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之间的界限是什么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5:05:57 127 人看过

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侵的对象不同。前者侵犯广告市场管理制度和非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后者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第二,客观方面不同。前者采用广告作为虚假宣传的具体手段,后者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欺骗手段;

第三,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广告商、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后者是一般主体。

一、虚假宣传的如何认定及处罚

虚假宣传认定:

行为的主体是广告商、广告代理制作人和广告发布者。客观上,上述主体对其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误解程度,具有社会危害性。

主观方面。主观上,广告经营者在知道或应该知道的情况下,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广告主来说,无论主观处于什么状态,都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虚假宣传处罚:

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广告主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侵犯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财产。首先,该两罪在主体上不同,后者要求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其次,侵犯的客体不同,后者侵犯的是本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第三,该两罪最本质的区别是在行为方式上,前者为非法占有,后者为合法控制。因此,在区别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时,应当从主客观方面来进行区分判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虚假广告相关文章
  • 知假买假与敲诈勒索之间的界限
    1、判定知假买假者的索赔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的前提是确定其所购商品是否的确为“假”。2、如果经过有关部门确定该商品为假,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和《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的相关规定,知假买假者要求依法获得相应赔偿,是正常且合法的维权行为。3、若商品本身不假,索赔人故意用其他方式,比如购买商品之后恶意调包顶替,或购买前先将有问题的商品藏在商家某处,事后花钱购买,以此索赔,这类行为就涉嫌敲诈勒索。一、明知道过期食品还买可以获得赔偿吗1、可以获得赔偿,消费者是否明知过期食品不影响商家的赔偿责任。2、食品销售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应当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自行及时清理。如果未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履行法定义务,可以认定为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3、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
    2023-02-22
    468人看过
  • 虚假广告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虚假广告罪怎么处罚
    一、虚假广告构成要件有哪些(一)虚假广告罪的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广告。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后就存在广告,广告的种类很多。本罪所指的广告特指商品经济广告。即广告主体借用传导媒体向公众传递商品和劳务信息,引起消费者注意,并试图说服其购买或使用的公开宣传活动。广告经营管理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有关规定,任何广告经营者必须经过专门的注册审批登记。传播广告必须经过一定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禁止制作、传播虚假广告。本罪侵犯的正是上述管理制度。(二)虚假广告罪的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包括对商品的性质、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售后服务,以及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等做不真实的、带有欺诈内容的宣传。虚假广告的欺诈手段包括:利用虚假的证明、证件行骗;挂靠知名企业及
    2023-03-24
    458人看过
  • 虚假广告罪与其它罪的竞合:
    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的竞合: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虚假广告可以成为诈骗罪实施的手段之一,虚假广告与诈骗是手段行为与结果行为,构成牵连犯,按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应以诈骗罪处理。对于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来说,如与广告主恶意串通,则是诈骗罪的共犯,如间接故意,则仍以虚假广告罪处罚。虚假广告罪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竞合:如果作虚假广告的人在广告中为抬高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而采取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坏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方法时,是虚假广告罪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但虚假广告罪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法定刑都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应当认定为虚假广告罪,因为虚假广告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侵犯的是我国的广告管理法律制度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双重客体。虚假广告罪与生产销售
    2023-08-17
    272人看过
  • 本罪与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的界限
    本罪必须具有伪造或变造的行为,如果没有伪造或变造的行为而是将失效的国家有价证券或其他物品直接拿出谎称为有价证券骗取他人钱财的,则构成诈骗罪而不是本罪。行为人如果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后又用之去骗取他人钱财的,则同时触犯本罪与有价证券诈骗罪,对之应按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选择一重罪从重处罚。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判断是否构成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如下: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仿照有价证券的图案、形式、颜色、面值、格式等外面形态特征,通过复印、绘制、印刷等方法制作假证券的行为,使非有价证券摇身而变成“有价证券”,是从无到有的假。所谓变造,是指对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使用涂改、挖补、拼凑、剪接、覆盖等各种方式进行加工,使其主要内容如发行的面额、发行期限或张数等
    2023-03-25
    71人看过
  • 实践中是该怎么认定虚假广告罪的,虚假广告罪怎么判?
    一、实践中是如何认定虚假广告罪的呢(一)虚假广告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界限。1、直接客体不同,虚假广告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的管理秩序,而假冒商标罪侵害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注册商标的管理秩序。2、客观行为不同,虚假广告罪客观方面是使用虚假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砚方面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二)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之间的界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存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广告市场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后者则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采用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特定手段,而后者则是采用隐瞒真象和虚构事实的欺骗方法。3、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而后者则是一般主体。(三)虚假广告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
    2023-02-24
    184人看过
  • 妨害清算罪与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的界限
    在主观上都出于故意,客观上都存在虚伪记载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的行为,但二者有本质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清算制度及债权人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后罪则侵犯的是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及股东和其他人的利益。2、客观方面不同,首先两罪的时间要件不同。本罪只发生在公司、企业清算期间,后罪则是公司正常运作期间。犯罪的行为方式有所不同。本罪表现为隐匿财产、虚伪记载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而后罪主要表现为编制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3、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清算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而后者主体则为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犯罪目的不同。本罪行为人的目的是逃避公司、企业债务,而后罪则是欺骗股东和社会公众,骗取他们的投资。
