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继承和赠与是不是适用转让规则
股权继承和赠与适用转让规则,股权质押也是,为了保护有限公司人合性。若是没有合理理由的赠与,是需要缴纳税款的,转让股权时应当进行股权的价值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股权继承是什么股权如何继承
股权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继承股权的行为。股权继承应当变更股东名册,股权向第三人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因为有限公司更具有人合性。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房产放弃继承权是不是算是赠与
房产放弃继承权不是赠与。
放弃继承并不是视为对他人的赠与,要么先继承,再赠与;或者就不继承也不赠与;而不能是同时不继承,又赠与。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继承是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或者遗嘱的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的行为。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n(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n(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n(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n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权继承及赠与:转让规则是否有特定适用?
128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则是否适用于股权的继承和赠与
374人看过
-
股权赠与和转让有什么不同
476人看过
-
转继承和赠与的适用条件:最新年版是哪些?
379人看过
-
股权赠与和股权转让如何确认
294人看过
-
股权赠与和转让的异同点是什么?
39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和赠与是否适用继承法的规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05股权继承和赠与适用股权转让“同意”规则。关于股权继承问题,就应当由公司表决是否同意,在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情况下,继承人继受原股东资格。但是,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继承人继受股权,则异议股东可以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该股权。
-
转继承是什么情况下适用赠与制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81、转继承适用于遗赠。 2、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由死亡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承受的一种继承制度。
-
股权继承和赠与有哪些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6股权继承和赠与适用股权转让“同意”规则。关于股权继承问题,就应当由公司表决是否同意,在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情况下,继承人继受原股东资格。 但是,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继承人继受股权,则异议股东可以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该股权。
-
房产赠与和继承转让税率各是多少?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30继承房产无需缴税。同时赠与配偶、父母、子女近亲属的也不收费,但如果是赠与其他自然人的,那么则需要缴纳全额契税,一般是按房产价值的百分之二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则按3%到5%缴纳。
-
股权转让是不是属于赠与给子女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02股权转让给子女并不是属于赠与,股权转让与股权赠与虽然都会让股权所有权发生变化,但两者是不同的法律性质,转让可能是有偿的,而赠与是无偿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