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律师解答: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
在什么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301人看过
-
何种情形下人民法院要重新审判
296人看过
-
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规定
108人看过
-
符合哪些条件的离婚案件可以重新审理?
204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200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可以审判什么案件
330人看过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
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在什么情况下会重申?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02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在什么情况下重审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71、对于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可以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2、对于刑事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
-
符合下列情形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再审: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30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审理案件所需的主要证据,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构成不
-
民事案件法院裁定不准再审, 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0如原判决已生效,只能向本级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诉,走再审程序!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
-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购新股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1申购新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购新股必须有股票市值才能够申购; 2、必须开通科创板或者创业板才可以申购它们的股票; 3、新股中签之后,账户内必须有足够的资金,否则会被认为是自动放弃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