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可以免责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4:54:27 62 人看过

如果劳动者因工死亡,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伤保险基金不需要支付工亡赔偿项目: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因工死亡,正常情况下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哪种情况属工伤死亡

自然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是为因工死亡,包括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工作上下班的时间内的死亡都是,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导致的死亡则不算。

因工死亡包括以下情况:

(一)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二)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三)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四)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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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0日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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