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筑工程维修施工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0:30:51 340 人看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订立的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工程施工的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协议,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建筑工程维修施工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都对施工合同备案做了法律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建筑维修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凡登高作业(按国家规定高度2m以上的作业即为高处作业)要检查是否办理过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结紧帽带。高处作业人员应侧佩好安全带,并牢系在紧固的构件上。如果上下层同时施工必须有防护措施,特别是在通道路口要设置安全网,必要时应采用隔离措施,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在脆性的薄弱的屋顶(如石棉瓦、玻璃纤维瓦、预应力槽瓦)上施工,必须搭护板。严禁不搭护板进行施工的做法。施工用的脚手架,必须使用生长4年以上的成竹,脚手板厚度不能少于5cm,并应稳固。脚手架的斜道和工作面的外侧应有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m。金属脚手架的部件应完整无缺,架件要牢固,不得有倾倒或移动的迹象。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平稳地放在垫木上。垫木的地面要夯实、整平。无论是竹、木或金属脚手架,都必须有剪刀撑,以便能抗拒大风的袭击。工作梯应完整坚实,并有防滑措施。井字架的基础应平整坚实,攀缆受力要均匀。卷扬机或提
    2023-06-06
    145人看过
  • 建筑施工中应该注意什么?建筑施工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建筑施工中应该注意什么?1、坚决执行合同条款。2、按图纸施工。3、注意安全工作。4、严格执行复检制度,如验线、复试钢筋注意E钢筋等等4、注意签证问题,要实是求是,透明操作。5、严格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文明施工工作。6、严格执行程序、按规障制度办事,多请求多汇报工作。7、施工资料要同步。二、建筑施工具体流程是什么1、先场外、后场内对于与场内外有联系的一些工程,如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等,其施工应从场外开始,然后再逐步向场内延伸。这样完工一部分就有一部分可以利用,对施工就极其方便。正确的施工顺序,使修建道路所需的器材可以直接通过干道运抵施工地点,随着道路向场内延伸,修建好的部分道路即可加以利用,从而保证现场所需器材的顺利供应,既能充分发挥新建工程的效益,又能经济地解决运输问题,争取施工的时间。2、先全场、后单项是说应该先完成全场性的工程,然后再完成各独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所谓全场性工程,
    2023-02-09
    408人看过
  • 建筑外墙工程维修多长时间
    建筑外墙工程质保维修期是:建筑外墙工程质保维修期一般是两年,居民购买的房屋如果在使用的时候发现外墙脱落或者因其质量的问题而导致其他人受到侵害就必须有其建筑商承担责任,但是前提是必须在保修期限内才能有足够的依据向建筑商主张赔偿。一、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保期是怎样的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保期的情况如下:1、对于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其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对于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其保修期为五年。3、对于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其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4、对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其保修期为两年。二、建筑工程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有什么建筑工程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有:1、依据和性质不同,质量保修期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
    2023-03-17
    209人看过
  • 建筑施工与施工队一般签什么合同
    一、建筑施工与施工队一般签什么合同签订什么样的合同要看具体的情况,建议你委托律师起草协议相关法律知识:建筑法中有关规定: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什么内容1、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承包人应具备与合同工程相对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2、工程
    2023-06-08
    155人看过
  • 建筑施工企业可否修改工程设计?
