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租赁权属于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1:15:05 491 人看过

没有权利出租,因为人防车位是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所以与小区的其它车位是不一样的。而且根据相关的规定,人防车位属于国家所有,不能够计入公共建筑面积当中,因此不属于开发商所有,也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仅不可以购买产权,物业也没有权利对外进行出租。

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的区别是什么

(一)产权不同。产权车位一般是开发商出售给购房者的,该类车位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而人防车位是开发项目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人民防空地下室,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是属于国家的。

(二)买卖以及使用期不同。产权车位可以出售买卖,它的使用年限一般与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致;而人防车位无法出售买卖,虽然可以租赁,但是其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因此如开发商授权委托物业对外出租人防车位,物业有权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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