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上请求权的种类有哪些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1:23:04 336 人看过

物上请求权,也称物权的请求权,是指当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有被妨害之虞时,物权人为了排除或预防妨害,请求对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物上请求权的目的为排除妨害,根据不同的妨害形态可分为以下几种:

(1)当他人没有权限而占有物权的所有物妨害物权时,发生物权的返还请求权;

(2)以此外的方法妨害物权的,发生妨害除去请求权;

(3)妨害有发生之虞的,发生物权的妨害预防请求权。

物上请求权涉及的范围

(一)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是所有人对于无权占有或侵夺其所有物者,请求返还其所有物的权利。其构成要件只有一个,即相对人无权占有其物。所谓无权占有,是指没有正当权源而占有他人的物。其发生原因如何、其期间长短、占有人善意或恶意、有无过失在所不问。若占有人有正当权源,如有地上权或质权或债权等时,该物的占有人得进行抗辩,而继续其占有。当某物上的所有权为共有时,若共有人中的一人逾越其应有部分行使权利,因认为其无权占有他人的部分,阻碍了其他共有人行使权利,因此,应允许其他共有人得以行使物上请求权,请求返还占有或除去妨害。物上请求权主体须为所有物的所有人,包括单独的所有人或共同所有人。请求权相对人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所谓现在的无权占有人,即现在仍事实上管领其物但无正当权源的人。相对人应不仅仅限于直接占有人,间接占有人也可以成为相对人。因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以物的交付为目的,但物的交付并不以现实的交付为限,还有观念交付与简易交付。故对于间接占有人,物上请求权人也可行使返还请求权。返还请求权的内容除原物的返还外,还涉及原物不能返还时的损害赔偿问题以及费用能否求偿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处理依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而有所不同。

1、所有物的毁损或灭失

善意占有人对所有物没有恶意,即他们已经尽到了善良管理人应尽的义务,对所有物的毁损或灭失没有过错,故不负赔偿责任;如果提起侵权行为请求权的权利人能够证明,所有物的毁损或灭失是由可以归责于善意占有人的原因造成的,则善意占有人也应当负赔偿责任以填补权利人无辜所受之损害。对于恶意占有人,因其对所有物本来就具有恶意,故不可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善意管理人的义务,因此必须对所有物的毁损或灭失负赔偿责任。但是,权利人只要证明自己对所有物享有物权就可以提起返还请求权,而相对人则须证明自己是否为善意,若相对人不能证明自己为善意占有时,即被推定为恶意占有,就要对所有物的毁损或灭失负赔偿责任;而依侵权行为对恶意占有人提起损害赔偿请求权时,权利人则必须证明恶意占有人对所有物的毁损或灭失有过错,这就加重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对权利人不利。不过,这一点可以通过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加以弥补。不当得利制度对恶意受益人附加了返还不当得利的“加重”返还责任,返还的范围包括受领时所取得利益、受领利益的利益以及受益人的损害赔偿。

2、关于费用的求偿

善意占有人支出的必要费用(指在出现危害物的存在的特别情形时为保持物的存在而付出的费用),应依何种依据请求返还,在中国现行法上并无明确规定。善意占有人是误将他人事务认为自己事务而为管理,对此能否成立无因管理,在理论上尚有分歧。笔者认为,为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不妨承认善意占有人不违背权利人的意思、并且管理结果有利于权利人而实施的管理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学说上亦有“客观标准说”,即:管理人管理的事务是否系他人的事务,应以客观上是否属于他人为标准来判断,只要客观上可以辨认属于他人的事务,均可成立无因管理,故管理人误将他人的事务作为自己的事务管理的,可以成立无因管理。在某些场合,善意占有人所支出的必要费用还可以依不当得利请求权要求返还。受益人取得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增加。所谓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利益本应当减少而因为一定法律事实并未减少。财产利益本应减少而没有减少,客观上仍然可以归结为利益的增加。因此,善意占有人能够证明权利人占有所有物时,也要为保持物的存在而付出此项必要费用时,就可以请求权利人返还其所受之利益。善意占有人还可以就增加物的价值而付出的有益费用,依不当得利请求返还。恶意占有人支出的必要费用和有益费用,只有在能够证明为权利人的利益而无因管理时,方可请求返还。

