检察院负责。3、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在审判阶段,人
    2023-04-18
    7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具体的强制措施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7
      说强制措施这个词,可能大部分人都会觉得很陌生,但是我如果说拘留,逮捕,这些词的话,大家就会觉得很熟悉了。事实上,两者都属于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案机关可以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人采取五种不同程度的强制措施。这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其中,拘留、监视居住和逮捕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相对较低,而拘留、监视居住和逮捕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相对较高。
    • 虚假诉讼反诉状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附: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诉罪]以捏造成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妁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刑事诉讼法中哪些主体具有独立的上诉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3
      自诉人、公诉人、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告,被告的法定代理人。还有一种是要基于授权或法院的指定才享有特定的诉讼权利,如辩护人,要有被告的授权委托或法院的指定,才享有诉讼权利,而且还要看授权委托书上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
    • 哪些是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反诉有哪些条件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7
      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反诉法律规,具体规定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29
      关于反诉的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在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