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布的最新案件公告是否真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09:34:28 357 人看过

犯法。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要接受治安处罚,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生产假冒商品犯法吗

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开庭时间公告是否会被法院发布?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持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薄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以上就是办结婚证需要户口本吗的回答。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的开庭时间计算方式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五条亦明确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算;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从次日起算。”因此公告
    2023-07-03
    121人看过
  •  法院发布找不到人的公告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法院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通过公开宣告的方式,让当事人知道诉讼文书的送达情况。经过法定的时间限制,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法院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通过公开宣告的方式,让当事人知道诉讼文书的送达情况。经过法定的时间限制,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 【 司 法 实 践 】 - - 法 院 公 告 送 达 的 规 定法院公告送达是指在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收到法院送达的文书的情况下,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程序,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受送达人在公告期间内未能收到送达的当事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9-04
    335人看过
  • 最新的法院是否有权宣布缓刑?
    能否判缓刑不是根据关系,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之前判过缓刑还能判缓刑吗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之前已经判过缓刑了,再次申请缓刑的时候,只要符合申请缓刑的条件,审查罪犯的认罪悔罪态度。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是能够再次判定缓刑的。判缓刑有哪些影响1、判缓刑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缓刑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是在个人
    2023-07-03
    425人看过
  • 最新!劳动关系解除公告发布
    解除劳动关系公告,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公告标题“解除劳动关系公告”;2、正文部分写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相关信息,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事项,起止时间等;3、结尾部分写明劳动者已解除劳动关系,特此公告;4、落款注明单位名称、公告时间。解除劳动关系公告多久解除劳动关系公告30天。用人单位登报解除劳动合同的信息后,长时间无法联系到劳动者,在登报的三十天后即可视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出现无故旷工、下落不明等情形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先采用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无法送达时方可公告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
    2023-07-06
    97人看过
  •  最新进展公告发布时间调整
    该段内容讲述了重新发布进展公告的时间和招标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时间要求。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必须在确定中标人之前进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4天。在公示期间,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重新发布进展公告的时间为30天一次,通常为10天,但不得少于14天。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必须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4天。公示期间,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 重 整 项 目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要 求根据《重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重整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包括公示期、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和相关要求。其中,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公示项目的背景、项目的基本情况、中标候选人的基本信息、评标情况、中标价
    2023-09-03
    380人看过
  • 如何满足法院发布悬赏公告的条件?
    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只需申请执行人书面向人民法院申请即可,不需其他特定条件。但如有特别规定,在申请执行书中也须载明相应的内容。悬赏后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给付举报人的奖励资金。一、悬赏的目的是:1、打破自己有限的人脉圈,借助外来的力量,解决自己的问题的一种方式;2、悬赏有直接寻找能解决任务的人,这其实是一种公开竞标的业务外包,另一种是寻找有解决本任务的中间人,中间人只需要提供人脉介绍的中介作用就可以了。二、悬赏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2、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3、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4、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只需申请执行人书面向人民法院申请即可,不需其他特定条件。但如有特别规定,在申请执行书中也须载明相应的内容。悬赏后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给付举报人的奖
    2023-07-01
    244人看过
  • 法院发布公告需要多久
    法律综合知识
    一、法院发布公告需要多久法院发布公告的时长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来确定的。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将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公告送达的时间是从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这意味着,从法院发布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后,公告即视为已经送达给相关当事人。因此,法院发布公告需要的时间就是六十日。二、法院公告送达的方式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88条的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在实践中,公告送达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1.法院会在其公告栏上张贴公告,这种方式具有直接、醒目的特点;2.法院会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以确保当事人或其亲友能够知晓;3.法院还可以在报
    2024-08-03
    460人看过
  • 法院案件执行完毕发布的信息是否删除
    一、法院案件执行完毕发布的信息是否删除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被执行人成功地履行了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明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或者经由人民法院妥善处置后,即全部执行工作圆满结束之际;亦或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已按照协议内容完整地得以落实,这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有义务且必须在接下来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将相关的失信信息予以彻底清除。由此可见,若被执行人已经严格遵守并履行了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同时也已经顺利完成了所有应尽的义务,那么法院通常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与之相关的网络记录进行全面的删除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
    2024-07-06
    32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
