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质押生效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1:21:34 62 人看过

债权质押生效的条件:

1、债权必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

2、以不存在、无效、消灭的合同债权设定质押,即标的不能,质押无效。

3、存在法律缺陷的债权不宜质押,如可变更、可撤销的债权。

4、诉讼时效届满的债权不宜质押。

5、债权必须是可转让的。

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是可转让的,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当主债务人违约,债权届时未清偿时,债权人作为质权人获得质押债权的请求权,要求第三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此外,可以成为质押标的债权应具有特定性质押的合同债权的特定性。

债权质押要有什么条件

债权质押生效条件:1、质押标的的合同债权是合法有效的;2、合同包括债务人、债权人、担保人的基本信息、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重要条款;3、需要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经登记后才有效。《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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