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中对损害赔偿调解具体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6 16:50:42 239 人看过

交通事故调查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1)发生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a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b造成人员轻微伤,但是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c财产损失较大的;d财产损失轻微,但是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较大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规定。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属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交通事故,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对经过调查不属于交通事故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2人。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4)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调查。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调查。

其他规定

(1)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未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4)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3人。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2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0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方法】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
    2023-06-14
    38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内容,交通事故调解技巧有哪些
    内容如下: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3.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技巧如下:1.要分析对方提出调解或者愿意接受调解的动机和目的;2.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3.要收集信息,熟悉案情;4.把握局势,控制情绪。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分几种1、公安机关的调解在诉讼前,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所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当事人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法院的调解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如果双方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事后反悔的,在审理期间,法院仍可就民事赔偿继续调解。问
    2023-07-22
    301人看过
  • 202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否由交通部门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能否由交通部门调解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规定期限为10日。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2023-05-31
    187人看过
  • 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因伤所实际产生的医疗相关费用及因伤导致的误工收入损失。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都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都有:1.医疗费:到医院需要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期间的医药费、住院的费用、整容费等,这些因为交通事故所花费的费用,一定要把检查单子、消费发票等凭证保留好。2.误工费:因为交通事故致残耽误工作的,如果受害人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真正损失的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的,根据受害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赔偿;3.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受害人所在地的国家机关上班的人员出差的标准来算,住院多少天就乘以多少天。4.护理费:如果来照顾
    2023-07-29
    37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多少,具体有哪些项目
    一、医疗费保险公司核定原则:与本次事故相关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且在医保范围内。可能出现的情况,与事故无关:因车祸外伤住院,同时治疗高血压、胃炎等慢性疾病。多发生于60岁以上伤者;费用不合理:如小病大养,可门诊治疗的住院治疗只需短期住院的长期住院;药品大多不属医保范围,被保险公司核减较多。二、后续治疗费伤情未恢复需继续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如骨折未愈合所需的拍片费、提前出院需支付的医药费等;二次手术费,如取钢板、钢钉的手术费等,一般要在半年后进行。核定标准:合理的费用一、医疗费。三、误工费误工费=误工时间*减少的收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日。死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合理的误工时间误工费=3人*10天*每天误工费(城镇、农村)。四、护理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住院时间*护工工资,在家修养期间护理费=伤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时间*护工工资1、护理费的计算标准,当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023-03-28
    300人看过
  • 2023哪些人赔偿交通事故损害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哪些人赔偿交通事故损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因交通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不完全等同于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的范围要比交通事故当事人宽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在一般情况下是负有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当事人负有责任时,损害赔偿义务人是驾驶人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但是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才由国家机关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驾驶人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是国家机关时,该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才承担法定赔偿义务。什么是非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意义上的交通事故和日常生活中认为的交通事故是有较大区别的,其中最容易混淆的就是,交通事故一定是发生的法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凡乡、村自行
    2023-05-08
    12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车祸处理中对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包括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14
      1.对车祸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
    • 交通事故诉讼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不服的,如何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办复字〔2005〕1号《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
    • 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过程中有损害赔偿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9-29
      交警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期限。具体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
    • 中怎样调解损失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比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交通事故中怎样调解损失赔偿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
    • 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中的第七条具体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9
      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必须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船舶、浮动设施的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故发生时水域的水文、气象、通航环境情况,船舶、浮动设施的损害情况,船员、旅客的伤亡情况,水域环境的污染情况以及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海事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做好记录。接到事故报告的海事管理机构不是事故发生地的,应当及时通知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