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近期颁布了《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按照这一考核办法,国家将开展2006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3日表示,此举旨在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我国耕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目前人均耕地面积已下降到1.4亩。根据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我国耕地面积保有量不得少于18亿亩,但要保障国家现代化建设需要,各类建设仍然需要占用不少耕地,这就需要通过土地整理和复垦,努力实现耕地生产能力的占补平衡。
记者3日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凡经依法批准的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城市、村庄和集镇分批次建设用地等非农建设用地项目,应在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期间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将全部列入2006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范围进行考核。
本年度主要考核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项目挂钩情况和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情况。同时符合以下三项要求的,方为考核合格:
落实了补充耕地资金。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自行补充耕地的,其补充耕地费用列入了工程预算;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按有关规定要求缴纳了耕地开垦费。城市、村庄和集镇分批次建设用地,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落实了除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外的补充耕地资金。
实行了项目挂钩。按照建设用地项目报批时拟定的补充耕地方案,补充耕地责任单位将补充耕地任务具体落实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台账、项目库等形式,进行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管理。
-
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3号)
215人看过
-
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
330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
120人看过
-
平罗县国土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194人看过
-
如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
116人看过
-
关于加大补充耕地工作力度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
170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土地占补平衡政策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8土地占补平衡指标是由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依据当年复垦协议面积及调剂价格,计算市级及各区应负担的耕地“占补平衡”费用的标准。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基本要求 ( 1)任何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 ( 2)开垦耕地的责任者是占用耕地的单位; 城市建设区用地统一征收后供地,承担造地义务的为市县人民政府,造地费用可以打入建设用地成本,但责任必须由县市人民政府承担; 城市建设用地区外的建设项目用地,承
-
耕地占补平衡的内容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0耕地占补平衡的内容1.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基本要求(1)任何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2)开垦耕地的责任者是占用耕地的单位;城市建设区用地统一征收后供地,承担造地义务的为市县人民政府,造地费用可以打入建设用地成本,但责任必须有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城市建设用地区外的建设项目用地,承担开更耕地义务的是建设单位,县市任命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验收;村庄集镇建设占用耕地,承担开垦义务的是村集体经
-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9一、耕地占补平衡的概念 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应补充划入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占用单位要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 二、为什么要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收费?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当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需调入
-
耕地占补平衡是什么意思?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4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这项制度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土地整治是补充耕地的主要渠道。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主要通过土地整治工程的实施,因地制宜,采取耕作层剥离和移土培肥技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治理等多种方式,使新补充与被占用的耕地数量质量相匹配。耕地占补平衡在数
-
土地占补平衡指标的治理措施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5土地占有平衡指标是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根据当年开垦协议面积和调整价格,计算市级和各区应承担的耕地占有平衡费用的标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基本要求(1)任何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2)开垦耕地的责任者是占用耕地的单位;城市建设区用地统一征收后供地,承担造地义务的为市县人民政府,造地费用可以打入建设用地成本,但责任必须由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城市建设用地区外的建设项目用地,承担开垦耕地义务的是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