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董事之间是否构成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2:32:14 306 人看过

法律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从公司法的角度看,公司依据章程规定及股东会决议聘任董事行使法定职权,董事同意任职并依法开展委托事项,公司与董事之间即形成委任关系,从双方法律行为的角度看实为委托合同关系。但公司与董事之间的委任关系并不排斥劳动合同关系的存在,即二者之间在符合特定条件时还可以同时构成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律师补充:

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委任关系产生于公司法项下,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合同法项下,属于不同法律框架下的法律关系,两者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冲突,可以并存。判断董事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还得从劳动合同或者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入手。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劳动关系成立:

其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其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其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与辞职之间的关系解析
    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辞职方式: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此时并不需要单位的批准;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此时是属于合法解除,不需要赔偿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考公务员吗可以的,考公务员的条件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三条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
    2023-07-03
    334人看过
  • 演员与影视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演员与影视公司签约的聘用协议,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他们之间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其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其内容和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民法典》。劳务关系、劳务合同是一种顾名思义的通俗称呼,在《民法典》中是没有这类名词的。属于承包劳务情形的劳务合同,似可归属法定的“承揽合同”,属于劳务人员输出情形的劳务合同,似可归属法定的“租赁合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没有固定的格式,必备的条款。其内容可依照《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随机选择条款,具体约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2023-05-05
    410人看过
  • 公司与劳动者之间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劳动者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
    2023-07-27
    430人看过
  • 非劳动关系合同中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一、非劳动关系合同中两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1、劳动关系,从劳动法意义上讲,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无有效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用工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条和第17条的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可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关系是指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用工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依法通过订立、履行、变更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2、劳动合同,根据
    2023-04-29
    393人看过
  • 代驾司机与代驾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律师解答:是的。仅从构成要件来看,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存在相似之处,都以劳务获得劳动报酬,都接受用人方的管理;但劳动关系区别于雇佣关系之处在于,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表现出更强的人身依附性,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相比之下,雇佣关系中雇员对雇主的人身依附性不强,管理也不如劳动关系严格,也无办理社会保险的义务。从代驾公司对代驾司机进行选任、管理、较弱的人身依附性以及未办理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考量,代驾公司与代驾司机之间应成立雇佣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般认为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的,则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024-04-20
    276人看过
  • 分支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抹不掉劳动关系
    肖某2008年9月12日到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为2000元。该子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还克扣了其2009年6月10日至8月10日的工资。2009年8月11日,该子公司单方终止了肖某的工作。肖某不服,诉至昌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该子公司缴纳自2008年9月12日至2009年8月10日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拖欠的工资。庭审中,该子公司辩称自己只有营业执照,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系某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所以与肖某不存在劳动关系,肖某应向某有限公司主张其待遇。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本案中,该子公司虽未与肖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其
    2023-06-05
    208人看过
  •  入职新公司能否查到与之前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想查询某个劳动合同是否已备案,您可以前往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凭借您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前往查询。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备案后,会在首页盖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合同备案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想查询某个劳动合同是否已备案,您可以前往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凭借您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前往查询。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备案后,会在首页盖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合同备案章。 劳动合同备案查询:公司地址、所需材料与查询流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由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至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将劳动合同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对于未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因此,公司
    2023-08-27
    80人看过
  • 与分公司跨过公司劳动关系和总公司是否有劳动关系?
    与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和总公司存不存在劳动关系吗?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不能订立劳动合同。其雇佣的劳动者与由总公司建议劳动关系。但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可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分公司的法律性质《公司法》第四十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分公司的用工资格《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何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是劳动合同为判断依据;二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判事实劳动关系以认定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2023-06-20
    390人看过
  • 工龄与赔偿:探讨劳动合同与公司搬迁之间的关系
    能。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公司搬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者不随迁没有经济补偿。有重大影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补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搬迁补偿标准有失业金赔偿吗没有,企业拆迁如果要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员工的在该企业工作的年限进行补偿,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3〕3号(三)关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
    2023-07-12
    331人看过
  • 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通过劳动合同确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类型。
    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1.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2.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3.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4.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等。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价有偿的原则,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怎么区分劳动、劳务关系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
    2023-07-22
    142人看过
  •  公司能否证明与新同事的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凭证。其中,相关证明书由使用者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以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相关证明书由使用者承担举证责任。 依 据 劳 动 法 : 用 人 单 位 未 签 劳 动 合 同 , 如 何 认 定
    2023-09-03
    299人看过
  • 劳动关系是哪些与哪些之间的关系
    一、劳动关系是哪些与哪些之间的关系劳动关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二、劳动合同法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是哪些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
    2024-01-15
    268人看过
  • 董事监事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一、董事监事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对于向公司提供日常劳动并从公司领取工资报酬的董事、监事,依法应认定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与公司间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双方无约定,无需为公司提供日常劳动,仅于特定时间、场合履行法定职责的董事、监事,公司向其支付“津贴”性质的对价,对于此部分董事、监事,则其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二、“解聘董监高职务”是否必然导致“解除劳动关系”关于此问题,有两方观点:(一)将董监高劳动关系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项下的从属关系,解聘董监高之职务则必然导致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于此不属于违法解除,然此观点将两者关系简单以“从属关系”概论之,终有《公司法》非《劳动法》之特殊
    2023-05-24
    451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试用期之间的对应关系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建立后的重要环节,旨在相互了解和进行双向选择。根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相互了解对方,避免在正式入职后出现问题。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建立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一段时间,旨在相互了解和进行双向选择。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 用 期 与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对 应 关 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进行考察,以决定是否与其订立长期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在试用期
    2023-09-03
    8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本人与人或者劳动关系之间能构成劳动合同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8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而且个人之间形成的关系是劳务关系,双方地位平等,没有管理和服从关系,受《民法典》合同编保护。
    • 自然人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08
      自然人之间进行雇工,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依法成立的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若是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用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缴纳证明来认定劳动关系。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从属性关系,劳动者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成立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所确定的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可以看出,从属性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其他关系的最大特色,也是认定主体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从属性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人身上、经济上及组织上的隶属性。人身从属性主要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和范围内交给了用人单位进行管理,劳动者需遵守劳动纪律及内部规章制度约束(如考勤、考核、奖惩、工作惯例等
    • 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叫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的时候,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公司与清洁工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公司是否与清洁工之间是否成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却很复杂。根据公司与清洁工之间具体权利义务以及主体资格的不同,可能属于劳动关系,也可能属于劳务关系,还可能属于外包关系,不可一概而论。首先,公司与清洁工之间在什么情况下属于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