(二)所有权的排除妨害请求权

所有权的妨害排除请求权,是指所有人对其所有权的圆满状态被他人妨害时,得请求妨害人除去妨害的权利。无论妨害人是否有故意、过失的主观过错。妨害的形态有事实上的妨害和法律上的妨碍。但所有人有容忍义务的,妨害人可以此抗辩,不构成妨害。容忍义务包括基于法律规定的容忍义务,如相邻关系;基于他物权发生的容忍义务。他物权是对所有权的一种限制,他物权人对所有物的使用收益,所有权人有容忍的义务;基于债权发生的容忍义务,如对承租人的使用有容忍的义务。容忍义务的举证责任应由妨害人承担。所有权妨害除去请求权的效力,是排除一定行为的妨害。其不同于损害赔偿请求权,所有人不能请求回复原状,而仅能除去妨害因素,因为妨害区别于损害,损害为妨害行为所产生的各种不利益,以故意与过失为要件,属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范畴。妨害为某一损害发生的源头,是所有人请求排除的对象,非以故意或过失为要件。

(三)所有权妨害防止请求权

所有权妨害防止请求权,是指所有权人对于有可能妨害其所有权的行使的妨害人得以请求防止妨害的权利。无论妨害人有无故意、过失,只要存在妨害所有权人行使完整所有权的可能性,所有权人就得以行使防止妨害请求权。所有权妨害防止请求权的内容是,被告(有妨害所有权人之虞的人)应以自己的费用为妨害预防或防止行为--或为积极行为,其应以给付为之,但被告拒绝履行的自然适用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一般的原则是,妨害防止行为应以被告的费用负担。总之,应就具体情形,对各方利益进行全面衡量,而寻求较为妥当的判断是可靠的做法。

