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当约定什么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5:34:39 50 人看过

劳动合同应约定以下条款: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其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一、劳动关系是由哪个部门来裁定的啊

劳动关系认定应当向本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大学生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大学生勤工俭学的,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已经毕业的,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幼儿园不买社保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幼儿园不买社保不签劳动合同不合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2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显然,空白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空白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023-08-17
    240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劳动者是指达到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
    2023-06-10
    346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是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的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一、劳动仲裁去公司注册地还是公司办公地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二、劳动争议纠纷仲裁如何确定管辖劳动争议纠纷仲裁案件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都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纠纷仲裁的,根据公平公正原则,那么应当由劳
    2023-06-28
    39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约定解除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什么
    (一)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二)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时,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果有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三)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结清薪资、补偿,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四)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五)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国企要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首先必须要向研究工会提供具体的理由,比如该员工是触犯了行政法还是触犯了其他法律或者从合同中的规定,在研究公会进行研究之后,会出具一个研究结果国企应当将该结果注明到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书中,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为该员工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转移。一、网上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操作规程网上解除劳动合同步骤是: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
    2023-06-23
    280人看过
  • 违约金的约定与劳动合同条款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能约定违约金吗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
    2023-08-08
    276人看过
  • 当劳动合同条款变更
    劳动合同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用人单位应书面向劳动者提出变更请求,告知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协议应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变更的时间。因变更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企业降薪劳动合同有效吗?公司降薪后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降职降薪之后,原本的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改变了,是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根据规定,由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调岗降薪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调岗降薪属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范围
    2023-03-06
    18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条款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1)是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从哪天到哪天结束。我国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期限。(2)是工作内容。也就是说,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场所。(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四)是劳动报酬。应注明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和支付日期。(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和工人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6)是劳动纪律。(7)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的效力。(8)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承诺,只能包违反服务期承诺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承诺的,其他承诺承诺。(九)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的附加义务。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保护的有利证明书,如果劳动合同不能签订,也不妨碍劳
    2023-08-07
    27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注意什么事项?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2、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出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数额最大值也就是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数额。违约金的数额可以低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数额。3、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离职,需要返还所有的培训费用”也是无效的,必须按照服务期进行分摊。4、服务期的时间长短法律没有进行限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是约定应该合理。一、劳动
    2023-03-10
    38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应当包括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应当包括下列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劳动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工资社保待遇等。一、工人与老板的合同书怎么写工地劳动合同书要包含以下的内容:1、标题;2、用人单位的信息。例如:用人单位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例如:劳动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联系电话;3、合同期限;4、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支付方法,支付时间;5、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休息休假等。二、汽车修理厂修理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
    2023-06-28
    43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是什么意思,作用是什么?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的作用是:劳动者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劳动力,增强企业活力,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有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劳动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一、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内容(一)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
    2023-03-23
    408人看过
  • 什么人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形式方能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与上述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下列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作了特别规定:1.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用人单位应与其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劳动合同与在岗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可以有所区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不在岗期间的有关事项作出规定。2.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3
    2023-04-27
    14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员工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情形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员工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情形有什么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需要补充的是,所谓的约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并非全体劳动者,而是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
    2024-01-24
    473人看过
  • 劳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怎么约定
    劳动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未及时支付代通知金该怎么处理未及时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单位强制加班该如何维权单位强迫加班,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活干了老板不给钱怎样处理干活老板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
    2023-03-04
    178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要约定合同终止条款吗
    劳动合同中不需要约定合同终止条款,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单位提出劳动合同解除流程(一)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二)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2023-03-24
    16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条款中什么条款应当约定服务期限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用人单位要求在劳动合同中订立服务期限条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2)专项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 对用人单位要求订立服务期限条款施加这样条件的限制,一方面是鼓励用人单位加大对劳动者技能培训的投入;另一方面也是对限制劳动者就业自由权利的一种补偿方式。劳动者获得了专业技能培训,个人人力资本得到提升,从培训中获得了个人利益。
    •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应当约定的内容和方式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3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除这些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即包括法定必备条款和协商条款。法定条款的具体内容,有些也需要协商而定;协商条款的具体内容,有些也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协商。总之,两种条款的制定,均不能违背合法原则和平等
    • 签订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约定什么内容, 如何订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1、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 约定劳动合同条款应注意什么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3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 劳动合同,约定终止条件的还应当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1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任务完成后,可以认为是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