    建筑施工企业不可以修改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我国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一、承包工程出现事故怎么认定责任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签于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可能存在多方原因,既可能是施工方施工不当造成,也可能是出于勘察、设计或建筑等方面的原因。因此,在判令施工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之时,一般界定在一下几个方面:(一)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施工图纸是施工的直接依据,而施工技术规范也称为施工技术标准,严格按照两者进行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也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二)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
    2023-03-14
    328人看过
  • 中建三局建筑施工合同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一、公司合伙协议需要盖什么章公司合伙协议可以盖合同章或者公章。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移动代办委托书怎么写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
    2023-06-20
    445人看过
  • 建筑工程建筑合同的竣工时间是什么意思?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竣工日期的变更条件是:1、建筑工程的工程量增加;2、工程的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3、发包人没有按约定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资料;4、发包人没有按约定支付工程款;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6、工程质量鉴定。一、建筑工程如何处理决算纠纷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2、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3、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二、无合同拖欠工程款纠纷怎么处理没有签订合同遇到拖欠工程款处理情况如下:按照一般
    2023-06-19
    492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质量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1、坚持质量第一原则项目监理机构投资.进度.质量三个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始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2、坚持以人为核心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中,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重点做好质量预控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检和控制。4、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必须通过质量检验与质量标准进行比较。5、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工程质量控制中,项目监理机构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监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级资质标准: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2、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
    2023-08-18
    498人看过
  • 建筑劳务合同是否属于建筑施工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劳动者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上就是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由劳动合同法调整。但是劳务分包合同的性质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因此,总承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分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之间既不是劳务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质上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我国《建筑法》第26条和第2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既然劳务分包企业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质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那么,劳务分包企业承包劳务作业当然也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一、什么是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建设单位
    2023-02-13
    96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可否中途变更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可以中途变更的,但需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并变更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分配纠纷中的举证责任1、实际施工人应对其具备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权利,即工程款代位求偿权成立的基础法律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首先需举证证明其对债务人(即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其次实际施工人需证明承包人未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再次实际施工人需举证证明承包人对发包人享有合法的工程款债权。2、在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中,“合法的到期债权”即指工程款已经由双方结算完毕且支付工程款的期限已经届满。因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之间系合同相对方,故实际施工人应当举证证明其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已经结算且逾履行期。而对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的工程款是否已经结算,仍
    2023-02-19
    377人看过
  • 建筑工程的维修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缺陷,建设部门或住宅建筑所有者应向施工部门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收到保修通知后,应到现场检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保修。发生与结构安全有关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修理事故,施工部门收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修理。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怎么处理1、返修处理:当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时,可采取返修处理的方法。2、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通过对缺陷的加固处理,使建筑结构恢复或提高承载力,重新满足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的要求,使结构能继续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返修、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
    2023-08-05
    180人看过
  • 飞某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原告新某县飞亚建筑有限公司(原新某县第二建筑公司,以下简称飞亚公司)诉被告新某县水工机械厂(以下简称县水工机械厂)、新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发改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3月28日立案受理,于2007年6月13日作出(2005)新民二初字第046号民事判决。宣判后原告不服上诉至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于2008年6月2日作出(2007)驻民一终字第145号民事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发回后本院于2009年1月15日立案受理,因被告县水工机械厂无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原告于2009年3月28日追加新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第二被告,同年3月30日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送达被告新某县水工机械厂的主管单位新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5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韩建民,被
    2023-06-04
    30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备案合同可否修改
    一、建设工程施工备案合同可否修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的事项,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而建设施工合同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修改。二、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三、精简审批环节(八)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符合上位法和不合规的审批事项。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对于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九)下放审批权限。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对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开展指导培训,提高审批效能。(十)合并审批事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应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
    2023-04-27
    42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一、对方故意不结账工程款怎么办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和对方的纠纷属于普通的合同纠纷,如果和对方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或承揽合同,可以拿着相关证据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并支付一定的利息;如果对方拒不结款,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冻结对方名下的资产,或者对其名下资产进行拍卖,拍卖所获得的金额用来冲抵工程款及利息。二、装修合同可以发送给个人承包商吗装修合同可以发送给个人承包商进行工程建设。但个人承包人的承包工程需要挂靠建筑公司,个人需要相应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个人装修从业人员证书才能承包。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施工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
    2023-04-06
    24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建筑维修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22
      建筑维修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方式包括发包人的违约行为、承包人违约、担保方承担的违约责任等,并且施工合同双方都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关于建筑维修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什么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是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还是建筑施工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30
      1、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内容包括工程的整体状况,承包的形式,房屋建筑施工的质量标准,整体造价。 2、另外还有相关的安全责任,工期,付款方式等这些比较重要的内容。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施工合同确立的标准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2
      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施工单位)和承包人(施工人)为完成约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当完成施工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施工工程的主要合同,也是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 建筑工程安装修补包工合同和建筑工程工程泥工合同怎么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05
      建筑工程泥浆承包合同承包商的书写方式:首先,注明甲乙双方的身份信息(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以及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工期、起止时间、工程质量、工程成本、技术数据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证范围等)。然后,说明违约责任,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
    • 装修合同是不是属于建筑工程施工招标纠纷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7
      装修属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因装修问题发生纠纷的,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