留置权和物上请求权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共存的,即留置物将受到妨害时,债权人可以提出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是建立在对方无权占有标的物的情形下提出让对方归还所有物的一种权利。无论是哪种权利,都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存在的,在实践中,当事人发生纠纷也应懂得使用法律的武器牢牢地守护住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2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物上请求权相关文章
  • 债权请求权的不同种类
    债权请求权主要有:1、合同之债请求权;2、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3、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4、侵权之债请求权。债权请求权指的是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请求权是民事权利之一。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的债权请求权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2023-07-04
    332人看过
  • 一般用益物权种类有哪些?
    一、一般用益物权种类有哪些?1、土地承包经营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4、地役权5、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解决资产闲置和资源缺乏的矛盾,我们必须建立完善的用益物权制度。二、用益物权具有怎样的特征?1.目的的用益性。用益物权是他物权,是对所有物的利用。从物权的分类来看,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相对应,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就是对他人所有的财产进行使用、收益,即为了追求物的使用价值而对他人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支配。与此相应,用益物权的内容也主要是行使使用、收益的权能。2.地位的独立性。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是对所有权的限制。用益物权是非所有人对所有人的物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独立支配的
    2023-04-17
    427人看过
  • 言词证据的种类有哪些,实物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一、言词证据的种类有哪些1、言词证据就其内容而言,是陈述人直接或间接感知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而其陈述又往往固定于一定的载体之中。言词证据通常以笔录(即记录材料)为载体,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讯问笔录,对证人的询问笔录;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证人可以提供书面证词,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书写书面供词;在一些重大案件的调查中,也可以使用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陈述人的陈述。但不论记载方式如何,记载的内容仍是陈述人陈述出来的案件事实,因此,不能因载体表现为实物而认为上述证据为实物证据。2、鉴定结论也属于言词证据。鉴定结论虽然表现为书面形式,但其实质是鉴定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做出的结论性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当事人等有权对鉴定人就鉴定结论发问,鉴定人有义务作出口头回答,以阐明补充其鉴定结论。所以,鉴定结论也属于言词证据。二、实物证据的种类有哪些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
    2024-04-21
    206人看过
  • 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类型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诉讼时效的客体或适用范围曾经在我国学界引起巨大的争议,学界对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的范围存在不同意见。严格来说,诉讼时效适用的请求权是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即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可以要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法定的请求权和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请求权。程序上诉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比如提起确认之诉的权利、请求作出形成判决的权利。也就是说,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必须是存在于双方关系的请求权,它包括财产性的请求权和非财产性的请求权。形成权、绝对权、抗辩权不属于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物权请求权的主要类型(一)返还原物请求权(二)排除妨害请求权(三)消除危险请求权(四)恢复
    2023-04-18
    147人看过
  • 法律需求者常搜索的证物种类有哪些
    一、法律需求者常搜索的证物种类有哪些法律需求者常搜索的证物种类如下: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证据的合法性是什么证据的合法性是:1.证据的主体合法;2.取得证据的程序、方式合法;3.证据的形式合法;4.程序合法。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人员和见证人并制作笔录附卷,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进行技术鉴定。三、证据可以当庭提交还是提前递交证据只要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满前向法院提交就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
    2024-03-13
    329人看过
  • 二级动物有哪些种类的
    法律综合知识
    一、二级动物有哪些种类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野生动物保护级别分为一级和二级:1.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如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白鳍豚、中华鲟等。2.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猕猴、黑熊、金猫、马鹿、黄羊、天鹅、玳瑁、文昌鱼等。二、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量刑标准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量刑标准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
    2023-11-24
    412人看过
  • 诉讼标的物的种类有哪些?
    一、诉讼标的物的种类有哪些?一般地有四类:一是有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二是无形财产,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三是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四是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由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二、因素区别(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
    2024-02-10
    173人看过
  • 债权请求权具体有哪些分类?
    1、合同之债请求权(包含金钱,行为,看合同如何约定)2、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3、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4、侵权之债请求权债权请求权,是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在公权力不法侵害私权利的情况下,民事主体可以依据私权所产生的请求权,主动要求公权力机关纠正不法行为,如果不能实现,将进一步提起诉讼。债权请求权增加了权利保护的途径,强化公民的权利保障意识。债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并发生财产损害时,物权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它是一种索求性、进取性的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典型的民事责任形式即是赔偿损失责任。一、请求权包括哪些?1、债权的请求权。(1)缔约过失请求权。(2)侵权的请求权(3)无因管理请求权。体现在请求本人偿还必要费用;请求本人清偿必要债务;请求本人承担损害赔偿之责。2、物权请求权,具体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妨碍预防请求权。3、占有
    2023-06-28
    279人看过
  •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有几种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包括:一、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1)因侵害财产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债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2)因侵害人身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二、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三、因其他原因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胎儿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吗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但是针对胎儿的侵权行为同其他侵权行为相比具有自己的特点,因此,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就有一些特殊性:第一、侵权行为的间接性。其他的侵权行为都是直接实施于客体的,但是针对胎儿的侵权行为并不直接实施于客体(胎儿),而是直接实施于母体,由于母体之健康受到影响,间接地影响到胎儿,使胎儿健康受损。第二、损害事实认定的时间性。其他的侵权行为,在行为发生后损害事实一般情况下即能确定,即使行为发生时不能确定,间隔的时间也不会太长。但针对胎儿的侵权行为,除抚养请求权可以在胎儿出生前确定
    2023-07-23
    234人看过
  • 物上请求权是一种合法的权益救济手段吗
    一、物上请求权是一种合法的权益救济手段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二、物上请求权的类型有哪些物上请求权的目的为排除妨害,根据不同的妨害形态可分为以下几种:1.当他人没有权限而占有物权的所有物妨害物权时,发生物权的返还请求权;2.以此外的方法妨害物权的,发生妨害除去请求权;3.妨害有发生之虞的,发生物权的妨害预防请求权。三、物上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吗一般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
    2023-10-14
    430人看过
  • 物权保护的请求权有哪些内容?
    一、物权保护的请求权有哪些内容?1、返还原物请求权。当物权归属不明或是否存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专门国家机关提出请求,即为物权确认请求权。2、排除妨害请求权。当所有人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时,财产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请求不法站有人返还原物,或者请求法院责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3、消除危险请求权。当他人的行为非法妨碍物权人行使物权时,物权人可以请求妨害人排除妨害,也可请求法院责令妨害人排除妨害。4、恢复原状请求权。当物权的标的物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损坏时,如果能够修复,物权人可以请求侵权行为人加以修理以恢复物之原状。5、损害赔偿请求权当他人侵害物权的行为造成物权人之经济损失时,物权人可以请求侵害人赔偿损失,也可以请求法院责令侵害人赔偿损失。二、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都为请求权,有一些类似的属性,但绝不能将物权请求权等同于债权请求权。两
    2024-01-25
    159人看过
  • 物权请求权的类型及性质
    物权主要是大陆法系民法所采纳的概念,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直接支配特定物的财产权利。所谓直接支配,是指权利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帮助,就能够依据自己的意志依法直接占有、使用其物,或采取其他的支配方式。物权请求权的类型:(一)返还原物请求权(二)排除妨害请求权(三)消除危险请求权(四)恢复原状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的性质:首先,物权请求权是独立的请求权。其次,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权能。
    2022-04-09
    357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种类是什么,担保物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担保物权的种类是什么担保物权的种类是: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当做偿还债务的担保而不改变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2.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转交给债权人当做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期满债务或发生当事人承诺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选择受偿的权利。在这当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3.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偿还前加以留置当做担保的权利。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就该资产优先选择受偿的权利。二、担保物权的特征有哪些担保物权的特征有: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3.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
    2023-06-22
    300人看过
  •  特定物和种类物的特点有哪些?
    特定物和种类物有三个不同点。首先,它们的特性存在差异。特定物不能以其他物代替,是独一无二的;而种类物则可以有相似的特性。其次,它们所属的种类也有所不同。特定物属于特定的类别,而种类物则属于同一大类。最后,特定物和种类物的价值也有所不同。特定物是无价之宝,而种类物则可以有市场价格。特定物和种类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它们的特性存在差异;其次,它们所属的种类也有所不同。特定物是指具有特有的属性、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即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性质、种类相同,即具有共同的物理属性和经济意义的物。 特 定 物 与 独 特 物 的 区 别特定物与独特物的区别在于它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上所处的地位不同。特定物是指在法律上具有特定身份、特定数量和特定品质的物品,例如商标、版权和专利等。这些物品的权利和义务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其持有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独
    2023-09-12
    23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物上请求权是指当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有可能发生妨害时,物权人为了使其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物上请求权的目的为排除妨害,根据不同的妨害形态可分为以下几种, (1)当他人没有权限而占有物权的所有物妨... 更多>

