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虚假业绩中标如何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21:42:08 349 人看过

一、用虚假业绩中标如何处罚

中标、成交无效,应作废标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二、建筑工程招标中标后,中标人可以放弃吗

(一)一旦被依法确认为中标人的,是不可以随便放弃中标的,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中标人不可以弃标。

(二)而且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建筑工程招中标后,中标人不可以弃标,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通常情况下,可以视为中标人弃标的情形有:

1、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在签订合同时,恶意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在签订合同时,恶意要求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4、拒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四)同时根据上述法律相关规定,中标人弃标的,招标人可以不返还招标保证金,若招标人的实际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补足赔偿。若未交招标保证金的,中标人需赔偿招标人的实际损失。

(五)尽管法律规定,中标人不可以弃标,但并非中标人中标后,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中标人因正当理由、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标,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大变动、水灾等自然灾害、社会骚乱、战争等因素导致中标人弃标的,中标人可以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六)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中保人中标后,招标人也是不可以随意改变中标结果,否则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中标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中提供虚假证据的如何处罚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等。一、怎么判处行政诉讼的被告证据造假问题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伪造证据,一经查实,法院会对被告单位负责人进行罚款、拘留。《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二、民事诉讼伪造证据怎样处罚若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具有伪造证据的行为的,我国人民
    2023-02-16
    72人看过
  • 如何处罚虚假登记
    1.企业在设立时提交虚假材料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提交虚假材料包括虚假的场地使用证明、虚假的设立审批、虚假的股东身份、虚假的股东签名、虚假的股东身份证明、虚假的注册登记、虚假的注册登记、虚假的注册登记、虚假的注册登记等,对在企业设立登记中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应根据企业设立类型的不同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处以虚报注册资本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公司提交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公司登记或者营业执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不同。前科犯罪的主体属于特殊主体,即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或者个人。那么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不包括单位,前者的主观内容是欺骗公司登记机关,取得公司登记。后者是非法占有公司财产罪。在客观方面,前者是利用虚假文件或者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骗取公司登记。后一种犯罪是捏造
    2023-05-07
    178人看过
  • 虚假机构如何处罚
    1、“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这个概念是从80年代施行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沿用来的。在当下,凡是非按照《法人条例》规定的程序、条件设立的企业,就不要使用这个概念了。因为按《法人条例》设立的企业都是全民、集体企业。必须经过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持批文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工商登记而设立、包括分支机构的,就叫“擅自设立”。且《法人条例》中的公司,不是《公司法》中的公司。在工商内部说“擅自设立分支机构”都能理解是什么意思,但在法律界说,其意思就会相去甚远;2、冒用公司、分公司的行为多发生在非公司企业、个体户冒用、谎称自己是公司、分公司,“冒用”的主体是很好确定的。对于公司自己设立的分公司未办理登记的行为,不能定性为公司"冒用分公司名义",由于定性错误,所以你无法确定是谁在“冒用”。当然,也存在有公司宣称自己开了多少家分公司而实际没有的问题,这属于“虚假宣传”的范围,也不是公司冒用分
    2023-04-16
    235人看过
  • 虚假宣传如何处罚
    一、虚假宣传如何处罚根据商家虚假宣传的情形和造成结果的严重性会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一般进行虚假宣传的商家都会对其进行罚款,罚款的金额一般根据其销售金额来进行确定,如果造成了相应的人生损害,可能还会产生赔偿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会吊销商家的营业执照。相关单位会对商家广告宣传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批准,如果商家在审批过程当中有刻意隐瞒不报的情况,致使单位在核实过程当中没有发现,同时相关单位已经尽到了如实审查核实的义务,那么相关单位,可以免责,而商家可能会加重处罚。二、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
    2023-04-13
    310人看过
  • 虚假诉讼如何处罚
    虚假诉讼的处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一、虚假诉讼多少钱判三年以上虚假诉讼罪涉案的数额达到巨大的,即六万元以上,人民法院可以判处犯罪分子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虚假诉讼15万判几年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
    2023-03-01
    140人看过
  • 虚假诉讼如何处罚?
    犯虚假诉讼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一、认定虚假诉讼罪需要注意的问题1、行为方式。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实”、伪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除此之外,虚假诉讼罪还有可能以“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隐瞒事实欺骗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进而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以对方已经履行完毕但未销毁的债务文书或者其他材料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再次履行债务
    2023-03-26
    384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标
    词条

    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 更多>

    #中标
    相关咨询
    • 中标方业绩作假如何要求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04
      1、鉴定方法: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可以查看之前的竣工文件,也可以从审计部门了解。二、工程业绩概念:工程业绩是公司近年来完成工程建设的情况,建安工程量、成本、质量评价等级完成多少?,合同执行情况等。工程业绩欺诈、贷款资格证书、政府重点监督、取消投标资格的建筑业初始信用评分为100分,鼓励业主选择信用等级为a以上的建筑业企业。1、信用评级分为5个等级:150分以上(不含150分)为aAA等级,说明
    • 中标单位如何举证业绩造假?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31
      到招标委员会投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
    • 如何举证中标单位业绩造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8
      到招标委员会投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
    • 企业虚假宣传如何处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3
      1、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2、商业宣传主要围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最主要是对它们的特征、地位、价格、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等情况,进行虚构宣传。虚假宣传行为有多种形式,所以要先了解好企
    • 虚假破产罪中如何处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虚假破产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