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公司末位淘汰给赔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2-27 14:35:40 363 人看过

公司末位淘汰给赔偿吗

要看是否有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末尾淘汰制,如果未约定,公司无权以此和你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向公司要求经济赔偿。标准: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双倍赔偿。如果你们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有约定,你这样的情况如果按不适合岗位,调整岗位或培训后,仍然无法胜任的,提前1个月通知你(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给予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40、46、47、87条。

末位淘汰与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直接等同,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遵循法定的程序。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2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末位淘汰制是怎么回事
    一、公司末位淘汰制是怎么回事公司末位淘汰制是绩效考核的一种制度。末位淘汰制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末位淘汰制的作用:一方面末位淘汰制有积极的作用,从客观上推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精简机构等;另一方面末位淘汰制也有消极的方面,如有损人格尊严、过于残酷等。二、公司末位淘汰制的绩效考核扣除工资是否被允许绩效考核扣工资不合法。绩效工资是通过考核员工进行分配的工资,一般包括指标完成、质量考核、安全考核等各方面,应该是奖金部分,不应该与基本工资挂钩。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
    2023-12-01
    402人看过
  • 公司管理制度,末位淘汰制合法吗
    1、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规定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只能法定,也就是说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才可以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双方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约定是无效的。2、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约定的末位淘汰与《劳动合同法》冲突,所以说是末位淘汰的规定是违法的。故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3、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要求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1年要求支付2个月工资(2N)。劳动者在工作中,即使无法胜任工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2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该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换岗位,培训或调换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1个月通知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作,如果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该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外贸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制度大纲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
    2023-08-04
    160人看过
  • 末尾淘汰能否给补偿呢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给补偿。公司末位淘汰给赔偿。公司以末位淘汰的理由辞退劳动者的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赔偿金;因为末位淘汰不是用人单位可以法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理由,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给予劳动者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4-18
    194人看过
  • 单位规定末位淘汰合法吗
    单位规定“末位淘汰”合法吗“末位淘汰”作为一项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考核办法,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并不与法相悖。但如果把“末位淘汰”制度用到聘用关系上,凡是“末位”,不分青红皂白就予以淘汰的做法是值得质疑的。这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可以以“末位淘汰”来解聘职工,当出现“末位”情形时,按约解除合同关系,不存在什么问题。二是双方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一条,单位单方面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合同关系,就于法不符。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首先要给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给予经济补偿。这一规定就给予了职工一个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
    2023-06-18
    120人看过
  • 末位淘汰制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末位淘汰制是绩效考核的一种制度。末位淘汰制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末位淘汰制的作用:一方面末位淘汰制有积极的作用,从客观上推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精简机构等。另一方面末位淘汰制也有消极的方面,如有损人格尊严、过于残酷等。
    2024-04-27
    64人看过
  • “末位淘汰制”不符法
    一些用人单位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加工作动力,对采取末位淘汰制这一做法十分钟情。所谓末位淘汰制,就是经过测评或者业绩考核,对处于末位的员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的这一做法是否合法呢?从《劳动合同法》第4章中我们可以发现,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无末位淘汰一说,也没有相关类似的条款。所以,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制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于法无据,是违法的。现在,部分用人单位在解除与末位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将理由定为不能胜任工作,以为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了。其实,这也是错误的。考核处于末位与不能胜任工作完全是两码事,因为可能所有的员工都完成了工作,但仍会有人排在末位;同样,即使所有的员工都未完成工作,也会有人排在第一。所以,绝不可在这两者之间划上等号。退一步讲,即便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也不能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
    2023-06-09
    90人看过
  • 公司搞末位淘汰是否符合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用人单位除须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需要举证在劳动者能力不足时用人单位作出的培训或调整了工作岗位,不能仅仅因为劳动者的考核不合格而解除合同。考核末位也并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企业不能仅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解除合同,还需要进行举证。公司末位淘汰应该怎么赔偿公司末位淘汰给赔偿,公司以末位淘汰的理由辞退劳动者的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赔偿金;因为末位淘汰不是用人单位可以法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理由,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给予劳动者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
    2023-07-29
    399人看过
