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是被保险人的变更,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
对于海上运输货物,我国《海商法》第229条规定:“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可以由被保险人背书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合同转让时尚未支付保险费的,被保险人和合同受让人负连带支付责任。”作出这样规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海上货物保险合同是国际货物贸易单证流转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单证之一,通常要随提单的转让而转让,而且不论转让时货物是否已经灭失或受损,合同的转让都无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这是海上货物保险与其他保险在合同转让方面最重要的特点。
对于船舶,我国《海商法》第230条规定:“因船舶转让而转让船舶保险合同的,应当取得保险人同意。未经保险人同意,船舶保险合同从船舶转让时起解除;船舶转让发生在航次之中的,船舶保险合同至航次终了时解除。合同解除后,保险人应当将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的保险费退还被保险人。”该项规定与一般的财产保险合同转让的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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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标的转让,保险合同随之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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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转让】人身保险合同转让与指定受益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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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转让中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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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由保险人负责船舶、货物、运费及有关利益因海上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的赔偿责任,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的财产保险合同。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其他合同的签订一样,也要遵循要约—承诺程序,在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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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包括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1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下列各项可以作为保险标的: 1、船舶; 2、货物; 3、船舶营运收入,包括运费、租金、旅客票款; 4、货物预期利润; 5、船员工资和其他报酬; 6、对第三人责任; 7、由于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受到损失的其他财产和产生的责任、费用。对以上各种损失、费用、责任都可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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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保险合同的效力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转让”是指保险标的的所有权的转移。但是被保险人转让保险标的但未实际交付的,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转让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未经保险人同意变更相关事项的,保险合同从转让之日起终止,同时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保险费。但是,该条第一款中“保险人不同意继续承保”规定不适用于法定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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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标的的转让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有何影响?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2“转让”是指保险标的的所有权的转移。但是被保险人转让保险标的但未实际交付的,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转让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未经保险人同意变更相关事项的,保险合同从转让之日起终止,同时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保险费。但是,该条第一款中“保险人不同意继续承保”规定不适用于法定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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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能不能作为人身保险转让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30人身保险合同能转让问题:人身保险合同不同于其它合同,它有其自身的特征,这种特征决定了人身保险合同的转让处理不能同其它合同一样。人身保险合同的转让是有条件的,其可分为保险事故发生前的转让和保险事故发生后的转让。 合同转让后,权利的享受人和义务的履行人均发生变化。人身保险合同转让与指定受益人有相似之处,但他们之间在性质、程序、撤销、对受让人和受益人的资格要求等方面存在着根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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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上可以转让担保物权的合同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2《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