    2023-06-09
    387人看过
  •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与职务侵占罪有本质区别,主要表现为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公司向股东或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为了侵占本单位的财产,做假帐,致使财务会计报告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而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做假帐致使财务会计报告失实是为了掩盖其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此外,在犯罪主体及客体上也有所不同。
    2023-06-09
    150人看过
  • 合同诈骗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呢
    二者有相同之处,即都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使对方受到损失;并且后者的一方在签定合同时也可能有某种欺骗性的因素,但是,前者是刑事犯罪,后者则是民事纠纷,二者有本质不同。根据实践经验,一般应注意考察以下几方面:1、行为人有无实际履约能力。一般情况下,有履约诚意的,都是有履约能力的,否则就不会签订合同。而合同诈骗者则往往是根本没有履约能力的。2、行为人签订合同有无使用欺骗手段。合法企业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没有适用欺骗手段,且有履约能力,一般是可以证明其有履约诚意的。但是应当指出,在经济合同纠纷中,也并非不可能存在任何欺骗因素,只是在履行合同中违反合同的个别条款,属于民事上的欺诈行为,应按《民法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不构成合同诈骗罪。3、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有履行合同诚意者,必然会努力创造条件履行合同;而合同诈骗者一般是不会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的,有的即使履行部
    2023-07-31
    85人看过
  • 本罪与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界限是什么?
    本罪与后罪在主体、主观方面犯的客体等方面有相同或类似之处。二者的区别是:(1)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本罪的主观故意内容为明知编造、传播的是虚假恐怖信息而仍决意为之;后罪的主观故意内容却表现为明知是虚假的危险物质而决意投放。(2)行为方式不同。前罪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故意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后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为虚假的恐怖信息。后罪的对象则为虚假的危险物质,等等。行为人如果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后,再编造成为恐怖信息传播出去,后面的编造并传播行为乃为前面的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的自然结果,属事后不可罚行为,应以后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但是,行为人投放虚假危险物质之后,不是进行编造恐怖信息或传播,而是编造另外的虚假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另外
    2023-03-11
    224人看过
  • 假冒注册商标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是怎么样的?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而后者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不同。前者是本经他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而后者则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公私财物。可见,从理论上看,二者有本质区别。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在纯系虚假的商品上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如行为人在纯系国产电视机上贴上国外名牌商标骗取他人钱财,对此行为,应定诈骗罪。一、有可能销售假药罪和诈骗罪竞合吗诈骗罪与销售假药罪并不竞合,生产、销售假药罪突出一个“骗”字,即以假药骗取钱财,因此与诈骗罪有相似之处,但两者相比较而言,有如下主要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
    2023-03-09
    216人看过
  • 单位犯罪与合同诈骗罪之间如何界定?
    单位犯罪可以成立合同诈骗罪。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单位共同合同诈骗罪是指单位、单位、自然人为共同故意实施的合同诈骗罪。单位共同合同诈骗罪包括两种情形:1、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实施合同诈骗;2、单位与自然人共同实施合同诈骗。构成单位合同诈骗罪的条件不可或缺:1、合同诈骗罪意志的单位性;2、利益归属的单位性。什么是单位犯罪律师解说:单位犯罪具有如下基本特征: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由单位内部成员实施的犯罪,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其负责人员决定实施。3、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条文明确规定。律师提醒,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单位犯罪应注意如下问题:1、单位的性质不影响单位犯罪的成立。我国刑法第30条规定的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
    2023-07-11
    461人看过
  • 与票据诈骗罪等的界限
    与票据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的界限。从理论上说,它们的主要区别是:(1)实施诈骗时所使用的金融道具不同。前者所使用的只能是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后者使用的分别是票据、信用卡或信用证,可以是伪造、变造的或真实的。(2)诈骗的手段不尽相同。前者只有使用行为一种;后者除使用行为外,还包括其他法定的行为方式,如签发空头支票或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骗取信用证或其他方法的,恶意透支的等。(3)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尽相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对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后者侵犯的分别是国家对金融票据、信用卡、信用证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实践中,如果从票据、信用卡、信用证均具有银行结算功能看,刑法对金融凭证诈骗罪的规定是属于普通性罪名,而对票据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规定则属于特殊性罪名,按照法学理论关于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适用的一般精神,对以票据
    2023-03-05
    139人看过
  •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限理解
    1.对欺诈行为的理解。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进而取得了财产并非必然就成立诈骗罪,因为在盗窃罪中也可能存在着实施欺骗的行为。行为人是否采取欺骗手段并不是区分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关键,行为人在取得财物之时或之前也使用欺诈手段,但是如果这种欺诈手段并没有使被骗者陷入错误的认识而主动‘自愿’交出财物,则仍然只构成盗窃罪。原则上,诈骗罪中的欺诈行为必须具有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导致其自愿主动的交付财物的作用,假使并不具有这样的作用,则并不属于诈骗罪中的欺诈行为。2、对“错误认识”的理解。“认识错误”,是指由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使得被害人对客观事实的判断产生偏差,从而与被害人的主观认识不一致。而在这种错误认识的基础上,被害人将财物按照行为人的意志加以交付处分。诈骗罪中的被害人仿佛“自愿”地交出财物,但其实这种“自愿”是违背被害人真实意思的。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是让对方陷于错误认识然后交付财产。在欺诈行为与交付财
    2023-03-29
    260人看过
  • 认定虚假广告罪应注意划清的界限有哪些
    1、虚假广告罪与非罪的界限(1)由于行为人的原因而导致失真的商业广告的宣传不构成犯罪,失真广告包括:广告主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过分自信而造成夸大事实的商业广告;由于广告主与消费者对同一商品或服务由于理解不同而产生的事实差异;由于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理解不同而导致的广告失实;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因缺乏商品知识而造成的不真实广告;由于低水平的商业广告制作技术而造成的广告失实等。上述情形,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客观上做了不真实的广告宣传,但不具有故意欺骗的主观意图,不能以本罪论处。(2)虚假广告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依照我国《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大部分虚假广告行为属于民事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包括以下情形:多次作虚假食品广告和人用药品广告的;作虚假广告屡次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又作虚假广告的;因虚假广告导致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因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重大经济损失的;
    2023-03-07
    470人看过
换一批
#广告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虚假广告,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 更多>

