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时利息如何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6:40:28 340 人看过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利息应该如何计算,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4年6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第二条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人民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计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的,计算至财产变价完成之日。

非因被执行人的申请,对生效法律文书审查而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期间及再审中止执行的期间,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第四条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外币的,执行时以该种外币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申请执行人主张以人民币计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以人民币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应当先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外币折算或者套算为人民币后再进行计算。

外币折算或者套算为人民币的,按照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起算之日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该日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外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外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第六条执行回转程序中,原申请执行人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承担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第七条本解释施行时尚未执行完毕部分的金钱债务,本解释施行前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按照之前的规定计算;施行后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按照本解释计算。

本解释施行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债务利息计算
    具体情况要根据判决书上说明,利息还需要加上同期贷款基准率一同计算,公式如下,具体计算方法:(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一、判决书下来了是不是就被执行了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
    2023-03-30
    190人看过
  • 强制执行钱未上缴庭如何申请利息?
    可以申请利息。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被告不上庭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民事纠纷被告可以不出庭,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但是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
    2023-07-14
    121人看过
  • 行政拘留执行时间如何计算?
    拘留开始计算时间应该开始执行之日起计算,终止,就是处拘留所之日终止。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惩罚的力度最严重的,一般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所以才会对行为人处这样的处罚。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2条的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
    2023-03-11
    80人看过
  •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后利息怎么算
    一、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后利息怎么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延迟履行裁决书中的给付金钱义务时,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务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
    2023-06-18
    239人看过
  • 如果和解协议未执行,如何计算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限
    新的民事诉讼法将申请执行的期限延长至两年,并适用《诉讼时效中止法》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件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个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件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件生效之日起计算。原法律第23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一年;双方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件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一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新法律将申请执行的期限延长至两年,适用中止和中断的规定,并统一了自然人和法人的规定。胜诉的一方不必再担心错失良机。现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延长了申请执行期,申请执行的期限
    2023-05-07
    58人看过
  • 如何计算行政拘留执行的时间
    [案情]2007年1月9日8时许,找郢乡新庄村村民李某与唐庙村村民刘某因购买的手扶机存在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李某诬告刘某打她。怀远县公安局于2007年10月1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3项之规定,以李某诬告刘某为由作出对李某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处罚决定于2007年10月20日送达原告李某,被告怀远县公安局于2008年1月23日到2月2日(1月有31日)对李某执行了拘留。李某认为公安局共执行了11天,多执行了1天。理由是公安局计算行政拘留起始时间的方法有错误,不应该从入拘留所的第二日起算,而应从入拘留所的当日开始计算。原告李某遂以该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错误、程序违法、执行期限有误为由起诉至怀远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决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分歧]关于行政拘留执行时间的计算问题,即执行到什么时间为合法呢,实践中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行政拘留时间应当以时为单位
    2023-06-06
    256人看过
  • 计算机软件专利如何去申请?
    现实操作中,一般要经过以下流程:(一)申请前查询专利申请前查询是专利申请前的一个程序,它不是必须的,却是有必要的,一份有效检索报告可以让申请人避免所要保护的权利不与在先申请的专利权利相同或相近,保证所申请的专利是有效的。专利查询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公开的数据库中进行一般查询;也可以委托专利检索中心进行专业的查询。(二)申请文件准备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三)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可以将申请文件面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面交到设在地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以下简称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寄交“专利局×××代办处”收。目前在北京等地均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四)专利申请的受
    2023-04-27
    277人看过
  • 借条中未约定利息,起诉时利息如何计算
    借条既未约定借期,也未约定利息,起诉时不能要求债务人偿还利息。但是,在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的期限到期后,债权人可以主张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一、过期还款能要求利息吗原则上未约定利息的借条,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但是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债务人过了这个期限仍不还款,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二、欠条没有约定利息法院怎么去判欠条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则视为不需要支付利息,法院会判决不需要支付利息,因为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不过虽然不能主张约定借款期限期间的利息,但是如果债务人逾期还款的,债权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三、怎么处理债务人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债务人债务已经到期的就应当偿还债
    2023-03-20
    387人看过
  • 债务的利息起算时间如何计算,利息起算方法是什么
    应当自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经权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债务人须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借款合同依贷款人性质,分为商业借款和民间借款。前者是指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后者是自然人间及法人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对于逾期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因借款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第一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借款期限、借款期间的利息及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从其约定。商业借款的逾期利息只要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民间借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就应按照其约定的利率计算。第二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了约定,对逾期借款利息没有约定。商业借款的贷款人既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内的利率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亦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其选择权在于贷款人,而民间借款只能要求借款人
    2023-04-12
    468人看过
  • 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期间如何计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期间自公证债权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是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期间自公证债权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分期履行的,自公证债权文书确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债权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申请执行时效自债权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中断。债务纠纷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2023-06-13
    482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赡养费的期限如何计算
    法院判决子女给付赡养费的,子女有可能不按判决书的内容来执行。那么,出现子女不执行判决书的情形,当事人只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19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民事诉讼管辖,我国基本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但对部分特殊情况也规定了“被告就原告”和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的规定。选择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这些法
    2023-04-26
    438人看过
  •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如何计算
    新民诉法将申请执行期限延长为2年,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限的最新规定将执行期限延期2年,恰当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其中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原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新法将申请执行期限延长为2年,而且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并且统一了自然人和法人的规定。胜诉的当事人,不必再提心吊胆了,生怕
    2023-04-29
    165人看过
  • 债务利息计算强制执行规则
    具体情况要根据判决书上说明,利息还需要加上同期贷款基准率一同计算,公式如下,具体计算方法:(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强制执行时的债务必须还吗强制执行时的债务必须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应当清偿,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暂时无法偿还的,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债务人无法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法偿还,如果真的没有履行能力,而不是恶意不履行,就不会涉及拘留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
    2023-07-02
    71人看过
  • 银行的购房合同利息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按揭买房的利息如何计算按揭贷款的含义按揭贷款指的是以按揭的方式进行的一种贷款业务。如: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的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的担保的一种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的按揭指的是按揭人将房产的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将作为还贷的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把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给按揭人,在这一过程中按揭人享有的使用权。什么是按揭利息银行买房的贷款利率,指的是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的,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利率经国务院批准后方可执行。贷款利率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利
    2023-08-18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判决后一直到申请执行之日,这期间的利息如何计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原来有无约定利息的有约定的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按照原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如果有要求的,则按照贷款利率计算。
    • 利息计算至破产申请受理之日如何计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3
      利息计算至破产申请受理之日的主债务利息不计入破产债权不等于主债务本身减少。保证人担保这部分利息是保证制度应有之义,符合意思自治原则,未超出其该有的风险预计,不违反主从性且不会引起法律冲突。《破产法》设立46条第2款不仅意在保障程序顺利推进,更是为了使利率不同的债权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平等受偿。
    • 申请强制执行时忘了计算罚息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2
      一、该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
    • 贷款利息如何计算,如何计算贷款利息,计算贷款利息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0
      由于借贷期限不同,民间借贷异。但无论如何不同,都不允许超过36%的年利率。民间借贷利息的计算方法主要分为:1。民间借贷期间的利息1。首先,双方同意利息法院确定和处理约定的利息如下:年利率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在24%-36%区间,法院也支持已经履行的部分。2、双方未约定利息(1)未约定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贷款人主张期限内的利息。(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得超过年利率3
    • 申请仲裁判决以后利息该如何计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延迟履行裁决书中的给付金钱义务时,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务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