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必经仲裁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20:32:08 65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的相关内容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仲裁包括以下程序:申请—受理—被申请人答辩—开庭—质证、辩论—调解—作出裁决。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

当不幸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同时,请您们提供以下资料,并按相关程序办理。

(一)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并向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备案,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备案表。

(二)工伤认定: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四)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职工受伤认定为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5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须知的事项是什么?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须知的事项主要有:

(一)申请主体: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消息后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以在自行到有关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二)申请时间

我国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旦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那么就无法再申请工伤认定了,因此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待伤势较稳定时应尽快到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只有进行了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才能更好地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申请的地点

工伤认定的申请应当到劳动者发生工伤的所在地的工伤认定部门去进行申请。一般情况下,许多劳动者都背井离乡在外打工,工伤发生后有人却想着回到家乡去申请工伤认定,这明显是不合理的做法。在异地发生工伤,可以到异地的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四)申请的费用

工伤发生后,劳动者可以申请的工伤赔偿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营养费、被扶持人生活费、辅助器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工伤赔偿可以申请的费用不仅包括住院时的费用,还包括出院后的一些必要费用,因此并不是出院后用人单位就没有责任再负担劳动者的医药费了,劳动者出院后依然可以享有工伤赔偿的相关待遇。

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有些用人单位一直拖延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这时要注意时间的限制,必要情况下应自己去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结果出来后,用人单位不愿负担工伤赔偿责任的,劳动者可通过工伤认定的结果进行劳动仲裁或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待遇与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规定
    工伤补助金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
    2023-07-17
    362人看过
  • 广州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从市社会保障局获悉,社保部门将对工伤保险待遇问题统一进行调整。据了解,全市将对符合条件的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从2013年12月起按月加发150元伤残津贴。此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最低发放标准,也被提高到至少300元/月。同时,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还将每年调整一次,按照平均工资的增长比例保持同步增长。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月加发150元日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调整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只要符合以下两种条件,即可加发一定额度的伤残津贴:其一是“在2013年11月30日(含本日)前已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在2013年12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从2013年12月起,按月加发150元伤残津贴。另一种情况是,在“2013年12月1日(含本日)后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从
    2023-05-05
    429人看过
  •  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待遇标准
    工伤赔偿待遇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资、交通食宿费等,主要针对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和伤残的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具体赔偿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伤赔偿待遇,也称为工伤保险待遇。它指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应当享有的赔偿项目及其标准。工伤赔偿的待遇主要有: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赔偿项目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一定规定共同承担的医疗费用
    2023-11-10
    126人看过
  • 诸城市工伤待遇纠纷相关法律规定?
    一、诸城市工伤待遇纠纷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
    2023-04-28
    31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由哪里仲裁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工伤都不赔怎么办如果工伤不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则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结果不服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属于行政争议,则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劳动局仲裁咨询电话是多少如需电话咨询劳动仲裁相关事宜,请拨打全国统一投诉电话12333劳动保障维权热线咨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三、劳动合同里约定管辖条款的效力如何?如果劳动合同里约定管辖条款没有法律依据,则
    2023-06-23
    152人看过
  •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的相关问题
    (一)、申报条件: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二)、申报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一式二份);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一式二份);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一式二份);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一式二份);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10、收款收据。(三)、办理程序: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
    2023-05-29
    145人看过
  • 工伤待遇申请仲裁由哪里管?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出现一些磕磕碰碰,有时候一些小伤口自己清理包扎就好了,也不会涉及到工伤之类的,但是在一些工种上面了解一下工伤待遇申请仲裁还是比较重要的,比如户外工作者、高空作业者、建筑工人以及一些危险性比较大的工种,这些劳动者们因公受伤的几率非常大,由此很多人就会想知道工伤待遇申请仲裁由哪里管,因此了解懂得工伤待遇申请仲裁由哪些部门管理还是很重要的。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工伤赔付,但是真正了解的却喊、比较少。比如,工伤待遇申请仲裁由哪里管?其实工伤认定属于工伤认定科(或者属于综合业务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仲裁委),认定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障碍等级鉴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工伤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
    2023-06-20
    351人看过
  • 工伤待遇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86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四川省XXXXX。被申请人:巴中市某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XX。请求事项: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交通费用XX元,停工留薪期工资XX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XX元,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XX元,总计XX元。事实与理由:2007年XX月,被申请人巴中市某建材公司招聘申请人王某。2007年XX月XX日下午,申请人王某在处理输送带故障时,不慎右手伸入输送带受伤。经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诊断:1、右中指离断伤;2、右上臂皮肤肌肉挫裂伤。申请人王某申请工伤认定,2007年XX月XX日,巴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王某为工伤。2008年XX月XX日,巴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为柒级伤残,无护理依赖。申请人受伤后多次找被申请人解决本次受伤一事,而被申请人拒绝支付相应费用。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2023-06-13
    411人看过
  •  工伤情形及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
    该段内容描述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中,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此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或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也被归为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中,如果有人突然患病或者在48小时内经过抢救仍然无效,那么这个人就被称为“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 伤 情 形 : 哪 些 情 况 可 以 认 定 为 工 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病的。根据该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2023-09-09
    417人看过
  • 工伤待遇规定是怎样的?怎么申请工伤待遇?
    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伙食补助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三、交通食宿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
    2023-04-04
    414人看过
  •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流程?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提交的材料
    一、怎样申请工伤保险待遇(1)申请条件:①伤(亡)者受伤前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向用人单位追索);②伤(亡)者已经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构)认定为(或视同)工伤;③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2)申请时限:①因工负伤未致残的,申请人应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②因工负伤致残的,申请人应在伤残程度(等级)鉴定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③因工负伤死亡的,申请人应在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4)办理程序:①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交上述材料;②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工伤保险收文回执》给申请人;如材料不齐全的,工伤保险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③工伤保险部门受理申请后,核算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向用人单位、职工或其家属送达《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和《工伤保险偿付核定单》,核发工伤保险待遇。二、申请
    2023-02-14
    429人看过
  • 私人雇佣关系能否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法律规定
    一、私人雇佣关系能否申请劳动仲裁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所以雇佣关系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
    2024-01-26
    69人看过
  • 法律对工伤期间相关待遇有哪些规定
    一、工伤期间职工工资计算方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工伤期间如何计算工资如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二、职工
    2023-03-03
    380人看过
  • 工伤保险争议的申诉与仲裁的法律规定
    什么是工伤保险争议?工伤保险争议,一般是指劳动者、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之间对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发生的工伤保险争议,以及因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工伤保险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工伤保险争议的申诉与仲裁有什么法律规定?工伤保险争议的申诉与仲裁1、工伤职工及其亲属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2、工伤职工或者单位对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2)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率不服的;(3)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
    2023-06-10
    237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仲裁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16
      工伤保险待遇仲裁是可以进行起诉的。工伤待遇争议的当事人要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起诉人是工伤待遇争议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工伤职工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行使诉讼权利时,可由其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仲裁是如何回事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4
      和单位因为工伤待遇纠纷,必须先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 对社保局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可以向同级政府或者上级社保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 职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中,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 2022年申请工伤待遇能否仲裁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2
      申请工伤待遇可以仲裁。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仲裁应如何进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5
      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仲裁应提交《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即身份证明资料。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