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基本生活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相结合,差异性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适度性提标与促进就业相结合,保障标准正常调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相结合”等原则,昆明此次调整方案将以“去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357元”为基数,平均增幅超过15%。
经测算,昆明市今年城市低保标准综合增加55元。具体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宜良、晋宁、石林、富民以及高新、经开、度假、阳宗海四个开发区由原475元/人/月提高为530元/人/月;东川、寻甸、禄劝、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由原420元/人/月提高为475元/人/月。
农村低保标准综合增加25元和30元。具体为:宜良、晋宁、石林、富民、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由原270元/人/月提高为295元/人/月;东川、寻甸、禄劝、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由原185元/人/月提高为215元/人/月。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后,集中供养标准综合增加80元和65元,分散供养标准综合增加65元和55元。具体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宜良、晋宁、石林、富民以及高新、经开、度假、阳宗海四个开发区集中供养由530元/人/月提高为610元/人/月,分散供养由原430元/人/月提高为495元/人/月;东川、寻甸、禄劝、倘甸工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集中供养由原430元/人/月提高为495元/人/月,分散供养由原340元/人/月提高为395元/人/月。
此次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在西部12个中心城市排第三位;农村低保标准在西部12个中心城市排第四位。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64人看过
-
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
200人看过
-
最低生活保障是低保吗
342人看过
-
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
486人看过
-
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资是多少
60人看过
-
我国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方法
497人看过
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我国经济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工作... 更多>
-
昆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最低生活标准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4根据“保障基本生活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相结合,差异性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适度性提标与促进就业相结合,保障标准正常调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相结合”等原则,昆明此次调整方案将以“去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357元”为基数,平均增幅超过15%。据估计,昆明市今年城市低保标准综合增加55元。具体来说,五华、盘龙、西山、官渡、贡献、宜良、晋宁、石林、富民和高新技术、经营、度假、阳宗海四个开发区从原475
-
昆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4根据“保障基本生活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相结合,差异性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适度性提标与促进就业相结合,保障标准正常调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相结合”等原则,昆明此次调整方案将以“去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357元”为基数,平均增幅超过15%。 经测算,昆明市今年城市低保标准综合增加55元。具体为: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宜良、晋宁、石林、富民以及高新、经开、度假、阳宗海四个开发区由原475元
-
昆明最低生活保障金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7新华网云南频道10月14日电(李锦兰)从10月13日起,昆明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将提高20元。调整后,各县(市)区的低保标准将上升为156-210元。 据介绍,受全国粮油市场价格上涨的影响,去年9月以来,昆明市粮油及副食品价格超过恢复性价格上涨水平,与群众生活相关的粮、油、肉等价格综合上涨指数达22.85%,使得城市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明显下降,有的甚至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昆明市民政部门通过调查分析,
-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参照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也可以参照当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参照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之间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百分之七十,并逐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