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以欺诈、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相互理解、选择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在医疗期间、孕期、孕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期间、孕期、哺乳期,产期、哺乳期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前,因某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
劳动争议仲裁相关法律知识
311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相关法律知识
259人看过
-
劳动纠纷领域相关法律常识
323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的法律常识
397人看过
-
劳动争议基本知识问答
42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领域实行怎样的制度
303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知识产权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11.《反不正当竞争法》究竟是属于经济法范畴还是民法,法学界多有争论。但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属于经济法的范畴、且为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的一部比较重要的法律。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这才是符合我国的基本法。 2.第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经济法。持这一观点的主要是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的一些专家和学者。他们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而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
-
厦门劳动争议律师的相关知识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9厦门是中国最早的一批特区城市,所以避免不了出现劳动纠正和劳动争议,厦门劳动仲裁程序一般按如下流程进行: 1、申请人或受害人必须明白仲裁时效是在事件发生的一年以内,超出仲裁时效当地仲裁机构不给予办理。 2、申请人应当提交一份仲裁申请。 3、向当地仲裁机关递交相应材料是必要的一步。 4、按照厦门劳动仲裁程序审核步骤和时间,仲裁机关将受理的案件通知到申请人,未受理者将阐述原因。通常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
-
劳动争议仲裁知识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5劳动争议不得仲裁的情形如下: 一、申请不符合条件; 二、超过诉讼时效; 三、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 四、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等等。 《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
-
本人想知道劳动争议解释,具体法律知识是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6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主要是指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身份者之间所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纠纷。如果争议不是发生在劳动关
-
劳动争议的区域及法律法规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07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对于依法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合法、及时、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总结多年来劳动争议处理的实践,明确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