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证书中的内容有争议的,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1 10: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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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之间对公证书中的内容产生争议的,可以依法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有权提起民事诉讼的,是当事人和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并且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对公证书中的内容有争议的,怎么处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四十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五章 公证效力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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