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股东诉讼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1:41:54 228 人看过

1、内容违法绝对无效: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程序违法、内容违章可撤销: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新《公司法》关于股东诉讼制度有什么新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新《公司法》在关于股东诉讼制度作出了以下方面的完善:

一是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是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四是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是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2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章程相关文章
  • 股东诉讼制度产生的沿革
    公司实际上是一种将多个利益主体有机的统一起来的组织形式。在早期各国的公司法中,并不强制公司设立董事会,而且董事会的权力是极其有限的,公司主要由股东进行经营和管理,股东诉讼制度在当时既无设立之可能,亦无设立之必要。由于资本的本质属性就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因此,投资者就必然将资本投向利润最大的领域,投资呈现出日趋多元化的状态。但是,由于投资者自身的知识、能力、精力等不能完全适应和驾驭多层面的、各种各样的投资领域,股东不能也不可能对公司的事务进行事必躬亲地详细经营和管理,必然要求有专门的、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于投资者的资金和公司的经营进行管理,这样就逐步形成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不少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已经转移到了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手中,股东对公司的实际控制能力不断削弱。同时,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还会带来一些风险:首先,作为董事、监事等高管有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履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从而对
    2023-06-05
    374人看过
  • 2023股东诉讼制度最新规定
    一、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又称代位诉讼、派生诉讼);1、针对对象:董、监、高执行职务时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权利人: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3、权利:(1)书面请求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以公司的名义起诉;(2)监事违法,书面请求董事会【执行董事】以公司的名义起诉;(3)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起诉,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状告董、监、高违法。(4)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起诉。综上所述:董、监、高和他人害公司且董、监又不作为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胜诉收益归公司。二、股东直接诉讼制度;董事、高级管理
    2023-05-01
    94人看过
  • 股东起诉其他股东是否合法
    股东起诉其他股东是合法的。如股东因告公司其他股东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不履行对公司的管理义务和清算义务等而产生的诉讼;另对公司一方股东排斥另一方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诉讼,也应属于股东告股东的诉讼。对此类诉讼,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尚不够明确和全面,只是在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除此之外,在《公司法》中,没有发现“公司一方股东对另一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一、股东与公司的诉讼规定是什么?此类诉讼应当说在股东诉讼中较为普遍,其又分成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为涉及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撤销或无效的诉讼,主要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023-03-02
    478人看过
  • 公司及其他股东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
    1.公司及其他股东参加股东代表诉讼的必要性问题公司及其他股东是否应当参加诉讼的问题,在美国,公司在代表诉讼中,属于双重地位,因为公司拒绝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从而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潜在的甚至现实的威胁,公司从形式上看公司侵害行为的责任之一,必须参加到诉讼中来。在日本,其《日本商法典》第268条第2款规定,股东或公司可参加追究董事的代表诉讼。所不同的是,如美国,是适用强制的当事人合并,由法院追加公司为当事人,公司为必要的诉讼参加人;而日本则规定公司是可以参加诉讼,也可以不参加诉讼。其他股东在股东代表诉讼启动后,不能因同一事项向人民法院再行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其认为需要参加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我们认为,公司应当参加到股东代表诉讼中来,因为不仅诉讼结果与公司密切相关,而且在诉讼进行中公司也有义务说明权利是否受到侵害的事实,提供相关的证据。没有公司参与股东代表诉讼,则股东代表
    2023-04-26
    280人看过
  • 行使股东派生诉权股东的持股条件及其他制约
    股东派生诉讼一旦提起,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及管理肯定会带来负担,甚至会给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在赋予小股东派生诉讼的权利的同时,也要从股东与公司之间利益联系的密切度上设定恰当的签证条件以阻却那些无意义甚或恶意的诉讼。这就是说提起派生诉讼的股东应当满足一定的持股条件,才有权提起诉讼。首先,是关于股东持股的数量方面。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214条规定,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必须是持有公司发行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德国要求代表诉讼提起者持有公司股份的10%,或者持有股本总额的市值在200万马克以上。美国和日本在股东持股数量方面没有任何限制,意即持有一股的股东就可提起派生诉讼程序。其次,是关于股东持股的时间方面。在这方面,美国奉行同时拥有股份原则,即提起派生诉讼的股东从针对公司的不法行为发生时起至诉讼判决时止得持续拥有公司的股票。如果不法行为处在一个连续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取得公司股票的人可以提
    2023-06-05
    333人看过
  • 公司印章在其他股东手如何诉讼
    其他股东可以到法院起诉该股东干扰公司经营,侵犯公司财产权。公司作为原告以损害公司权益纠纷起诉印章、营业执照或账簿的占有控制人。在公司内部意志统一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和公章即使分离,对外表示公意志也是合一的,人章冲突情况则意味着公司内部意志发生了分离。在此情况下,若公司对究竟法定代表人还是持章人代表公司意志作出明确有效授权的证据的,应是公司意思自治的范畴,按公司意思认定。也就是说,如果持章人能够提供公司明确所持公章才能代表公司意志的有效授权证据,足以否定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诉讼意志代表的,方可认定持章人为诉讼代表人;否则,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诉讼代表人。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外部纠纷中,即使确定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诉讼意志代表人的,这并不影响公章对外签约、履约使用时的证据效力认定,即对外部构成表见代理的,不影响债权成立的认定。一、公司印章使用规范有哪些?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
    2023-03-27
    75人看过
  • 股东收购其他股东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可以和股东收购股份吗公司可以和股东收购股份。一般情形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或者退还股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023-07-21
    99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又称代位诉讼、派生诉讼);
    1、针对对象:董、监、高执行职务时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权利人: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3、权利:(1)书面请求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以公司的名义起诉;(2)监事违法,书面请求董事会【执行董事】以公司的名义起诉;(3)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起诉,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状告董、监、高违法。(4)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起诉。综上所述:董、监、高和他人害公司且董、监又不作为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胜诉收益归公司。一、股东直接诉讼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
