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7 22:58:12 282 人看过

一、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条件如下: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需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公共卫生的正常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客观上实施了违规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二是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三是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二是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三是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构成
    1、罪体行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行为是非法采取、供应血液或者非法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这里的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是指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采血点采集、供应血液。非法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是指无权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个人、单位制作、供应血液制品。客体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客体是血液或者血液制品。2、罪责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一、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
    2023-02-21
    331人看过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血液制品罪的界限
    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则不能成为此罪主体。(2)主观要件不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在主观方面则表现为故意。(3)犯罪形态不同。本罪是实害犯,只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之后果,才能构成犯罪。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则是危险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而不论该行为是否在实际上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4)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中实施采集、供应
    2023-02-28
    243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
    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符合以下条件才会构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一)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血液的部门;(二)主观上表现为过失;(三)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四)客观上表现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2-04
    212人看过
  •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会如何追究责任1、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1-25
    376人看过
  • 供应血液事故罪会判得重吗?
    供应血液事故罪会判得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法院对非法提供血液事故罪既遂的裁量标准针对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如何量刑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1、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3-06-21
    65人看过
  •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案件
    《刑法》规定了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但未规定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此罪构成为: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为过失。一、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或者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二、供应血液制品罪的具体概念?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具体构成要件有:1、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2、客观上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
    2023-03-01
    370人看过
  • 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或者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一、制造血液制品罪需要哪些犯罪行为?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
    2023-03-08
    396人看过
  • 供应血液制品罪及其构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还经常产生危害他人健康的严重后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本法增设了本罪,有利于抑制这类单位犯罪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时,不按规定进行检查或违反其他操作规定,危害他人健康的结果。首先经国
    2023-08-18
    328人看过
  • 怎么样才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具备下列要件才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1、主体要件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4、客观要件即行为主体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
    2023-07-29
    348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不是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
    符合以下要件可判断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与公共卫生;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的行为;犯罪主体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活动的单位;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5-10
    368人看过
  •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需要的犯罪构成:(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四)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一、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操作,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二、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哪些?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应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制作血液制品的部门;2、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3、犯罪主观方
    2023-03-07
    212人看过
  • 供应血液事故罪怎么处罚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处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指在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内容已经阅读完了,提醒大家,委托律师一定要慎重,给大家整理了以下几点,熟记:1、首先,
    2024-02-27
    372人看过
  •  血液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一种危害公共卫生和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该罪行的构成特征包括犯罪客体为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犯罪客观方面为制作血液制品时违反规定或不遵守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犯罪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犯罪主观方面为过失。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特征包括以下几点:1.该罪行的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2、犯罪客观方面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犯罪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4、犯罪主观方面为过失。血液制品犯罪构成要件血液制品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故意非法采集、收购、贩卖、运输、加工、储存血液制品,或者非法使用血液制品,或者非法运输、使用伪造、变造的血液制品等行为。这些行为均违反了
    2023-11-14
    116人看过
  •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三)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属于本条规定的“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采供血机构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单采血浆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 (一)血站未用两个企业生产的试
    2023-02-21
    3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是否构成造成供应血液血液制品事故的犯罪根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
    • 构成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3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21
      单位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供应血液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6
      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条件如下: 1、主体为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 2、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3、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 4、客观上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 造成血液事故罪有什么样的构成要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4
      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一般会这样判: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