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伤残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7:30:49 450 人看过

一、酒泉伤残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六十八条: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二、酒泉伤残待遇申领受理条件

符合设定依据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申领工伤伤残待遇是怎样的?
    一、职工受工伤享受什么待遇(一)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三)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四)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五)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
    2023-06-23
    108人看过
  • 酒泉船舶名称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船舶名称核准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记机关核定后方可使用。二、酒泉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条件船舶取得船舶识别号。三、酒泉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材料1.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2.相应部门的批准文件3.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四、酒泉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
    2023-05-18
    329人看过
  • 酒泉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十七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二、酒泉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受理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三、酒泉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办理费用不收费四、酒泉劳动能力复查
    2023-05-18
    334人看过
  • 酒泉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1.《企业年金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第九条: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十一条:变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重新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在企业年金方案变更或者终止后10日内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2.《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一、统一企业年金方案范本:用人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重要条款发生变更的,要修订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并重新
    2023-05-18
    362人看过
  • 酒泉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2.《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3.《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3号)二、酒泉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受理条件转往上级医疗机构就诊三、酒泉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申报材料社保卡医院转诊证明四、酒泉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办理地点阿克塞县天鹅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政务大厅医保局窗口五、酒泉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办理时间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六、酒泉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申请收费情况是否收费:否七、酒泉异地转
    2023-05-14
    352人看过
  • 视同工伤同待遇的规定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视同工伤同待遇的规定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认定工伤与视同工伤在适用范围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视同工伤是指按照工伤同等标准予以处理的情况。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明确,“工伤”的初衷是为了描述由于职业因素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发生的状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某些并非由工作原因引发的人员伤亡情况,也同样可以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障权益,即我们所称的视同工伤的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
    2024-07-10
    362人看过
  • 酒泉瓜州县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市瓜州县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八条:工伤康复治疗的时间需要延长时,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同意,并报业务部门批准。2.《关于印发和
    2023-05-14
    201人看过
  • 湘潭伤残待遇申领材料
    法律综合知识
    (1)、工伤职工身份证的复印件;(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职业病,还应提供职业健康档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3)、《湘潭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023-12-13
    208人看过
  •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依据是什么法律
    一、工伤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依据是什么法律工伤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依据的法律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待遇领取注意事项1.医疗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三大目录的范围,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发生工伤后超过三十天申请工伤认定的,自工伤认定受理次日起的工伤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在规定的
    2023-11-02
    317人看过
  • 酒泉市药品广告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市药品广告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第八十九条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发布药品广告,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
    2023-05-18
    443人看过
  • 东莞工伤一次性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一般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特殊标准:(1)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户籍从单位所在地迁回原籍的,其伤残津贴可以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所需交通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户籍不在统筹地区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并享受一下待
    2023-06-26
    50人看过
  • 工伤员工待遇律师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一、工伤律师的收费标准1、调查取证接受委托从事涉及与工伤事故处理有关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机动车登记、公司企业工商登记等政府档案的调档,收费标准为每项收费1000—5000元。2、法律咨询工伤法律咨询每次收费300-500元。3、代写法律文书代写工伤赔偿协议书收费1500—3000元;代写工伤赔偿起诉书收费1500—3000元;4、代理工伤诉讼代理工伤诉讼:按照诉讼金额的8%—12%收费,但最低收费每件不低于6000元。5、代理工伤劳动仲裁代理劳动仲裁:不涉及财产的每件3000元代理劳动仲裁:涉及财产的按照仲裁金额的8%—12%收费,但每件最低收费不低于6000元。6、代理工伤调解根据最终工伤调解协议约定赔偿数额的8%-12%收取代理费,但每件最低收费不低于6000元。二、律师的收费标准1、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①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②争议标
    2023-03-26
    85人看过
  • 酒泉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七条:工伤职工认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其他确认工伤的文件;(二)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代为申请。第十六条:辅助器具达到
    2023-05-18
    319人看过
  • 酒泉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酒泉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于没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三十二条:社保经办机构
    2023-05-18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法律依据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6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酒泉市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3
      司法鉴定活动遵循的法律依据有《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条规定,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 东莞工伤一次性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5
      东莞一次性工伤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1到4级伤残的这部分职工每个月还能构成工伤保险机构领取伤残津贴,一直领取到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止。
    • 酒泉工伤保险待遇律师怎么收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29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
    • 六级伤残军人在乡能办低保吗,伤残军人有哪些待遇,法律依据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9
      六级伤残军人在乡能办低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