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律适用情况中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09:52:13 370 人看过

1、无限责任,是指对某种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对债务人偿付债务承担的一种连带性义务。

2、无限连带责任,系指无限责任企业的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的连带性义务,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3、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57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6: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不得最低注册资金有哪些法定情况
    合伙企业法不规定最低注册资金的原因:一、我国地域辽阔,地区差异较大,难以规定统一的最低资本金数额。二、合伙企业是一种初级、原始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注重的是人合,对于资本的依赖程度不是很强,只要能保证经营的最低需要即可。三、对于企业注册资本金提出低限要求,是我国企业登记制度的内容,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拥有正常运营的资金,防止出现“皮包企业”,维护企业的资信能力,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一、实收资本审计是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金来进行看的吗实收资本审计是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金来进行看的。实收资本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注册资本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由财产的数额体现,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二、债权债务的保证人的资格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
    2023-02-19
    313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中发生合伙纠纷的情况是什么
    法律咨询:合伙企业中的合伙纠纷情况如何?它可以被起诉;第二,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是否可诉,但争议的内容是可诉的,并且符合受理条件;第三,争议的内容是一个简单的合伙人自治问题。法院不受理司法权不能代替决策、不可审理的争议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四十三条有关内容的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新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在签订合伙协议时依法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告知新合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四十四条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合伙人在入伙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出合伙企业:(1)合伙协议中规定的退出理由发生在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2)(3)(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第四十六条
    2023-05-07
    7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能进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财产质押
    1、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不能进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财产质押,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财产份额形成的权利不是单纯的自然人所有权,而是对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权,亦可称为“股权”。故而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质押是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2、除了“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设质限制外,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份额质押给本合伙企业。这是因为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这一限制同样也适用于合伙企业。新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企业的规定合伙企业法第三章有限合伙企业第三章有限合伙企业第六十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
    2023-08-10
    128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不适用刑事拘留的情况有哪些
    适用情形如下:(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一、未成年人贩毒怎么量刑?还没成年吸毒贩毒量刑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2023-06-25
    292人看过
  • 企业兼并(或者合并)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况
    法律咨询:企业兼并(或者合并)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况律师回答:主要适用于两个或者几个企业间达成一致,合并后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赢利能力的情况。【延伸阅读】新公司成立经营范围的规定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公司股权变更一、收购属于合并企业吗收购不一定属于企业合并,但企业合并的方式包括收购和兼并。如果仅收购部分股东的股权的,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不是必然消亡,不是企业合并。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二、什么是公司兼并收购兼并收购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兼并收购简称并购,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
    2023-06-28
    67人看过
  • 合伙企业分红避税适用于哪些人
    一、合伙企业分红避税适用于哪些人(一)股东分红避税自然人直接持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20%个人所得税.这种持股方式是现在很多股东的做法。(二)股东分红避税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根据《关于>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以下简称"84号文"),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因此,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0%,也不能解决问题.不过从公司企业所得税角度看,当然优势比自然人直接持股要大。(三)股东分红避税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上市公司分红时,
    2021-09-25
    126人看过
  • 法律视角下,哪些情况下合伙人有权退出合伙
    一、法律视角下,哪些情况下合伙人有权退出合伙法律视角下,以下情况合伙人有权退出合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二、合伙人的基本条件是什么1.主体适格。主体适格即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人为组织的,应具有独立财产;2.能够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3.能够以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2023-06-09
    291人看过
  • 有限合伙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1)有限合伙与风险投资有限合伙本身的独特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司制度的不足,符合风险投资家的创业理念。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既有人力因素,也有资本因素。它有两种形式的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它不仅可以拓宽融资渠道,还可以积极防止道德风险因素的出现。它能有效地解决企业风险投资的弊端,从而在高风险、高回报的风险投资行业发挥积极作用,有望成为风险投资的最佳组织模式。这一理论在美国得到了很好的实现,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可以说,美国经济活力的增强为风险投资做出了贡献。目前,有限合伙投资机构在风险投资市场占据领先地位。美国80%的风险投资企业采用有限合伙的组织形式,这足以说明这种风险投资组织形式的合理性。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10年有限合伙(根据美国有限合伙法,有限合伙的一般期限为10年)已成为风险投资市场的标准组织形式。20世纪70年代,英国开始建立风险投资机构。在其发展过程中,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
    2023-05-07
    84人看过
  • 物业合同纠纷法规适用于哪些情况?
    1、物业管理费纠纷。2、业主财产损失赔偿纠纷。3、小区公用设施伤人的赔偿纠纷。4、无因管理纠纷。5、小区公用部位的侵权纠纷。6、小区公用部位的出租营利问题。7、小区内停车收费纠纷。物业管理合同服务质量纠纷。是指因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不符合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或不符合约定的服务标准,而引起的物业管理纠纷。如,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及时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日常环境卫生差,绿化不能及时维护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混乱、交通道路不畅,安全防范不力消防救灾不及时等等。物业管理合同服务内容纠纷。是指因物业管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内容全面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而引起的物业管理纠纷。如,没有按照规定或约定提供、安装服务设施设备,没有按照规定或约定提供服务场地、车位、仓库,没有按照规定或约定提供文化、体育、卫生等服务内容及场所等。物业管理合同服务费用纠纷。是指因服务费标
    2023-04-16
    106人看过
  • 企业劳动合同变更适用情况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指的是对合同文本中条款的变更。合同条款包括:(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的合法条款以及当地法规要求的其他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指的是对合同文本中条款的变更。合同条款包括:“(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的合法条款以及当地法规要求的其他条款。也就是说,只有对这些内容的协商变更才属于『合同变更』。劳动关系主体改变不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范围。实践中,引起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企业将某些特定员工进行转让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下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建议
    2023-03-03
    9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退出
    哪些情况会导致有限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被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被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4)合伙人必须具备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中规定的相关资格,并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所有财产份额均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合伙协议规定了合伙期限,则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伙:(I)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理由发生在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规定合伙期限的,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合伙企业:(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2)个人偿付能力丧失(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4)合伙人必须具备法律或合伙协议规定的相关资格,并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所有财产份额均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一名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
    2023-05-07
    165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定退伙,具体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024-04-20
    224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什么情况?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企业或者是企业之外的组织要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制定企业破产法是为了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企业破产法内容如下: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五条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3-21
    238人看过
  • 合伙企业成员退出情况
    所谓合伙人的当然退伙,就是指因某种特殊的、客观的情况的发生导致无法继续合伙而退伙。以下情况,合伙人可以当然退伙:1、合伙人没有生命特征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的;2、合伙人资金长期不足,不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的;3、合伙人受到法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束,丧失合伙人资格的;4、人民法院已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5、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未能一致同意其转为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的类型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
    2023-07-08
    488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有哪些的适用规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8
      合伙企业的类型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
    • 合伙企业可以退伙的情况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1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 投资合伙企业适用哪种法律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3
      简单的说,有限合伙是合伙企业中的一种,合伙企业分为有限合伙和无限合伙。 1、无限合伙就是,只要企业出了问题,每一个合伙人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是,企业出了问题,只有对问题负责的那个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他人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式。
    • 合伙企业法中的退伙事由是否适用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4-01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什么情况下企业合伙人退伙的条件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9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且为法定退伙: 1、出现合伙协议中约定退伙的事由的。 2、经过全部合伙人一致同意的。 3、发生了一些事由,从而导致合伙人无法继续参加合伙的。如合伙人死亡、丧失偿债能力等等。 4、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义务的。 风险提示: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