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用房引发的拷问:集装箱缘何顶替冒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1:14:17 352 人看过

近日,河南大河报的一则新闻(郑州村民拆迁住集装箱房家产千万开路虎代步)引起本律师团的关注,看到这则新闻本律师先是一惊,随后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对于郑州市南郊曹古寺村的村民来说,当地政府给予这样的安置政策是否合法?这样的临时安置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存在不可避免的安全性?都是一个未知数!因为作为缺乏法律知识的村民而言,有其屋避风遮雨就已经足够了。

但是,依据《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拆迁人提供的拆迁安置用房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产权明晰,并符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拆迁安置用房确需变更规划、设计内容的,必须征得被拆迁人同意,不得低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标准。被拆迁人不同意时,不得变更拆迁安置用房规划及设计内容。那么,郑州市南郊曹古寺村的一些村民被政府安置在集装箱里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不论是暂时安置,还是长期安置,都不应突破国家法律与政策的强制性规定。无可否认集装箱安置房具有即时性和灵活性,但是对于居住的安全性和舒适度而言,和正规的拆迁安置用房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将这种风险嫁祸于村民的方式显然不合时宜,更无法让人信服。由此我们也可以推知:在此项目拆迁过程中,对村民的补偿标准是否也像安置用房这样粗制滥造?对村民的补偿数额是否符合当地的生活标准?对于这样的疑问,还需要专业的拆迁律师团队来深入了解,来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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