  • 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员工会被赶走吗?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一、用人单位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用人单位通过末位淘汰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合法的。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二、公司末位淘汰制怎么办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问题,公司末位淘汰制怎么办?现在有些公司开始实行末位淘汰制,许多劳动者都想问如果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该怎么办?其实劳动者们是担心其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被公司以“末位淘汰”为理由,对劳动者进行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采取“末位淘汰制”需要经过相应合法的流程才能够让这个制度合法的在公司进行
    2023-06-25
    327人看过
  • 末位淘汰制避免策略
    单方解除合同
    一、区分“不胜任工作”解除合同与末位淘汰的区别。任何团队中都有“末位”员工,用人单位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员工并不一定是不胜任工作的,即使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为其提供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员工仍不胜任工作,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支付补偿金。二、慎用末位淘汰制。建议用人单位慎用末位淘汰制,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用“首位”竞争制,这样既可以提高员工积极性、增强竞争意识,又不违法,合情合理。单位设置末位淘汰制度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吗考核末位也并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企业不能仅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解除合同,还需要进行举证。用人单位除须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需要举证在劳动者能力不足时用人单位作出的培调或调整了工作岗位,不能仅仅因为劳动者的考核不合格面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
    2023-07-12
    390人看过
  • 员工被公司末位淘汰该如何处理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无效。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二、劳务派遣合同期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主动辞职。此时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3)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因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
    2023-06-28
    457人看过
  • 末位淘汰的法律透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但家规应该服从国法。企业如同一个家,要想正常运转,确应制定一些家规以达到奖勤罚懒、安全生产、保证质量之目的。末位淘汰是诸多企业制定家规的一种,它是否合法或违反了我国的何种法律规定呢?末位淘汰的现状上世纪90年代,末位淘汰这种企业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但家规应该服从国法。企业如同一个家,要想正常运转,确应制定一些家规以达到奖勤罚懒、安全生产、保证质量之目的。末位淘汰是诸多企业制定家规的一种,它是否合法或违反了我国的何种法律规定呢?末位淘汰的现状上世纪90年代,末位淘汰这种企业管理模式开始进入中国,作为一种绩效考评方法被越来越多的行业和企业采用。比如,国内某电脑集团曾宣布每半年将末位淘汰其5%的员工;一位企业总裁曾在一次演讲中认为,实行末位淘汰走掉一些落后的员工有利于保护优秀的员工,其目的是要激活整个组织。末位淘汰只是裁掉落后的人、裁掉那些不努力工作的员工或不胜任工作的员工。
    2023-06-09
    258人看过
  • 公司应对末位淘汰制的经验与教训
    公司末位淘汰制做法如下:公司采用末位淘汰制,需要经过相应的合法流程,才能在公司合法实施。即使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公司利用该制度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也是违法的。公司经常将不称职的外壳套在末位淘汰制上,使其合法化。但是,法律对不称职的规定与末位淘汰制有很大的不同。公司被并购了员工该怎么办公司被并购后,并不影响员工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且连续计算,工作年限也不受其影响,这种情况下员工是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其次,如果公司被并购后,公司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
    2023-07-04
    449人看过
  • 企业实施末位淘汰制违法吗
    末位淘汰制不属于法定的解除理由,从而被普遍认定为违法解除行为。末位淘汰制其实是一种绩效考核的制度,是指根据本企业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前后,大家就对末位淘汰制的合法性进行了广泛的讨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我国的劳动合同解除采用法定解除模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一条分别规定了法定解除的理由,由于末位淘汰制不属于法定的解除理由,从而被普遍认定为违法解除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企业能否依据排名结果,直接解雇排末位的员工企业不能根据绩效考核的排名结果,直接解除排末位员工的劳动关系。企业定期对员工的
    2023-06-18
    430人看过
  • 专家:被单位“末位淘汰”不合理
    王先生在一家企业工作了3年,企业以末位淘汰的内部规定将他辞退。这样的规定,有人说合法,有人说不合法。7月17日,江西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劳动维权专业人士给出了解答。干得不好,被企业末位淘汰我是2011年到这家科技公司工作的。太原市民王先生说,他和公司签订了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他的职位是区域销售主管,如果连续两次考核均处于末位(最后5位)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据了解,2012年和2013年,该公司两次下发关于实行末位淘汰制的文件,主要内容是每年对员工进行业绩考核,对区域销售主管中到年末考核处于最末位的5名职工限期3个月调离岗位。王先生出示的材料表示,2012年和2013年,他的综合业绩考核分别为倒数第3名和倒数第2名。2013年12月底,公司召开的职工大会宣布,淘汰考核末位的职工,王先生名列其中。2014年1月初,该公司以末位淘汰为由对王先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决定,并通知到本人
    2023-06-06
    13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末位淘汰制被淘汰的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末位淘汰员工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4
      末位淘汰制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管理章程和办法,公司为了提高盈利水平,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采取绩效管理的方法是无可厚非的,但必须做到合法合理。只要采取正确的方式实施,末尾淘汰法就是合法的。但是由于末位淘汰制被淘汰的,用人单位需
    • 公司末位淘汰赔偿是怎样赔偿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2
      被淘汰的公司,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的额外工资后终止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因工伤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工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
    • 末位淘汰制是否有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26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情况有好几种。其中,按照本法第四十条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的情形包括: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所以,如果末位淘汰制构成对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的考核,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方式予以辞退并支付经济补偿。
    • 要以末位淘汰让我走、不给赔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作年限乘以月平均工资乘以二经济赔偿金,在劳动合同期内,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无缘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获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期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
    • 公司末位淘汰的补偿条款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07
      公司实施末位淘汰制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给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