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标准的举证责任问题
基本案情:吕某系某煤厂职工,在井下从事采煤作业时被滚子侧翻砸伤右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吕某要求用人单位某煤厂支付工伤待遇51205元。
仲裁情况:仲裁过程中,某煤厂举示《工资表》复印件证明吕某的月工资,吕某对该证据提出异议,认为工资表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仲裁时未提供原件无法核对其真实性,且举示的工资表复印件没有标注年份日期。仲裁委认定某煤厂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从而采纳了吕某陈述的月平均工资数额,并以此为基数计算应支付的工伤待遇共计45959元。
审理情况:双方对工伤致残的事实无争议,但对于计算工伤待遇的工资标准问题双方分歧较大。诉讼过程中,某煤厂提交了工资表原件,证明吕某月工资为1193元,吕某没有提交相反证据来证明其所陈述的工资数额。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工伤赔偿金38500元的协议并一次性支付完毕。
【简析】
由于需要以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相关的赔偿数额,因此,不仅在工伤待遇中,而且在所有劳动争议处理中,工资标准这一项数据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案反映出来劳资双方对工资标准的争议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应该由哪一方承担工资标准证明责任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从这条规定看,法律并未对劳动争议中工资标准的证明责任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这种情况下,涉及到法官对证明责任的自由裁量问题。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基本原则,当事人对于自己主张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来予以证实。劳动者提出工伤索赔的请求,就要承担工伤损害事实及损害后果的证明责任,其对于以工资为计算基数的损害数额的组成有责任承担举证义务。本案中,当劳动者对于工伤这一损害事实及工伤致残需要赔偿的费用这一损害后果提出主张及相应的证据后,用人单位以工资表复印件提出反证,由于其提供的仅为工资表复印件,无法核对其真实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仍然无法得到确认。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在法律或司法解释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必须赋予法官举证分配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在证明责任分配自由裁量时,应考虑公平正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的举证能力?收集证据能力的强弱?对危险领域的控制支配能力等,其中当事人的举证能力最具根本性?就本案而言,某煤厂应当依法建立完备的会计账目和档案,职工工资方面的证据材料由其掌控,因此无疑更接近职工工资的有关证据,收集相关证据的能力也强于职工。因此,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工资标准的证明责任。
诉讼过程中,该煤厂向法院提交了工资档案的原件,吕某没有充分的证据来对抗煤厂举示的工资表从而证明自己的主张,煤厂的举证形式合法,内容充分,吕某陈述的工资标准由于无充分证据证实而不能得到支持。因此,应当以某企业提供的证据确认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来计算各种赔偿费用。
最后,我们再来设想一下,企业在诉讼过程中仍然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劳动者的陈述又无证据支撑,关于劳动者工资标准的案件事实仍然是真伪不明,那么,法官如何确定职工的工资标准呢?此种情况下,就可以依照同行业(或同工种)的社会平均工资来确认,并以此为标准计算该劳动者应该获得的赔偿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有所限制或者附加条件予以承认的,由人民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构成自认。
-
工资仲裁应该如何去进行举证?
186人看过
-
工伤案件如何证明工资标准呢?是如何发放的呢?
461人看过
-
口头约定工资标准如何举证
198人看过
-
个体户的误工费如何进行举证?
178人看过
-
举报无证经营:如何进行举报?
398人看过
-
被告人如何进行举证?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326人看过
-
口头约定工资标准如何举证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06劳动者可以提供工资条、工资卡流水等证据来证明薪酬。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还有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考勤记录等其他证据。
-
个体户的误工费如何进行举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07个体户的误工费用进行举证应当,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收入清单,否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
举证人证言如何进行公证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4证人证言公证实际是保全证人证言的一种方式,具体步骤有: 1、选择受理机构。证人证言是证人所作出的一种民事行为,虽然公证的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将证人证言也明确列为不受地域管辖的公证类型,但根据公证有关条例的立法精神,证人证言类似于声明,也应不受地域所管制。原则上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公证机构。 2、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应该提供必要的资料,证件,供公证机关。 3、公证机关审查资料并决定是否受理。审查该申
-
如何举证克扣工资应如何举证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1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
拖欠工资如何进行诉讼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7如果单位拖欠工资,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劳动者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劳动者选择不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行政机关责令的期限内仍不发放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除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支付劳动报酬外,逾期不支付的,还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支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新的《劳动合同法》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