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哈尔滨经营水路旅客运输业务许可收费吗
不收费
二、哈尔滨经营水路旅客运输业务许可设定依据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2017年修正):“《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2017年修正)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承担本条例规定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2、《黑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0年8月13日修订):“《黑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0年8月13日修订)第八条具备经营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下列规定向有管辖权的航务管理机构申请核准:(一)经营中俄对应口岸和跨市(地)旅客运输、跨省货物运输及船舶管理业的,由省航务管理机构核准;(二)经营省内货物运输、市(地)内旅客运输(包括隶属不同市相邻县)以及水路运输服务业的,由市航务管理机构核准;(三)经营县(市)内水路旅客、货物运输和渡船运输的,由所在县(市)航务管理机构核准;未设置航务管理机构的,由其上级航务管理机构核准。”,
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20年交通运输部令第4号):“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具体实施有关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
哈尔滨变更水路运输经营范围许可流程怎么走
467人看过
-
齐齐哈尔变更水路运输经营范围许可在哪办理
137人看过
-
防城港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收费吗
402人看过
-
哈尔滨办理货运经营车辆《道路运输证》指南
477人看过
-
双鸭山变更水路运输经营范围许可收费吗
104人看过
-
哈尔滨松北区农药经营许可证补发收费吗
461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需要收费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收取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一条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道路运输许可证工本费的复函》:发放经营许可证每证收取8元工本费,发放营运证(《道路运输证》)每证收取5元工本费。
-
道路旅客运输场经营者需要为旅客设置候车的服务设施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设置旅客购票、候车、行李寄存和托运等服务设施,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并采取措施防止携带危险品的人员进站乘车。
-
公路客运业务经营者如何收取费用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6从事公路客运业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依法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和车型运送消费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绕道、改变线路、中途停运或者更换车辆。不得超载、中途加价、中途甩客。从事航空、铁路运输、水路运输的经营者致使消费者不能准时出发或者正点到达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
道路客运经营和道路运输经营的区别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运营是需要合法合规的,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干非法运营的事,非法营运是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那么,非法营运如何认定呢? 非法营运如何认定?具体分析如下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一、道路运输经营: 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所谓道路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