    2023-03-25
    375人看过
  • 股东可否起诉其他股东或者董事
    我国《公司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第2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通过的《民法典》在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中,对包括公司在内的营利法人也作出了类似规定。根据以上规定,从理论上说,公司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其他股东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以上条文规定的情形,股东亦可向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2023-02-28
    111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当事人制度研究
    在现代公司制度下,公司作为多元利益主体的统一体,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人格,当公司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依据传统的公司法理论,只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高管人员,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人,有可能成为该类诉讼的适格被告。新《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十分合理,因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主要是从维护公司利益的角度提出的,其适用范围应当等同于公司本身作为诉讼主体时所适用的范围。之所以如此,就在于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时是作为公司的代表,其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如果对代表诉讼的对象和范围加以限制,无疑就是对公司自身诉讼权利的间接限制。因此,只要是公司利益受到了损害而公司却拒
    2023-06-25
    228人看过
  •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被告包括其他股东吗
    律师解答:不包括。应该是公司其他股东的。解散公司之诉的被告应为公司其他股东而不是公司,具体分析如下:1、解散公司之诉的实质上是为了解决公司股东之间的矛盾和争议而产生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解散公司之诉应当以公司其他股东作为被告。2、公司作为一个法人实体所享有民事主体资格是一种法律拟制,其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通过公司机关作出决议并付诸实践的。3、解散公司之诉是一种变更之诉,解决的是公司的内部问题,归根到底是股东之间的关系,应当以公司其他股东为被告。《公司法》第182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024-05-07
    302人看过
  • 浅析股东诉讼制度的法律属性
    股东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公司这一法律形态下股东所独有的一项法定权利。这是由股东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和董事、经营者在公司中的义务和责任所决定的。浅析股东诉讼制度的法律性质公司与独资企业不同,独资企业的出资只有一人,出资者对企业的重大事项有决定权,即使经理为非出资者担任时,该经理行为损害了企业利益,出资者对经理有绝对的任免权,经营者不可能阻挠企业行使权利,因而不存在代表诉讼问题。合伙企业也不存在合伙人代表诉讼问题,因为合伙企业设立以合伙协议为条件,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若合伙人认为其他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的利益,可依合伙协议起诉合伙人即可;倘若合伙企业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完全可以在全体合伙人之间通过多数决形式,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侵害者提起诉讼,该诉讼提起权不具有代表诉讼的性质。公司则不同,公司投
    2023-05-03
    405人看过
  •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法理依据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法理依据主要是源于公司投资主体的多元性与强化董事对公司的责任。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其投资主体都是两人以上,即投资主体具有多元性。这意味着不是所有股东都参与公司的经营,只能由股东会推选出董事行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不仅如此,公司的股东投资后,公司的财产便与股东的财产相分离,股东不能直接支配和控制公司的财产,公司的财产直接由董事支配和控制,公司成为股东的异化物。这样一来,公司的董事和经理人员就有可能利用其经营管理权违背股东、股东会的意愿、公司的宗旨而从事某些不正当的活动。如同业经营,侵吞公司的利益等。董事以自己的名义与自己或亲友的公司从事交易将公司的资金出借给亲友或他人,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担保等行为,都必然损害公司的利益。为了防止董事、经理的上述行为,各国公司法均强化董事对公司的义务和责任。董事的义务,概括的说,就是董事对公司尽到善管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董事的责
    2023-06-24
    180人看过
  •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价值定位
    制度的布置必需表现制度自身的价值要求。我们在讨论股东派生诉讼原告范围的界定前,有必要对股东派生诉讼制度重新检讨,经过对诉讼制度中心—诉权的剖析,把握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价值取向。诉权行使以诉由于前提,股东派生诉讼之诉因属于公司,但由于公司自身怠于提起诉讼,出于维护公司利益的目的,由少数股东代为行使,因其诉权派生于公司之诉权,故称为派生诉权。在诉讼中,原告获胜所取得的利益,直接归属于公司,直接影响于股东,原告取得的仅为诉讼费用的补偿。从诉权性质上看,这种诉权应为共益权。从诉权的内涵上看,股东派生诉讼所维护的实体权益为公司的民事权益,股东之派生诉权仅为当事人向国度审讯机关央求末尾诉讼顺序的权益,换个角度说,也即央求法院对案件行使审讯权的权益,是顺序意义上之诉权。虽然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利益的关联,但行使派生诉权并非基于直接的实体性权益,其诉权的权益基础是股东的治理权与共益权。它的诉权发起前提是原告
    2023-06-05
    18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通常由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共同制定和签署。章程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经过相关... 更多>

    #公司章程
    相关咨询
    • 股东代表诉讼其他股东是否可以参加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1
      股东代表诉讼其他股东是可以参加的。
    • 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诉讼时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6
      诉讼时效限制: 1、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和撤销情形分别作了规定。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程序违法和表决内容违反章程属于决议可撤销情形,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超过该规定期限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2、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议内容违法属于决议无效情形,公司法未对股东提起决议无效诉讼的期限作出限制规定,因此,对
    • 公司财务制度由股东会制定还是其他相关部门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30
      法人变更时,股东只有一个人的公司(企业)不需要股东会决议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变更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同时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
    • 股东抽逃出资的起诉可以作为其他股东诉讼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4
      公司司法解释三,案由,以侵权之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 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4
      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如下: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据此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适用的制度有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和两审终审制度。这些制度都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程序。 所谓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