    《解释》的价值取向是维护和谐劳动关系问:请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答: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劳动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全国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成为民事审判的热点和难点,以适应劳动争议审判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审[2001]14号),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依据、管辖范围、诉讼主体、举证责任、合同解除、判决依据等作出了规定,对仲裁裁决的审查和执行等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了相应的解释。关于违约金、竞业限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签、集体合同纠纷、人事纠纷、社会保险费纠纷、工伤赔偿纠纷、偷工减料纠纷等问题,决定根据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情况,遵循“一成熟一发展”的原则,适时出台解释自200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开始起草第
    2023-05-07
    310人看过
  •  法院在发布公告时,依据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使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告送达。在进行公告送达时,人民法院可以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地张贴公告,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如果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就需要采取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使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告送达。在进行公告送达时,人民法院可以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地张贴公告,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如果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就需要采取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公 告 送 达 的 法 律 效 力 如 何 ?公告送达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消除争议:当送达公告发布后,相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或义务,从而消除争议,避免诉累。2. 对抗第三人:在送达公告发布后,即使当事人未收到送达,第三人也不能以未经送达为由主张权利或抗辩。3. 产生法律效力:送达
    2023-09-02
    469人看过
  • 法院最新传票的公告
    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
    2023-07-02
    214人看过
  • 法院发布悬赏通告
    刑事诉讼法
    法院公告是由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法律文书。公告后六十日期满视为送达,受送达人逾期不出庭逾期不答辩要承担行为不利后果。法院公告送达对被告的影响是:虽然没有实际收到法律文书,但法院会视为已经收到,会受生效法律文书的约束、丧失了答辩、提交证据和上诉的权利。法院悬赏公告有多严重一、法院悬赏公告有多严重1、法院悬赏公告不严重。当事人只要不涉及刑事案件一般不会被通缉,不会坐牢,公告一般属于因某些民事纠纷被起诉到法院,因诉讼材料送不到而采取的送达方式,但若当事人收到公告不应诉,视为放弃答辩,相关抗辩权利无法行使,法院会根据原告的诉求判决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若一直消极不应诉,判决书生效后,原告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根据申请可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财产,将当事人纳入失信人黑名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
    2023-07-05
    468人看过
  • 最高法院公布自赔案件程序规定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群众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了更高关切和期待,人民法院办理的自赔案件数量逐年增多。为统一、规范法院办理自赔案件各项工作,确保及时、公正处理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国家赔偿请求,最高法院9日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以下称《规定》)。争议较大的自赔案可组织听证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办理的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即自赔案件。《规定》明确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小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负责办理本院的自赔案件。关于办案方式,《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针对争议较大、案情疑难复杂的自赔案件,规定人民法院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原案件承办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举行听证。此外,在提高自赔工作要求方面,还统一、规范了以下事项:一是制作笔录,要求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中,听取意见、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听证,
    2023-06-11
    345人看过
  • 最高法就审理抢劫案件发布最新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抢劫案件的经验,对较为突出的几个法律适用问题和刑事政策把握问题提出指导意见。《意见》共七个部分,包括审理抢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抢劫犯罪部分加重处罚情节的认定,转化型抢劫犯罪的认定等内容。主观恶性、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从宽处理《意见》要求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多次结伙抢劫,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及老人等弱势群体实施抢劫,在抢劫中实施强奸等暴力犯罪的,要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判处。对于罪行严重或者具有累犯情节的抢劫犯罪分子,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严格控制减刑的幅度和频度。对因家庭成员就医等特定原因初次实施抢劫,主观恶性和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要与多次抢劫以及为了挥霍、赌博、吸毒等实施抢劫的案件在量刑上有所区分。对于犯罪情节较轻,或者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
    2023-04-25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最新法院执行公告是怎么发布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0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
    • 官方发布的征地公告是真的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4-09-22
      第一点呢,就是他们是没权征用到土地的!这个事情也只能让国家来做嘛,在我们这里,真正有资格的就国家,当然,地方政府也会代为执行,不过这得要经过国务院还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然后再由区县的国土局来具体操作。所以说,只有当国家觉得有必要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才会把这个权力交给各个地方政府,这样他们才有资格去征收土地。 接下来说说第二点吧,如果真的是为了公众利益,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那是可
    • 这个案件是否是真实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8
      省人民法院2019豫1724民初1251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真实的
    • 官方发布的关于征用土地的公告是否属实?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11
      第一点,他们没有权力征用土地。这件事只能由国家去做,在我们这里,只有国家才有资格,地方政府只能代为执行。不过,这需要经过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然后由区县的国土局来具体操作。只有当国家觉得有必要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才会把这个权力交给各个地方政府,这样他们才有资格去征收土地。 接下来是第二点,如果确实是為了公众利益,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是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
    • 发布土地补偿款清单没有发布公告是否合法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7
      不合法,公告是必经的程序,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