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属于霸王条款
一:本酒店只提供车辆停放,不负损失责任;本宾馆只提供车辆停放,注意防盗,丢失自负。
二:请您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首饰等)如有遗失,本酒吧将不负任何责任;请带好随身物品,如遗失本餐厅概不负责。
三:不管是否使用过设施,会员费不会因任何原因作退款,会员卡也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次卡除外)。如经查获,即取消会员资格或有权没收此卡,如会员须转让他人使用者并支付20%转让费。
四:“VIP贵宾卡”、“积分卡”上标示有“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五: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促销商品,售出概不退换。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六:偷一罚十。
七:取衣时间,不得超过一星期。超过一星期如有灰尘本店不办理重洗。8.干洗前衣服被虫咬,烟火烧没发现,洗后出现上述现象,本店不负洗涤责任,属正常现象。
八:干洗前衣服被虫咬、烟火烧没发现,洗后出现上述现象,本店不负洗涤责任,属正常现象。。
九:逾期3个月以上未取衣物的,应视为消费者自动放弃对该衣物所有权的权利,经营者有权自行处理该衣物。
十:顾客衣物逾期不取的,且超过保管期一个月,衣服的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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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格式合同造就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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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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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是霸王条款,是霸王条款还是霸王条款??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6“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系霸王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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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霸王条款”和“霸王合同”?上海在线咨询 2024-08-23“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 “霸王条款”主要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它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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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霸王条款,霸王条款如何处罚呢?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6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现在你应该清楚霸王条框怎么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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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的定义是什么?所谓的霸王条款即霸王条款的含义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5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有学者下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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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大概签什么合同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14签订霸王条款合同的,可以请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1、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用来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声明或者行业惯例等。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因此,签订霸王条款合同的,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