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案件管辖的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0:21:48 380 人看过

案件作为民事案件的类型之一,其管辖的确定当然得适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2条确定一般管辖的原则,即“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婚姻一方如向法院诉请离婚,应向另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该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向其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还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008年民事诉讼法未对这两条作任何改动。从民事诉讼法第23条条文来看,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在上述四种情形下婚姻一方当事人欲提起的离婚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现实远比法律繁杂。在实际生活中,除了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的四种情形外,婚姻当事人的生活状态是多种多样的,如:双方户口居于两个省,在女方户籍地,且婚后男方离开其住所地到地工作,且在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地因此也被视为其经常居住地,但其并未办理暂住证;或者男方到地居住一年后离开地,去了b地,至女方欲起诉离婚时不满一年。若按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女方的离婚诉权将流于虚设,因为男方的户籍地离女方的居住地十分遥远,且男方离开其户籍地至少有五年了,而女方也无法确定被告的经常民居住地在何处,女方的权益甚至是其基本人权因法律规定的漏洞而受到了极大的戕害。此类案件解决管辖法院问题的找法过程中,我们很自然就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巧妙地解决了一方离婚诉求因另一方的原因所存在的法律障碍,方便其离婚诉权的行使。对照笔者在上文所设情形,女方依此规定当然有权向其住所地法院提出离婚,大大方便其进行离婚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之所以对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确定作上述制度设计,主要原因是我国法律对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仅给予公民一个选择,即被告住所地,而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形若仅以将确定管辖,将导致法院受理。作为婚姻一个重要的连结点——婚姻缔结地——而法律未规定婚姻缔结地法院作为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其原因在于,婚姻缔结地并不一定是当事人生活的中心,以此确定管辖法院未必便利当事人诉权的行使。民诉法司法解释对于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有着合理的制度设计,实践中也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作法,但遗憾的是几十年的法律成果并未吸纳至2008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可见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依然任重道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工伤案件管辖地的确定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首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置不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其次,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可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仲裁是工伤案件的诉讼前置案情简介民事诉讼状原告:张荣梅,女,1973年11月19日出生,家住江西信丰县小江镇罗吉村竹头下小组。被告:信丰县建丰牙签厂,法人代表杜章塘,2001年元月在信丰县工商注册,工商注册号3621232210070。诉讼请求:原告在信丰县建丰牙签厂九龙林场分厂上班期间负工伤致残,就伤残赔偿金问题原告与被告协商不成,现向贵法庭对被告提起诉讼,请求法庭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要求被告支付原告伤残补偿金、误工费、抚养人生活费等合计金额叁万捌仟元整。诉讼理由:原告于20
    2023-07-05
    279人看过
  • 并案处理中案件管辖的确定原则
    并案处理的案件的管辖只能在公、检、法机关的职权范围内履行,不能超出国家对刑事检察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所谓“并案处理”,是指将本应由不同机关管辖的几个案件合并,由同一机关进行合并管辖处理,在性质上属于合并管辖权,是对固定法定管辖制度的应用修改和突破,在诉讼方面中会产生一定的“约束”效果,即管辖机关可以突破设定的地区管辖、级别管辖制度的规定。离婚案件管辖是怎么确定的离婚案件,通常通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就是说,被告在哪个住,就去哪起诉。实践当中,双方的居住情况又比较复杂,总结一下,具体有以下几种最常见的情况:1、如果被告近一年一直在户口所在地居住,那就去户籍地起诉;2、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那被告当前在哪住,就去哪起诉。经常居住地,就是在
    2023-07-01
    231人看过
  • 确定追偿权案件管辖的审判庭
    对于侵权追偿权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如果是侵权案件,侵权行为地法院有管辖权,也就是你要到商场所在地法院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放弃追偿权不赔如果是因为别人的责任而撞了你的车,不能嫌麻烦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因为这就等于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车险专家提醒,一旦出险且责任在对方,一定要先找对方索赔,未果再找保险公司,并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另外,双方事故经过交警解决,责任认定书是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2023-07-02
    132人看过
  • 共同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权属
    我们公司与外地某公司因合同中对方违约产生纠纷,合同规定我们公司的经营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因此我们就在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了,而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法院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到他们的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请问,本案两地法院都有管辖权该如何处理?读者:本案是一件特殊地域管辖案件。特殊地域管辖案件一般都有两个以上法院对其享有管辖权,即具有共同管辖的性质。此类管辖的特殊性,一是源于诉讼性质本身,二是根据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案属于因法律规定而引发的共同管辖案件。我国《民诉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
    2023-06-06
    393人看过
  • 立案管辖分析
    婚姻自由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各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主要是根据下列因素划分的:第一,各专门机关的性质与职能;第二,刑事案件的性质、案情的轻重、复杂程度等。《最高法院解释》第1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245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252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258条规定的);5、遗弃案(
    2023-04-25
    494人看过
  • 几个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十一条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第二十二条对于下列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管辖:(一)管辖有争议的案件;(二)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三)需要集中管辖的特定类型的案件;(四)其他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对前款案件的审查起诉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人民法院协商一致。对前款第三项案件的审查逮捕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公安机关协商一致。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首先,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依职权指定其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实行审理,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的裁判。对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应
    2023-04-17
    147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对管辖不明确的案件、几个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 另外,对于下列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管辖: (一)管辖有争议的案件; (二)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 (三)需要集中管辖的特定类型的案件; (四)其他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
    • 约定双方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如下: 1、先专属管辖,确定案件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案件; 2、再协议管辖,有约定管辖权的按约定确定; 3、最后一般管辖,案件既不是专属管辖,也没有约定管辖,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权。
    • 怎样确定并案解决的案件管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7
      所谓“并案解决”,是指并案管辖,即将原本应由不同机关管辖的数个案件,合并由同一个机关管辖。据此,并案管辖,只能在公、检、法三机关上述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并案管辖的结果不能超越刑诉法对公、检、法机关的法定授权范围。
    • 管辖权异议案件是怎么判定和分析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关于管辖权异议案件的解答为管辖权异议案件是指诉讼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在答辩期内提出对管辖权的异议,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予以处理的案件正是由于原告在起诉时有可能利用自己诉讼发起者的优势规避法律,选择向最有利于自己的法院起诉,而在立案审查阶段,法官仅仅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这种对案件管辖权的判断不能使法院完全将自己无权管辖
    • []起诉离婚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
      起诉离婚如何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