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交通事故若干问题司法解释最新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0:13:14 168 人看过

一、责任主体

1、过错车主。

下列车主应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担责: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2、擅自驾车者。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3、挂靠车主。

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负承担连带责任

4、转让车主。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拼装车及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5、套牌车主。

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由套牌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6、驾校。

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7、销售商。

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提供试乘服务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8、道路管理者。

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道路管理者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妨碍通行者。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10、建设施工单位。

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设计、施工,致使道路存在缺陷并造成交通事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1、生产者或销售者。

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12、多个侵权者。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应当区分不同情况,确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

二、赔偿范围

1、人身损失。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财产损失。

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3、其它损失。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责任承担

1、承担顺序。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3)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2、责任限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3、拒保责任。

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违法拒绝承保、拖延承保或者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责任分担。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它亮点

1、责任认定并非不可改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2、非道路事故也适用该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该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2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审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
    2023-05-05
    220人看过
  •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包括什么?
    2006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为正确适用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公司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第二条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第三条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条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
    2023-05-02
    284人看过
  •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最新通知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
    2023-05-05
    38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11.15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
    2023-04-23
    57人看过
  • 审理离婚财产分割若干问题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
    2023-03-21
    167人看过
  • 公司解散若干问题
    一、解散与清算的时间衔接:1、出现解散事由,包括公司股东决议解散和法院判令解散;2、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公司法184条和解释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解散公司诉讼的程序:(一)启动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1、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
    2023-04-06
    11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5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
    •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是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
    •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17
      对于虚假诉讼罪,暂时尚未有司法解释进行详细规定。另外,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刑事犯罪,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 xx合同法司法解释若干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合同法司解释目闪共有四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1999年12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9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