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有住房差价交换活动,引导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活跃房地产
二、三级市场,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差价交换(以下统称差价换房)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是本市差价换房的主管部门。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差价换房的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房地局领导。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县范围内差价换房手续的具体管理工作。第四条(差价换房的原则)差价换房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原则。第五条(差价换房方式)差价换房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公有住房承租权与公有住房承租权的交换;
(二)以公有住房承租权交换商品住房或者其他住房所有权;
(三)有偿转让公有住房承租权后,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其他住房。第六条(差价换房方式的适用)凡独用成套的公有住房,其承租权不得采取本办法第五条第
(二)、
(三)项规定的方式进行差价换房。第七条(不得差价交换的公有住房)下列公有住房不得进行差价交换: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产权不明晰的;
(四)在户籍冻结地区的;
(五)已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
(六)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或者有违章搭建尚未处理的;
(七)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或者因纠纷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八)需要用于落实私房政策的;
(九)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第八条(差价换房的前提条件)公有住房的承租人需要差价换房的,应当事先征得同住成年人的同意。第九条(差价换房的限制)差价换房不得造成当事人新的居住困难。无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个人不得通过差价换房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差价换房的户籍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差价换房的价格)差价换房的价格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第十一条(差价换房合同)差价换房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差价换房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房地局制定。差价换房的当事人应当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十二条(差价换房的手续)差价换房的当事人应当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差价换房手续:
(一)交换承租权的公有住房在同一区、县范围内的,到公有住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交换承租权的公有住房不在同一区、县范围内的,到价格高的公有住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
(二)以公有住房承租权交换商品住房或者其他住房所有权的,到商品住房或者其他住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
(三)有偿转让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到公有住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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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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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差价换房差价交换流程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9一、什么是差价换房差价换房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当事人出于某种目的而交换房屋的一种行为,是房屋价值或使用价值互为交换的交易活动,其特征是不同于房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相互过渡。这种交换一般不是等值的,由于互换的房屋在位置、结构、面积、权属、新旧程度、装修状况、附属设施、交通条件、物业管理以及周围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互换的房屋也存在着差异,所以房屋互换的行为是一种差价换房。二、公有住房差价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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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存货流程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4第一步签订差价换房合同。第二步提出差价换房申请。差价换房的当事人应当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0日内,按照规定提出差价换房申请。第三步差价换房意见咨询。当事人在提出申请后,应当书面征询公有住房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意见。出租人应当在7日内给予答复。不同意的,应当提出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视作无异议。第四步差价换房审核。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差价换房申请之日起的2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第五步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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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差价交换有哪些形式?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1公有住房差价交换有三种形式: 1、公有住房承租权与公有住房承租权的交换; 2、以公有住房承租权交换住房所有权; 3、有偿转让公有住房承租权后,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其他住房。凡按照本市公有住房出售政策可以向承租居民出售,但居民尚未购买的成套独用公有住房(包括独用成套公寓住房和独用成套新式里弄住房),只可以按上述第1种方式交换其他公有住房承租权,不得采取第2、第3种方式交换住房所有权或有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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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哪些公有住房不可以进行差价交换?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5下列公有住房不得进行差价交换:1)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2)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住房;3)产权不明晰的;4)在户籍冻结地区内的(因故不能办理迁移落户等业务的地区);5)已列上海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6)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或者有违章搭建尚未处理的;7)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或者因纠纷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8)需要用于落实私房政策的;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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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需要要办理哪些手续?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31、领取《征询表》:当事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征询表》; 2、书面征询:承租居民向公有住房出租人或者出租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差价换房的书面征询,出租人应当自收到《征询表》之日起的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3、签订合同: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签订差价交换合同; 4、办理申请:当事人签订差价交换合同后10日内携带差价换房合同、差价换房征询表、租用公房凭证或房地产权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