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人格尊严权的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0:05:42 316 人看过

一、公民人格尊严权的范围

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人格权是一种支配权,因而具有排他的效力;是一种绝对权,因而任何他人都不得妨碍其行使;是一种专属权,即他人不得代位行使。通常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格独立与人格平等。

(一)人身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不受侵犯和自主行为的权利。如公民享有身体自由权,非依法律不得对公民进行逮捕、拘禁、搜查或处罚等;

(二)人格尊严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人”,人格尊严不受民事主体行为能力、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所有民事主体所应获得的最基本的社会地位和最起码的尊重是一样的;

(三)人格独立指民事主体的人格由自己支配,其存在不依赖任何外在力量,其意志不受任何外部势力的干预与强制;

(四)人格平等指民事主体间地位平等,不存在人身依附与从属关系,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人格平等意味着民事主体享有平等的资格和机会。

二、人格尊严权与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

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权有区别的,人格权是人格权体系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心自身权益的保护。人格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

人格尊严权指公民对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的一般人格利益予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在法律上,人格权是多种多样的,如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隐私权等等。还包括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人的基本权利。

三、人格尊严权内容是什么

首先人格尊严权,我国立法和司法上并未有明确的规定或解释概念,因为人格尊严本为抽概念。

其次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一般人格权三大利益中最重要的利益,是一般人格权三项内容的核心,因此,人格尊严实际上也是一般人格权的代名词。

最后是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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