    #虚假广告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虚假广告罪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之间的界限正确区分在哪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4
      虚假广告罪是如何认定的?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之间的界限正确区分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的界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存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广告市场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后者则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二是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采用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特定手段,而后者则是采用隐瞒真象和虚构事
    • 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应该怎么界限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27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存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广告市场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后者则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二是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采用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特定手段,而后者则是采用隐瞒真象和虚构事实的欺骗方法; 三是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而后者则是
    • 虚假广告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如何区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5
      1、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的关键看利用虚假广告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是否情节严重。属于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如果情节尚属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可以适用民事或者行政处罚措施。
    • 虚假出资罪与诈骗罪的界限和认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6
      虚假出资罪与诈骗罪的界限如下: (1)在客体方面,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或债权人的权益及公司财产管理制度。而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犯罪对象上,本罪只是行为人自己应缴纳的资产份额,具有特定性;诈骗罪则是公私财物,具有不特定性。 (3)在客观方面,本罪行为人的欺骗行为是为了使他人相信自己已履行法定出资义务,因此并不表现为非法占有的直接目的;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在于让财物所有人或占有人
    • 如何区分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怎么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10
      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广告市场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后者则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采用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特定手段,而后者则是采用隐瞒真相和虚构事实的欺骗方法。 3、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而后者则是一般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