    #物上请求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有哪些类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4
      物权请求权的类型如下: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在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依法要求该占有人或转得人返还原物。 (二)排除妨害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 (三)消除危险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采取措施消除对其物权的危险。 (四)恢复原状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采取措施使受到其不法行为损害的物权恢复到该不法行为实施以前的状态。
    • 请问商标权的种类有哪些?求解答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1)专有性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2)时间性商标权的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商标权即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3)地域性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 2022年物权请求权类型有哪一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物权请求权的类型如下: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在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依法要求该占有人或转得人返还原物。 (二)排除妨害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 (三)消除危险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采取措施消除对其物权的危险。 (四)恢复原状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采取措施使受到其不法行为损害的物权恢复到该不法行为实施以前的状态。
    • 海事请求保全有哪些种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8
      海事请求保全在司法实践中,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做以下两种分类: 1,根据海事请求保全措施所指向的对象不同,海事请求保全可以分为扣押船舶;扣押船载货物;扣押与海事请求有关的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冻结承租人可以收取的运费或租金;对其他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等五种。 2,根据海事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否受理案件的不同,海事请求保全又可以分为诉前(裁前)保全和诉中(裁中)保全二种。
    • 担保物权的种类有哪些,作为担保物权的种类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 2、担保物权以其主要效力为标准,可以分为留置性担保物权与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 3、以担保物权的标的物的不同而作的区分,可分为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权利担保物权和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 4、以担保物权的构造形态的不同为标准,担保物权可分为定限性担保物权与权利移转性的担保物权。 5、以是否移转担保标的的物的占有为标准,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